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睜了眼看》
魯迅的《論睜了眼看》創(chuàng)作于1925年7月22日,初刊于是同年8月30日出版的《語絲》周刊第38期,后收錄于魯迅的雜文集《墳》中。這不是一篇敘事性作品,而是一篇直面時代病癥的“診斷書”。它的命題極其簡單,卻也極其刺目:我們到底是“睜了眼”看世界,還是“閉了眼”過人生?
魯迅在文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國人面對社會與人性的缺陷,向來缺乏正視的勇氣。遇到問題,第一反應不是面對,而是“閉眼”——仿佛只要看不見,缺陷就不存在;仿佛只要不承認,災難就不會發(fā)生。“萬事閉眼睛,聊以自欺,而且欺人。”這種“閉眼”的集體無意識,造就了一種奇特的“圓滿”幻覺:無問題、無缺陷、無不平,自然無改革、無反抗、無進步。一切不公都在“看不見”中得以合理延續(xù),一切壓迫都在“已圓滿”的假象下悄然運轉(zhu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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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將這種心態(tài)概括為兩個字:瞞和騙。瞞是自欺,騙是欺人。二者互為表里,構(gòu)成了專制社會下最穩(wěn)固的精神防線——不是用武器,而是用謊言;不是用暴力,而是用沉默。
魯迅追溯了“閉眼”的文化源頭。儒家圣賢早就教人“非禮勿視”,而這里的“禮”又嚴苛到連“正視”“平視”“斜視”都不被允許。于是,在漫長的歷史教化中,中國人學會了對一切不“合禮”的事物視而不見——不是真的看不見,而是主動選擇不看。這種被權力所塑造的“視覺倫理”,使一代又一代人在面對不公時,養(yǎng)成了習慣性的回避與自我麻痹。
在民間文學中,這種“閉眼”心態(tài)被演繹得淋漓盡致。魯迅舉了一個例子:一個女子服侍病危的丈夫,丈夫不治身亡,妻子悲痛殉情。這本是一出悲劇,但后人改編后,神仙感動于妻子的忠誠,化作小蛇入藥,丈夫服藥痊愈,結(jié)局“大團圓”。魯迅譏諷道:“凡有缺陷,一經(jīng)作者粉飾,后半便大抵改觀。”于是讀者沉浸于虛假的圓滿中,誤以為世間“盡夠光明”,誰有不幸,便是“自作自受”。文藝的瞞騙功能,被魯迅犀利地揭露出來——它不反映現(xiàn)實,而是掩蓋現(xiàn)實;不撫慰傷痛,而是取消傷痛存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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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大團圓”的模式,在專制社會中絕非孤立現(xiàn)象。它是一種精神上的“維穩(wěn)機制”,把一切可能引發(fā)不滿和反思的痛苦與不公,都轉(zhuǎn)化為“可以忍受”“終究會好”“善惡有報”的敘事。久而久之,人們喪失了質(zhì)疑現(xiàn)實的能力,也喪失了改變現(xiàn)實的動力。他們學會了在謊言中呼吸,并把謊言當成了氧氣。
魯迅沒有止步于文化心理的剖析,而是將“瞞和騙”直接指向?qū)V浦贫取T谝粋€人治高于法治、權力不受制約的社會中,真相從來不是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因為真相會暴露統(tǒng)治者的貪婪、無能、腐敗與殘暴,會瓦解民眾對“太平盛世”的信任。因此,統(tǒng)治者的本能不是面對真相,而是掩蓋真相、偽造真相、消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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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體系是這種瞞騙機制的執(zhí)行者。官吏的任命與升遷不取決于民眾,也不取決于政績,而取決于上級的賞識。于是,為了討好上級,他們必須“報喜不報憂”,必須把一切問題都“消化”在內(nèi)部,絕不能讓上面看到真實的混亂與痛苦。他們制造一種“一切都在掌控中”的假象,維持著權力的面子,也維持著自己的位置。
