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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周一同意審查阿拉斯加一名叢林飛行員的主張,他稱該州當局試圖非法沒收其價值9.5萬美元(約 64萬人民幣)的飛機,原因是有一名乘客在飛往禁酒村莊的航班上攜帶了一箱6罐裝啤酒。
這名飛行員肯尼思·朱皮在一項與酒類相關的輕罪指控被定罪后,提起訴訟以阻止沒收其飛機。阿拉斯加最高法院裁定該州勝訴,認為朱皮的飛機適用刑事沒收法律。
周一,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審理朱皮的案件。他辯稱,沒收他這架1969年產塞斯納飛機會違反憲法第八修正案的“超額罰款條款”。預計將在秋季進行口頭辯論。
“我已經80多歲了,為此抗爭了十多年,因為我認為確保《權利法案》在防止政府越權方面真正有意義是我的職責,”朱皮通過其律師——正義研究所發表聲明說。
2012年4月,朱皮準備駕駛飛機將一名乘客從費爾班克斯送往偏遠的村莊比弗,該村莊禁止飲酒。乘客在行李中與其他食品一起打包了啤酒。阿拉斯加州警在飛機起飛前進行了搜查,在一個購物袋里發現了一箱6罐裝百威啤酒。
朱皮、他的公司以及該乘客被指控故意將酒精飲料運入禁酒社區的輕罪。乘客認罪。經審判,陪審團判定朱皮及其公司有罪。法官判處他三天監禁。
朱皮的律師表示,阿拉斯加高等法院“純粹以抽象方式”審查朱皮的行為,并未評估其是否屬于更廣泛的犯罪活動模式的一部分。他們稱,事實并非如此。
“很少有超額罰款案件能如此清晰地呈現問題;因一箱6罐裝啤酒而支持沒收飛機的裁決,本身就是一個值得復審的典型案例,”正義研究所的律師在上訴書中寫道。
作為回應,阿拉斯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律師辯稱,州最高法院的“基于事實的裁決”應維持原判。
“全國各地的法院都適用多因素測試,以確定罰款或沒收是否與罪行的嚴重性嚴重不成比例,”他們寫道,“朱皮并未聲稱阿拉斯加最高法院適用的四部分標準是錯誤的,只是聲稱該法院錯誤地適用了既有法律,對某些因素給予了過多權重,而對其他因素權重不足。”
朱皮的律師辯稱,該州最高院的裁決與其他法院(包括美國最高法院先例)建立的判例法相沖突。
“超額罰款條款就是為了應對此類案件而設立的,”他們說。
阿拉斯加的律師表示,朱皮未能證明用沒收其飛機來懲罰他,與“其罪行的嚴重性嚴重不成比例”。
“酒精濫用是阿拉斯加農村地區的一個嚴重問題,而飛機有時是實施酒精走私犯罪的唯一現實手段,”他們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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