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前,先推薦下我的新書《邊患:從嘉靖到萬歷》,全書主要講述嘉靖到萬歷朝的北部邊防問題。從中我們可以摘到隆慶和議室如何達(dá)成的,明朝為何無法收復(fù)河套,努爾哈赤是如何坐大的,等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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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為正文。
人一旦死去,那具曾經(jīng)溫?zé)崛彳洝⑿凶哐哉Z的軀體,便成了沉默的骨肉。在承平歲月里,圍繞它,社會自有一套成熟且煩瑣的儀式:沐浴、更衣、含殮,停靈、哭踴、擇吉,棺槨、碑銘、祭田,再到歲歲年年清明的祭拜。這套儀式將一個生命的終點轉(zhuǎn)化為“先人”的起點,讓死者在宗譜與記憶里繼續(xù)存在。所謂“事死如事生”,不僅是對亡者的敬意,更是對生者世界的加固——只要死者仍被妥當(dāng)安置,就意味著這個社會的根基尚未動搖。
然而亂世降臨,一切從根基處崩解。
當(dāng)活著的人朝不保夕,當(dāng)死亡從偶然變成日常,對死者軀體的處置便率先崩潰。但崩解的從來不只是喪葬儀軌。真正被摧毀的,是“人”作為社會存在的完整邊界——當(dāng)死者無法被妥善安置,生者便同時失去了對“人”的定義權(quán)。
1.禮崩
李圭(1842年-1903年)住在南京城外五十里的樂豐鄉(xiāng)夏莊。此地山環(huán)水抱,李家聚族而居,至他已有十多世。
咸豐三年(1853年),太平軍占領(lǐng)南京,清軍隨即建立大營對南京進(jìn)行圍困。七年之后,太平軍與圍困南京的清軍大營的戰(zhàn)事到了最后關(guān)頭。三月十三日,為躲避戰(zhàn)亂,族人步行十五里避往天印山。不斷有避難者從清軍大營方向而來,李圭詢問得知,清軍大營已經(jīng)被太平軍擊潰。李圭和族人在驚恐中度過了白天,天黑時仍不敢回家,眾人計無所出,只得相對而泣,甚至有女眷意圖自盡,經(jīng)過眾人好言相勸才止。到了天快亮之時,眾人決定回家,若有意外,死也要死在家中:“婦女又僉言,愿回家死,在一處”。眾人經(jīng)過跋涉,直到十四日天快黑時才回到家里,但見四周房屋火光沖天,婦女自經(jīng)者,絡(luò)繹不絕——亂世沒有給任何人以準(zhǔn)備,就這樣驟然而至。
十五日,太平軍又至,李圭和族人在倉皇間躲入田間草叢,但有很多婦孺老幼來不及走脫。等他們天黑歸家,得知噩耗,族中女性被殺者多達(dá)二十余人——包括李圭的母親和妻子。
是夜各處尋覓婦女尸,得余叔祖母徐孺人、伯母楊孺人、母朱孺人、叔母蔣孺人、高孺人、錢孺人、陳孺人、王孺人、張氏、劉氏及余配毛氏,并諸姑嫂弟婦姊妹輩幾二十人,急藁葬之,椎心泣血,尤痛不得成喪。復(fù)慰老者,撫幼者,瞠目達(dá)旦。[ 《思痛記》,《太平天國史料匯編》第二十九冊,太平天國歷史博物館編,南京:鳳凰出版社,2018年,第12431頁。]
“藁”即草稈、麥秸。“藁葬”就是用草席一裹,匆匆埋掉——沒有棺木,沒有停靈,沒有吉壤,甚至連個像樣的坑都挖不深。
讓李圭“椎心泣血”的不僅僅是親人的去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不得成喪”。在平常年月,一個人咽了氣,并不是往土里一埋就完事的。從擦身換衣到停靈守夜,從入棺到抬進(jìn)祖墳,中間少說也要折騰好幾天。表面看是做給死人看的,其實是做給活人看的——它像一座橋,把死者從陽間送到陰間,也讓活著的人心里有個著落:人走了,但走得體面,走得有交代,祖宗認(rèn)得他,后人也記得他。只要這套儀式還在,就說明這個世道的人情還在,規(guī)矩還在,人還像個人。
