編者按
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 楓橋經驗”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第五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精神,緊扣“夯實基、務實功、出實績”工作主線和“ 一庭一策” 建設人民法庭工作要求,豫法陽光開設“河南法院人民法庭建設案例”專欄,集中推介全省人民法庭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做法,供全省法院學習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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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盧店人民法庭
全鏈條聚力聯動綜治中心
繪就“天地之中”文旅善治新“楓”景
登封市法院盧店人民法庭立足“天地之中” 文旅資源稟賦,構建“綜治+文旅+司法” 協同共治新格局,為登封建設世界級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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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日常聯絡機制。法庭指派1名干警擔任綜治中心司法聯絡員,與綜治中心實行“一周一碰頭、一月一研判” ,實時共享文旅糾紛、游客訴求、風險隱患等信息。依托綜治中心網格化管理體系,法庭干警包聯網格,兼任網格法治指導員,聯合網格員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隱患排查、糾紛預警,重點排查民宿租賃、游客權益、文物保護等領域風險,推動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建立應急聯動機制。針對節假日、旅游旺季突發的游客糾紛、文物損毀、景區安全等事件,法庭與綜治中心聯合文旅、公安等部門,現場調處、高效處置糾紛20余件,防范矛盾升級。聯合市場監管局開展文旅市場專項整治,推動解決旅游合同不規范、虛假宣傳等8項問題。三是聯合開展涉旅普法。聯合綜治中心、文旅部門創新開展涉旅系列普法活動,讓法治宣傳更重實效、更具新意。在登封市唐莊鎮王河民宿村設立“法治驛站” 。開設“法治市集” ,在嵩陽書院景區為游客提供便捷法律咨詢。自主研發“法護文旅·文明出游”主題團扇、“旅游風險防控指南”“旅游避坑指南”“民宿經營法律風險防范手冊”“盧小法”鑰匙扣等法治文創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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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建立文旅糾紛“先調后訴、調訴銜接”流程,綜治中心受理的涉旅糾紛,優先引導進人民調解;調解不成的,快速對接法庭啟動訴訟程序,實現“矛盾不上交、服務不缺位”,調撤率提升至78.35%。二是設立調處專區。將法庭訴訟服務功能嵌入綜治中心便民服務大廳,在綜治中心設立“旅游糾紛調處專區” ,聯動入駐部門建立涉旅矛盾聯調聯動機制,實現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三是開展“1+N” 集中聯調。依托登封市法院“211” 文旅司法保護機制,聯動嵩管委、文旅局、文物局等單位,開展“1+N” 集中連片聯調,聯合綜治干部、調解員、網格員、文旅從業者,凝聚司法、行政、人民調解力量,破解文旅治理“各自為戰、合力不足” 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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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發送司法建議。依托綜治中心大數據平臺,以處理涉旅案件發現的共性問題為契機,梳理涉旅糾紛類型、成因及特點,形成文旅糾紛分析報告,針對景區管理、游客權益、文物保護等薄弱環節,向文旅部門、景區管理方發送司法建議,推動源頭治理。法庭以原告郝某某與被告嵩山風景名勝區嵩陽景區服務中心、登封市文物局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責任糾紛一案為契機,向登封市文旅局發送涉旅司法建議,收到良好反饋。二是落實分級回訪制度。由綜治中心回訪專班牽頭,聯合法庭開展文旅糾紛全覆蓋分層回訪。對于簡易即時化解的文旅糾紛,3個工作日內電話回訪當事人,核實糾紛是否真正平息,當事人是否存在新訴求。對于聯合調解、復雜疑難文旅糾紛,聯合綜治中心實地回訪,核查調解協議履行情況,排查是否存在隱形矛盾、反彈風險。三是開展月度復盤總結。每月聯合綜治中心召開文旅糾紛治理復盤會,以本月糾紛受理數量、糾紛類型、化解成功率、回訪滿意度、存在短板不足等為重點,全面復盤聯動對接、前端預防、糾紛調解、后續回訪全流程工作。精準查找聯動不暢、調解滯后、回訪不到位等問題,動態優化法庭與綜治中心對接流程、人員安排、處置時限等,持續優化文旅聯動治理模式,不斷提高基層文旅治理精細化水平。
來 源:省法院民一庭、登封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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