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啟動福島第一核電站第二十一輪核污染水排海作業,本輪排放將持續至7月24日,計劃排放核污染水約7800噸,所含放射性氚總量約1.3萬億貝克勒爾。自2023年8月單方面強行啟動排海以來,日本已累計向太平洋排放約15.7萬噸核污染水。然而,這僅占其整體排污計劃的1/10。隨著排海頻次加密、排放總量持續累積,日方正試圖將這一嚴重損害全球公共利益的爭議行為,一步步固化為“常態化操作”,消磨國際社會的警惕與關注。
日本的排海行徑,從根源上就違背國際法義務。
不久前,日本首相高市早苗還在東京舉行的世界島國海洋會議上,高調宣揚“實現基于法治的可持續海洋”。現實中,日方卻在未與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未開展完整跨境環境影響評價的情況下,執意將本國核事故的環境風險轉嫁給太平洋沿岸各國。此舉既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94條防范跨境污染、第206條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定義務,也違背1972年《倫敦傾廢公約》禁止通過海上人工構筑物向海洋傾倒放射性廢物的規定。嘴上把海洋法治講得冠冕堂皇,行動上卻始終不肯正視自身排海行為的違法性質,日方的做法,本身就是對海洋法治的最大諷刺。
選擇排海,從來不是“別無選擇”。
針對福島核污染水處置,日本政府曾論證過地層注入、海洋排放、蒸汽排放、氫氣排放、地下掩埋5種方案,卻最終以用地不足、儲罐無法擴建、處置資金緊張為由,敲定了成本最低、僅需34億日元的排海方案。日方絕非不清楚排海的潛在危害——放射性核素可通過生物富集效應沿食物鏈累積并損害人體健康,洋流擴散更會將風險播撒至全球海域,這早已是公認的科學結論。但在經濟成本與國際道義的天平上,日本毫不猶豫倒向了前者,將核事故的治理代價與生態風險甩給全人類。這種將一己私利凌駕于全人類共同利益之上的極端自私之舉,傷害將延及子孫后代,理應受到國際社會的一致譴責。
日本宣稱“處置資金緊張”,事實當真如此么?排海啟動以來,日本持續委托公關公司美化排海行為、消解公眾質疑,僅針對所謂“風評損害”發放的企業補貼,截至今年6月24日已高達912億日元。更遑論日本防務開支連續14年上調,防衛費占GDP比重已突破2%。一邊是消弭輿論的公關費用毫不吝嗇,一邊是擴軍備戰的預算連年攀升,偏偏到了關乎全球海洋生態安全的核污染水處理上,就開始“喊窮”——這種選擇性“缺錢”,暴露的恰恰是責任的缺失與道義的虧欠。日本不是沒有能力選擇更安全、更負責任的處置方案,只是不愿為自身核事故承擔應有的治理成本。
轉嫁風險換不來真正的安全,輿論包裝抹不掉實際的危害。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事關全球海洋生態安全與全人類共同健康,絕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面對日本試圖將排海常態化的圖謀,國際社會更應凝聚共識、持續監督,敦促日本徹底放棄單方面排海計劃,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切實恪守國際規則與道義責任,共同守護好全人類的藍色家園。(作者陳祥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員)
(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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