而對于這一點,即便是當(dāng)時來華的歐洲人都有深刻的體驗,于十七世紀(jì)入華的葡萄牙人曾德昭記載:“全國有有一個普遍的風(fēng)俗,不赤裸埋葬任何人,哪怕是初生兩天的嬰兒。”
可藁葬是什么?是連橋都沒搭,就把人推下了河。一領(lǐng)草席裹住,挖個淺坑匆匆埋了,沒有棺木,沒有停靈,沒有碑,連哭都不敢放聲。李圭的母親和妻子,就這樣被草草地塞進(jìn)了土里。她們不再是“人”——人已經(jīng)死了;可她們也沒能安穩(wěn)地進(jìn)入地下——因為禮數(shù)未到,沒人給她們引路,沒人給她們安頓。她們被生生卡在生死之間,上不挨天,下不著地。李圭作為兒子、作為丈夫,眼睜睜看著卻無能為力。他“椎心泣血”,哭的不只是親人的死,還有未能有一個體面的葬禮。那個中國人奉行了千百年的禮儀,在他眼前碎了一地。
李圭的悲痛,并非僅僅屬于他一人,而屬于一個時代。
這里有一幅圖:屋外有人在刨土,鐵器刮過凍土的聲響,比哭聲更刺耳。門內(nèi),一具軀體剛剛涼透,還未來得及被擺正、被擦洗、被含殮。家人圍坐,臉上是淚,喉間卻死死壓著——畫面下方,一人急忙擺手,試圖壓制任何可能溢出的嗚咽;另一人撲向門扉,以背抵門,仿佛那一扇薄木是生死之界。他們不是不哭,是不敢哭。哭聲會穿透土墻,會告訴門外那些紅了眼的掘墓者:這里,有一具新鮮的肉。
這是《晉災(zāi)淚盡圖》中的《客居新喪,噤不敢哭》一幅圖。畫家以墨色定格了亂世中最窒息的一瞬。李圭“不得成喪”,痛在儀式的中斷;而此畫中的家庭,連中斷儀式的資格都沒有。他們面對的是比死亡更鋒利的絕境:死者尚未入地,就已經(jīng)被覬覦為資源。噤聲,是亂世教給生者的最后一課——悲傷成了奢侈,哀悼成了招禍的訊號。當(dāng)哭泣從自發(fā)的情感宣泄變?yōu)椤敖伞保叭恕钡倪吔绫銖那楦袑用姹粡氐撞鸪iT內(nèi)的人還在死命捂著嘴,門外的人已經(jīng)將尸體從土里刨出。禮崩之后,等待尸體的,是更為徹底的命運。
圖一:《晉災(zāi)淚盡圖》之《客居新喪,噤不敢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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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圭同樣無法完整地表達(dá)自己的哀傷與悲痛,因為死者已經(jīng)長眠于地下,生者卻要在亂世之中茍全性命。他很不幸,和弟弟一起被太平軍擄入軍中,成為一名“新家伙”——太平軍把老兵叫“老家伙”,把新加入者稱為“新家伙”。他跟隨著太平軍混一路輾轉(zhuǎn),向江浙進(jìn)發(fā),而他也因此看到了戰(zhàn)亂中很多真實的場景。
圖二:李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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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軍途中,隨處可見暴露的尸體,李圭在自己的書中,對這類景象的記載不下十處。
過一大村落,屋毀盡凈,臨河大樹以百計,樹下各有死尸一二具,反縛樹身,肢體焦黑無完膚,樹亦無枝葉,蓋賊及官軍等擄人勒索不遂,則縛人于樹,施焚如,酷毒一至于此。[ 《思痛記》,《太平天國史料匯編》第二十九冊,太平天國歷史博物館編,南京:鳳凰出版社,2018年,第12430頁。]