而這種瞞騙不止于上層——它向下滲透,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生存策略。民眾面對官吏時,不敢說真話,因為真話可能招致報復;不敢提問題,因為問題可能被視為不忠。于是他們學會了說“官員喜歡聽的話”,學會了在虛假的匯報中維持表面的和諧。你騙我,我騙你,所有人都在欺騙所有人,而所有人又都心知肚明。這種共謀式的沉默與謊言,構(gòu)成了專制社會最復雜、最頑固的生存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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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把這種現(xiàn)象比喻為“大澤”——一片由欺瞞和哄騙形成的泥沼,每個人都陷在其中,越掙扎越深,最終連自己是否在說謊都難以分辨。“一天一天的滿足著,即一天一天的墮落著,但卻又覺得日見其光榮。”這種荒誕的自欺,是專制社會最深的悲劇:它不奪人命,卻奪人清醒;不摧毀肉體,卻摧毀辨別真?zhèn)蔚哪芰Α?/p>
閉眼之間,千年瞞騙與奴隸的“圓滿”幻覺
魯迅在《論睜了眼看》中雖然沒有直接引用他著名的“奴隸時代”劃分,但全文的邏輯與這一經(jīng)典論斷一脈相承。在一個“瞞和騙”無所不在的社會中,民眾被剝奪的不僅僅是物質(zhì)資源,更是對自身處境的基本認知。他們不知道自己處于奴隸地位,甚至以為自己是“太平盛世”中的幸福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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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社會的“治世”,不是真正的和平,而是統(tǒng)治者“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之后的“規(guī)矩化奴役”。民眾學會了按規(guī)定服役、按規(guī)定納糧、按規(guī)定磕頭、按規(guī)定頌圣。一切都是“合適”的,一切都是“圓滿”的,一切都在“禮”的框架內(nèi)。而所謂“亂世”,不過是這個規(guī)矩被打破、奴隸連安穩(wěn)都做不得的時代。兩者循環(huán)往復,但底層邏輯從未改變——人,始終是奴役體系中的被動元件。
魯迅真正憤怒的,不是民眾的貧窮與落后,而是他們的“不覺得”。不覺得痛苦,不覺得屈辱,不覺得需要改變。在“閉眼”的生存方式中,他們獲得了虛假的安定,也付出了真實的自由。他們不敢睜眼看真相,因為他們害怕一旦看見,自己賴以生存的“圓滿幻覺”就會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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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一生都在“睜眼”,都在試圖讓更多人“睜眼”。《狂人日記》中的狂人,因為睜眼看見了“吃人”,被所有人當作瘋子;《藥》中的夏瑜,因為睜眼看見了舊制度的荒謬,被砍頭示眾;《祝福》中的祥林嫂,因為試圖追問命運,被當作不祥之人。魯迅不是第一個睜眼的人,但他是最系統(tǒng)地記錄了“睜眼”之苦的人。
《論睜了眼看》的“論”,本身就是一種“睜眼”的行動。魯迅不僅自己要看清,還要把看清的東西寫下來,逼著讀者也去面對。但問題是,面對之后呢?民眾依然閉眼,統(tǒng)治者依然欺瞞,看客依然成群。魯迅深知,改變“瞞和騙”的文化,不可能靠一篇文章完成;但他依然選擇寫,因為他更清楚,不寫,就永遠不會有開始。
魯迅沒有給出“睜眼之后怎么辦”的明確答案,因為答案不在他的文字里,而在每一個選擇睜眼的人的后續(xù)行動中。他只是用這篇雜文,撕開了那層由“禮教”“圣賢”“大團圓”編織的遮羞布。閉眼,是幾千年專制教化下養(yǎng)成的本能;睜眼,卻是在黑暗中主動選擇的光明。魯迅用他的筆,替所有想睜眼卻不敢的人,先睜開了那雙眼睛。而我們是否愿意跟上他的目光,正視自己身邊那些被“瞞和騙”所覆蓋的裂縫,則是每一個讀者必須獨自做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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