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殘聯發布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獎勵政策解讀,符合條件的已創業殘疾人,根據實際情況,每人可獲得不超過15000元的補貼。
申請人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男16-59周歲,女16-54周歲)、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具有就業能力和需求的衡水籍殘疾人;殘疾人為實際經營者(法人)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正常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和30人以下的小微企業。同等條件下,生活困難的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殘疾人、一戶多殘殘疾人和普通高等院校殘疾人畢業生,將優先納入扶持范圍。
申請人可向實際經營地的縣級殘聯提出申請。在衡水高新區、濱湖新區及桃城區內創業的非桃城區戶籍殘疾人,可向市殘聯提出申請。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已享受過殘聯組織發放的創業扶持資金的殘疾人,五年內不再重復納入扶持范圍。
補貼標準結合創業規模、創業年限等實際情況核定,實行“當年提出申請、來年預算到位后一次性發放”的方式。補貼資金主要用于經營場所租賃、社會保險、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設施設備購置、網絡資費等。
來源:衡水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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