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根據深圳證監局發布的公告,深圳世紀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丁芃和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兼總經理鄭列列因違反相關信息披露規定被責令改正。
經查,2016年至2017年期間,深圳世紀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相關主體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情況,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序,也未在2016年至2022年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相關情況。
上述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丁芃和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兼總經理鄭列列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有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深圳世紀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丁芃、鄭列列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深圳證監局強調,公司及相關人員應高度重視,對上述問題進行認真自查和切實整改。公司應采取積極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資金,維護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實際控制人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積極籌措償還占用資金。公司應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而就在本月初,深圳證監局已向公司及實控人開出另一張罰單。
7月3日,深圳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世紀星源存在以下情形:2014年至2017年,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金額合計11.95億元,各年擔保發生額占公司當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2.40%、34.21%、2.21%和42.72%。2014年至2022年各年度擔保余額占公司當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最高達91.33%。上述擔保事項,世紀星源均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導致2014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以上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丁芃時任世紀星源董事長,鄭列列時任世紀星源董事、總經理,對以上行為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行為,深圳證監局對世紀星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丁芃給予警告,并處以550萬元罰款;對鄭列列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世紀星源是深市主板上市的“老五股”,前身為深圳原野實業有限公司(深原野A),1990年便登陸資本市場。主要業務包括交通、清潔能源、水資源基礎設施經營性項目的開發投資;低碳技術集成、水處理設備銷售和環境處理成套設備銷售和環境工程服務等。
作為國內資本市場最早的參與者之一,這家上市時長超30年的企業最終未能保住A股上市地位。因2024年1月30日至3月5日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于2024年4月11日作出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于同年4月26日正式從深交所主板摘牌,目前已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退市板塊掛牌轉讓。
來源:讀創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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