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場監管總局深入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踐行“監管為民”理念,嚴厲打擊節慶、展會、論壇、榜單評價等市場化活動中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持續強化市場化活動清理規范,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選取六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格勒博意利(廣州)品牌咨詢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
格勒博意利(廣州)品牌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自2019年至2026年期間通過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宣稱自己為“過硬研究員”“GYBrand全球品牌研究院”“全球首家每年發布中國、亞洲、世界品牌500強、中國出海品牌100強的研究機構”等,但無法提供證據材料證明上述宣傳內容,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此外,當事人對外發布各類排行榜單共計113篇,向合作企業收取服務費用,并使其入選上述虛假排行榜單,榜單缺乏科學性,屬于不客觀不真實的排行榜單。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130萬元罰款、吊銷營業執照。
案件評析
品牌研究機構的權威性來源于其研究方法的科學性、數據的真實性和評價結果的公正性。本案中,當事人虛構自身“全球首家”“全球品牌研究院”等資質,誤導社會公眾對其機構性質和研究成果權威性的認知。此外,其對外發布的排行榜單缺乏科學依據,內容不客觀、不真實,并以此為基礎向企業收取費用,幫助其入選虛假榜單。本案的查處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對打擊虛假榜單違法行為的決心,對“虛假榜單”“付費排名”等經營亂象形成高壓態勢。
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亞洲星云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
亞洲星云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主營品牌推廣、組織會議論壇、發布品牌相關評比榜單等業務,主要通過其自建官方微信公眾號“Asiabrand品牌榜”發布、展示相關榜單。2022年5月11日,當事人發布、展示的“2022中國創新品牌500強”榜單中包含已注銷、已吊銷企業兩家;2024年9月4日,向某企業收取推廣費9.5萬元,同年11月5日發布、展示包含該企業的亞洲十大影響力品牌榜單。此外,當事人于2024年12月19日、2026年1月22日利用自建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宣稱自己組織的會議為某國際知名經濟論壇的重要分論壇,并使用帶有該論壇英文名稱字樣的圖片,上述會議均系當事人單方面擅自虛構,實際與該國際知名經濟論壇并無關聯,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100萬元罰款。
案件評析
品牌榜單作為市場評價的重要參考,其真實性與公信力直接關系到市場競爭秩序和消費者、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本案中,當事人向某企業收取推廣費用后通過公開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包含該企業的品牌榜單,榜單粗制濫造、內容審核不嚴,排名存在不真實、不客觀的情況。擅自虛構與國際知名經濟論壇的關聯,冒用國際知名論壇名義進行宣傳,誤導公眾,既損害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也侵害了其他誠信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本案的查處警示榜單評價機構,要遵守誠實信用商業道德,杜絕弄虛作假,也提示參加排行的經營者,真正的品牌價值來自消費者的口碑和市場的長期檢驗,花錢買來的榜單,不是榮譽的“勛章”,而是自身的“污點”。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大榮(北京)展覽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
大榮(北京)展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于2025年11月22日至24日與其他會展公司聯合承辦“2025年中國—東盟國際工業博覽會(廣西)”,當事人主要負責整體策劃、商業運營、招商推廣及日常管理工作。自2024年7月至2025年11月展會舉辦期間,當事人在參展商手冊、招展手冊等宣傳材料中,將展會涉及的制漿造紙、鋁工業等7個行業板塊拆分為“2025年中國—東盟(廣西)國際制漿及造紙工業展覽會”“2025年中國—東盟國際鋁工業展覽會(廣西)主題展”等7個獨立展會名稱進行宣傳,與實際備案信息不符。此外,當事人針對上述不同冠名的邀請函或參展商手冊所列“特邀單位”名單有差異,不同板塊所列企業名單不同,且當事人在對外發布相關宣傳材料時,相關“特邀單位”多數處于“擬邀請”階段,未獲得其確認出席或支持參展的書面授權。對于無法出席或支持的單位,當事人未在后續宣傳中予以調整、修改,亦未對參展商進行任何告知、說明。當事人通過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自建網站等形式對外發布上述宣傳材料,存在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80萬元罰款。
案件評析
