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記者 錢文婷 志愿者 湯佳
近年來,伴隨智能駕駛技術快速迭代、產業扶持政策持續落地,新能源汽車加速普及,走入千家萬戶。但與之配套的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沒有完全跟上,特別是老舊小區面臨車位產權、運營管理、電容擴容等公共利益難協調,各類堵點難點交織疊加。
新民晚報夏令熱線近日接到多位居民反映老舊小區新能源車充電煩心事,記者就此展開實地走訪。
施工隊突現小區
充電樁質量存疑
家住浦東羅山二村的陳先生8月5日下班回家,撞見小區內有人正在居民電表箱內私自接線拉線,他以為是哪個業主違規飛線,一問才知,工人自稱正在開展小區充電樁施工作業。“帶電操作違規,私自接拉電線本就違法,旁邊還有塑料袋、軟管等易燃物品。”從事相關行業的陳先生,出于職業本能當即讓工人師傅出示施工證明以及與物業簽訂的合同協議,同時撥打12345市民熱線反映情況,要求暫停施工、排查安全風險。“在我的印象中,小區加裝充電樁還停留在意見征詢階段。”陳先生肯定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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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帶電操作違規。陳先生供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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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記者進一步了解,羅山二村不少電車業主早在去年就提出加裝充電樁的訴求。受限于小區變電箱容量不足以及充電樁數量問題,加裝計劃一度擱置。今年6月,充電樁建設再次提上日程。但項目推進期間,業委會并未向全體業主完整公示建設方案,充電樁規格型號、運營及施工方、產品檢測報告等關鍵信息均未對外公開,僅發放《關于小區增設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意見征詢單》收集居民意見。6月21日,業委會將《關于小區增設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征詢意見的告居民書》張貼到小區公告欄,不少業主并未留意,對項目即將開工一事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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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處生產日期相互矛盾
“要不是下班剛好碰到施工,我都不知道充電樁馬上就要進場安裝。”陳先生熟悉相關業務,出于專業敏感度,格外留意現場待裝設備。他說,這批印有“柏來”標識的充電樁,質量存疑:機身標注生產日期為2026年8月4日,但配套送檢合格報告上的生產日期卻標注為2026年7月,兩處日期相互矛盾;且包裝上的產品型號和產品標簽上的型號也不一致,設備真實出廠信息無法追溯,有非標產品嫌疑。“合格證為說明書最后一頁,沒有標注廠家、型號、檢驗日期和執行標準。”陳先生拍了相關視頻,發現異常后,他第一時間向業委會反饋,不少業主也相繼提出異議。大家要求公開充電樁采購、安裝的全套流程材料,公示產品合格證與檢測報告;居委會和物業若不具備專業鑒別能力,應當邀請專業人員開展設備安全核查,杜絕隱患設備進入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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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小區增設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意見征詢單》
8月8日、9日,經過與小區業主的溝通反饋,業委會也意識到了問題,接受整改訴求,立刻叫停了這批設備施工。居委會第一時間落實監督整改,要求廠家更換合規產品。大家希望,此次重新推進安裝時,整套流程完整規范,相關信息充分公示,產品手續完備、質量過關,從采購選型到施工驗收全程公開透明,廣泛吸納業主意見,守住小區安全底線。“不能讓小區成為問題產品的溫床,希望有關部門引起重視,將居民小區納入充電樁監管范圍。”陳先生說。
共享充電車位被占
私人安裝申請受限
同在浦東,3公里之外的朱家門小區,居民楊女士幾乎每天都在經歷“電量焦慮”。“每次回去,公共充電樁都被其他車輛占了。”她多次撥打熱線求助,表示小區雖配建共享充電樁,但車位長期遭占用、廢棄舊樁未清理、私樁申請被駁回等多重問題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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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門敬老院圍墻上布設了幾個充電樁。錢文婷 攝(下同)
新民晚報記者來到朱家門小區實地走訪,朱家門小區是規模很大的老舊小區,沿朱家門敬老院圍墻布設了十余處共享充電樁,白天尚有幾個空位。記者看到,有居民用鑰匙打開了一面圍墻上的配電箱,里面竟然是充電樁,該業主說:“這個充電樁是我自己安裝的,于8年前申請,每次開關都要用鑰匙,充電也要候機會,要是附近車位被占了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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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前業主私裝的充電樁
8年前能個人安裝充電樁,為什么現在就不行?新民晚報記者致電朱家門居委會,工作人員解釋道,小區共有居民超3000戶,未設置產權車位,停車矛盾突出,小區于2022年通過了“小區停車管理公約”,進一步明確了不再安裝私人充電樁、2022年前安裝的個人充電樁不得升級煥新、安裝公共充電樁需小區全體業主商議討論等多項規定。目前小區共有約40個公共充電樁,主要分布于朱家門敬老院和開放大學外圍,可輻射近80輛新能源車的充電需求。
但是該工作人員承認,小區公共充電樁數量對于近400輛的新能源車保有量來說還是“杯水車薪”,“白天充電樁附近會有部分空余車位,但晚上很難保證,我們也不能硬性規定說不讓業主停,那就變成新能源車的固定車位了”。不過,一系列舉措也在同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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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充電樁旁邊都貼了告示。湯佳 攝
為進一步滿足新增充電需求,居委會會同業委會和物業公司,計劃與供電部門協商小區電力擴容事宜,經業主大會同意確認后,配合做好后續變配電設備安裝等服務支持。同時計劃對“小區停車管理公約”進一步修訂,如限制小區租賃車輛停車過夜、對現有充電線進行煥新升級延長到4米左右。“我們也在每個充電樁旁邊貼上了醒目的告示,引導油車不要長期占領充電樁附近車位。”據該工作人員介紹,物業會定時排摸停車情況,對充電樁附近停放超過一周的長期車輛勸導駛離,盤活可充電車位資源。
基層監管要到位
“三駕馬車”要托底
“加裝新能源車充電樁改變了整個小區的停車管理模式,要平衡多方的公共利益,確實很難。這既考驗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多方協同,也離不開運營企業的主動配合。”社會事務專家公益律師黃友健對上述案例給出了相關法律意見。
針對安裝充電樁過程中的程序違法與越權,依據《民法典》第278條規定,小區加裝充電樁屬改建附屬設施,需經法定比例業主表決同意。業委會在核心方案未決且未獲合法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允許施工,嚴重侵犯業主知情權與共同決定權。同時,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4 年第50號),自2026年8月1日起,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含交流/直流充電樁、隨車充電裝置)正式納入強制性CCC認證管理,未獲認證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用于經營性使用。針對質量存疑的問題產品,羅山二村的業委會應立即下達停工通知,并將包含數量、功率、預算及供應商資質、運行模式、具體安裝點位等在內的完整建設方案,重新提交業主大會,嚴格按照“雙三分之二參與、雙四分之三同意”的比例表決,并在表決前公示產品合格證明。
此外,依據《上海市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小區應建立嚴格的采購審查與驗收機制,強制查驗CCC認證;明確第三方運營商的安全與運維主體責任;強化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及屬地街道的多方協同監督,確保流程公開透明。
針對由誰來加強此類問題的專業指導和安全監管,黃友健建議,充電樁安裝已經成為小區管理共性問題,涉及使用、管理、維保等各個環節,“三駕馬車”要各司其職,居委會書記作為“小巷總理”,要主動學習相關專業知識,供電局、房管局、街道等管理部門也要充分參與指導開展工作,落實監管責任,有條件的可打通周邊商業或辦公樓停車充電資源,切實緩解廣大業主的“充電焦慮”。
新民晚報原創稿件
編輯:高飛
編審: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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