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消費者林先生向澎湃新聞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糟心事。他在攜程APP上花了15217元,訂了一張7月16日從北京飛紐約的機票,本來是打算去看世界杯的。
結果7月13日行程突然有變,他趕緊去退票,操作的時候看到頁面上有個400多元的費用提示,尋思著這大概就是扣的手續費,沒多想就確認了。第二天一查賬戶,到賬只有432塊錢。一萬五千多買的機票,提前三天退,就退回來四百多塊,扣費比例超過了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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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當時就懵了,第一反應是后面可能還有錢沒退完,等了一天還是沒動靜。他趕緊聯系客服,客服非常肯定地告訴他,432元就是全部退款了。林先生直接震驚了,他在這個平臺用了十多年,還是黑鉆會員,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
他當時就跟客服說,操作失誤能不能幫我恢復這張機票,哪怕承擔一些損失也行。結果平臺回復,退票流程已經完成,無法撤銷。
事后林先生翻回購票頁面才發現,自己買的那張機票展示在APP頁面很顯眼的位置,但票價旁邊有一行灰色小字寫著“僅部分稅費可退”。更氣人的是,同一頁面下方還有一張支持退改的同航線機票,票價只比他這張貴了400塊錢左右。多花400塊就能保住1.5萬,可平臺沒有任何提醒。
林先生自己也說,如果當時看到了這個差別,肯定選貴400塊能退票的那張。從常理來講,誰會想到15000的票和貴400塊的票,退票權益會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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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這邊的回應很干脆,退票規則是國航定的,平臺只是執行,不收取任何費用。國航客服的說法則是,這張票是第三方出的,具體退多少得找原出票地確認。一個說“航司定的”,一個說“找平臺去”,消費者站在中間兩頭夠不著。
說起來,林先生的遭遇真不是個例。2025年山西有位高先生,提前4個月退國際機票,總價15113元被扣了1.4萬。2026年3月,一位女士900多塊的機票付款后只能退回3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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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質疑平臺界面設置有問題,那張機票展示在APP頁面頂部顯眼的位置,關鍵退改限制卻用小字體標注。平臺依托大數據算法精準推送高價機票,卻把復雜嚴苛的退改規則藏在細碎的條款里。普通消費者誰會一條條去讀那些冗長的細則?
很容易就被模糊提示給誤導了。這種“顯眼處夸大權益、隱蔽處標注限制”的操作,說白了就是刻意誘導消費、規避自身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必須履行提示注意和說明的義務,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屬于無效。“小字標注”的做法,很難說盡到了充分提醒和告知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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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攜程把退票規則歸咎于國航,聲稱只負責執行、不收取費用。國航客服則表示第三方出票訂單得聯系購票平臺核實。雙方各執一詞、互相甩鍋。一個推脫責任、一個無人擔責,最后讓消費者承擔一萬多的巨額損失。
平臺提出用林先生賬戶里30萬積分折現3000元作為補償。問題是,積分本來就是用戶消費得來的專屬權益,不是平臺的讓利。這波操作說白了就是用用戶自己的權益來彌補平臺服務上的疏漏。賺錢的時候不分彼此,出事的時候各管一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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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對國內機票的退改簽有明確規定,退票費不得高于客票實際銷售價格,不能簡單規定特價票一律不得退改簽,要設置合理的梯次收費標準。但國際機票的退改涉及燃油費、離境稅等多重稅費,沒有統一規定,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
國航的運價規則寫的是票價不可退,燃油附加費也不可退,只退政府稅費。也就是說,一些國際機票在規則上可以合法地“不退不改”。規則層層加碼,責任層層遞減,最后扛下所有的只有消費者。
林先生有句話說得在理:平臺可以在幾毫秒內比較成百上千種價格,卻沒有把“多花400元可以避免近1.5萬元損失”轉換成普通人能理解的提示。買票時平臺是統一入口,收錢時不分航司還是平臺。退票時消費者要獨自面對航司、代理商、保險公司的不同規定。
當1.5萬元機票退票僅退432元,退掉的不只是一張機票,還有消費者對這個行業僅存的那點信心。整治天價退票費、終結權責甩鍋亂象,不能只靠消費者自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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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規則透明化、權責清晰化、監管常態化,才能讓航空票務市場回歸公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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