展會的規格和影響力,是參展商作出商業決策的重要依據。展會的核心競爭力,從來不是靠刻意夸大規模、注水數據得來的。本案中,當事人將綜合性工業類展會拆分為多個看似獨立的細分專業展會進行宣傳,致使參展商誤以為其參加的是具備專屬行業權威性的單一細分領域展會,并羅列未經確認的“特邀單位”名單,夸大展會規模和影響力。這些違法行為看似能快速招徠參展商,實則是錯誤而短視的。失信經營不僅誤導參展商決策,損害其合法權益,更觸碰法律底線。本案也警示廣大展會經營者,誠信辦展,披露真實信息,不做表面噱頭,才是在行業長久立足,持續贏得市場認可的良方。
四、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北京傳世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中心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
北京傳世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當事人)系“世界非遺傳承人大會”及相關子活動(均為非官方活動)的組織方,主要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傳承方面相關業務。自2023年6月起,當事人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快手號和抖音號使用其自行設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周年活動logo”作為頭像,logo中包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標識。此外,自2025年2月至5月,當事人在其官網中使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標識。經核查,當事人使用上述標識的行為并未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法授權,存在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40萬元罰款。
案件評析
本案中,當事人刻意制造其組織活動獲得國際權威機構認證或背書的假象,意圖利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公信力為其商業活動增信,誤導社會公眾、相關從業者及潛在合作方對其活動性質和影響力的認知,損害國際組織合法權益,擾亂非遺保護領域正常競爭秩序。本案警示廣大經營者,開展商業宣傳應當恪守誠信底線,不虛構資質、不冒用機構名義、不虛假造勢。假借國際組織聲譽包裝項目、虛構權威背書等違法行為,不僅將面臨執法部門查處,還會透支自身信用,逐步喪失市場和社會公眾的信任。
五、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北京大國大禮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
北京大國大禮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主要從事開發、策劃并銷售非遺文創禮品,對外宣稱為“國賓禮管理中心”“中國國賓禮管理中心”“世界非遺傳承人大會中國國賓禮管理中心”等并注冊相關微信服務號。當事人于2025年6月16日在其微信服務號發布文章介紹其產品鈞瓷杯,文章中介紹該鈞瓷杯系贈送給突尼斯共和國等四國駐華大使國賓禮,并配以當事人法人代表與四國駐華大使手持鈞瓷杯的合影照片以及落款為“世界非遺傳承人大會中國國賓禮管理中心”的產品榮譽證書。文章末尾宣傳該鈞瓷杯為“四國國禮館藏見證大國榮耀”等,并標注官方零售價為3990元。經核查,“中國國賓禮管理中心”為當事人自行創設并使用的名稱,無任何官方授權;其微信宣傳文章中的鈞瓷杯從未在正式外交場合以國家名義贈送。當事人將民間贈送的禮品與“國禮”“國賓禮”相關聯,宣傳行為缺乏事實依據,存在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10萬元罰款。
案件評析
本案中,當事人在無任何官方授權的情況下,將民間商業贈送行為包裝成具有官方外交色彩的國賓禮饋贈,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曾在正式外交場合以國家名義贈送,虛構官方屬性,并以高價銷售其所謂的“四國國禮館藏”鈞瓷杯。本案警示廣大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欺詐、不隱瞞、不夸大。虛假營銷、虛構事實等違法行為,不僅被執法部門處罰,更會損害企業聲譽,最終被市場淘汰。
六、海南省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海南勇創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
海南勇創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培訓人數急劇縮減,為體現參加公司培訓人員通過率高、通過人員多、通過級別高的培訓效果,在2025年5月海南第四十八期物流師、物流職業經理認證培訓班人員參加全國統考后,采用AI工具生成“高級物流職業經理”培訓通過名單,其中包含了“全網最忙五人組——張吉惟、林國瑞、林玟書、林雅南、江奕云”等不實內容,并在微信公眾號頁面發布,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5萬元罰款。
案件評析
誠信是企業立足之本,任何投機取巧、虛假套路的經營行為本質上都在消耗企業來之不易的口碑。培訓機構的考試通過率、通過人數是衡量其培訓質量的重要指標,真實、可核驗的數據是贏得消費者信任的基礎。本案中,當事人利用AI工具自動生成“全網最忙五人組”等虛構人員,并將其列為“高級物流職業經理”名單對外發布,欺騙誤導公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本案警示廣大經營者唯有堅持合法經營原則,才能守住長遠發展的根基。
來源:“市說新語”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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