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站公布了內蒙古包鋼板材廠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調查報告。這場發生在2026年1月18日的慘劇,最終被認定為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62人被追責問責,7人已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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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時01分,650m3球罐爆炸
1月18日15時01分許,包頭市昆都侖區內蒙古包鋼板材廠發生爆炸。爆炸點在煉鋼作業部的一個650m3飽和水、蒸汽球罐。
當天下午,爆炸已造成廠區內2人死亡、8人失聯、84人受傷。最終,失聯人員全部被確認遇難——10人遇難、84人受傷。
爆炸的威力巨大。84名傷員中,重癥5人,其余多為頭面部外傷和肢體軟組織挫傷。事故發生后,現場救援累計投入1300余人、應急和救護車輛70余輛。應急管理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派員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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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罐“帶病運行”1.5小時,最終解體
調查報告還原了爆炸的全過程。
爆炸的直接原因是:1號球罐在運行時長期受到介質腐蝕、局部應力與交變載荷的耦合作用,球罐內壁發生不可逆的“堿應力腐蝕開裂+腐蝕疲勞”復合損傷。損傷持續累積,最終穿透壁厚,在下環焊縫北側出現飽和水泄漏。
最致命的一環是——泄漏發生后,現場未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約1.5小時后,壓力超過了含缺陷容器的極限承載能力,泄漏處附近焊縫沿環向發生整圈快速撕裂,球罐迅速解體,引發罐內大量飽和水瞬間閃蒸、爆炸。
簡單說:球罐早就壞了,漏了1.5小時沒人管,最后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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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人被追責:7人批捕、6人移送司法
報告認定的追責范圍,從企業到監管部門,從基層到地方黨委政府,鏈條完整。
刑事責任層面:因涉嫌犯罪,包頭市昆都侖區檢察院已批準逮捕板材廠7名人員;同時建議對事故相關6名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調查。
行政與黨紀處分層面:對包鋼集團及其所屬企業、事故相關單位,包頭市和昆都侖區兩級黨委、政府、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廳、國資委有關人員,給予相應行政處罰、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
單位處罰層面:對包鋼鋼聯、京誠科林、鞍山華信、包頭特檢院等4家單位給予行政處罰。
書面檢查層面:昆都侖區黨委、政府分別向包頭市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包頭市黨委、政府和包鋼集團分別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報告還指出了事故發生單位包鋼板材廠、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及事故相關單位和監管部門存在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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