李圭的族人至少還能得到草草掩埋,可這些人受盡折磨死去后,還保持著慘死的姿態(tài)被綁在樹上示眾,連收尸下葬的人都沒有。
太平年月,人一旦死亡,尸體被迅速收斂、掩埋,自始至終處于妥善安置的狀態(tài)。但在亂世,尸體的暴露本身構(gòu)成了一種權(quán)力景觀——綁縛于樹、焦黑示眾,死亡被置于公共視野之中,成為威懾與顯示強權(quán)的手段。當(dāng)死亡從一家人小范圍內(nèi)的哀悼對象轉(zhuǎn)變?yōu)楣部臻g的展示物,當(dāng)一個人連死后的體面都保不住,連尸首都要被拎出來示眾、被當(dāng)成物件一樣利用時,“人”和“東西”之間的那條界線,就徹底斷了。
句容城下,同樣如此。李圭抵達(dá)句容城時,最近的城門關(guān)閉,只得沿著城墻根繞道而行,城腳腐尸縱橫。他忽然一腳踩空,感覺腳陷入淤泥,深沒腳踝,還有硬物硌著腳底。低頭一看,魂飛魄散——他的腳正踩在一具腐尸的肚子里,那硬物便是死尸的骨頭。
以相近之城門閉塞,繞入一門,城腳腐尸縱橫,忽一舉足,若踹入淤泥中,深沒踝,而有物梗格刺腳底,回顧則正在尸腹中,驚駭欲絕。復(fù)為尸絆仆,未及起后人已擁至,腿為踏傷,盡力挽前賊衣始得立,乃又為其刀尖戳傷手指。
沒有人知道這些人在哪一刻咽下最后一口氣——是攻城時中箭,是餓死在城墻根,還是染了瘟疫被同伴丟棄。他們的名字隨腐爛的皮肉一起消融在泥里。他們曾經(jīng)可能是父親、兒子、丈夫,此刻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攤?cè)稳瞬忍さ臓€泥。李圭的腳踩進(jìn)去的那一刻,“進(jìn)入”了尸體內(nèi)部。他感受到的不僅是恐懼——那腳底的硬骨,那沒過腳踝的腐漿——更是亂世將一個活人強行按進(jìn)死亡內(nèi)部的方式。
在很短的時間里,李圭兩次體驗“死亡”,第一次,他踏入死尸內(nèi)部;第二次,他摔倒,被前面的人的刀所傷,幸虧沒有傷到要害。第一次,是別人的死亡;第二次,是他自己的死亡。
人對同類的尸骸有著天然的恐懼,這也是李圭踏入死尸腹中“驚駭欲絕”的原因所在。這份恐懼,說到底,是對如此近距離地體驗死亡的戰(zhàn)栗。但在亂世中,當(dāng)尸體司空見慣,死亡隨處可見之時,那份原本與生俱來的恐懼也會逐漸消弭。這其實是一種無意識狀態(tài)下的脫敏。
紹興文人張大野,在太平軍攻打紹興時尚是孩童。他在《微蟲世界》一書中記錄了一件事:
紹興附近的諸暨山中有一條“陰司街”,街邊有座破舊古廟。廟中塑像極奇麗,有無常鬼手握鐵鏈,面目猙獰。腳下設(shè)有機關(guān),不知情的人踩上去,鐵鏈會突然套住脖子。小孩們起初害怕,后來習(xí)慣了。有一天,張大野和一群孩童發(fā)現(xiàn)廟里有一具尸體,于是合力將尸體扶起來,用無常鬼的鐵鏈套在它的脖子上,將其當(dāng)作一個游戲。由于尸體太重,仰面倒下,那無常塑像也跟著仆倒。孩子們見狀,紛紛哈哈大笑,并且拍打尸體的屁股。
廟像、雕塑、彩畫極奇麗,有無常鬼手握鐵鏈,貌獰惡,足設(shè)板,板有機,不知而誤踐之,輒舉練套人頸,始駭而終習(xí)焉。一日試從群兒往,見有賊所殺者,一尸在其傍,因共舉使立而以練套焉,尸重仰而倒,鬼亦隨仆,乃大笑而撻其股,頑劣哉,初亦不自知其何以不懼也。
這是一個成年人看來毛骨悚然的場景,但孩童們卻將尸體當(dāng)作玩具。張大野在晚年回憶此事說自己當(dāng)時太過“頑劣”,實不盡然。他在書中記載尸骸多達(dá)十余處——那些畫面早已融入生活,成為熟悉的背景。日日相見,恐懼便消解了;消解之后,尸體與物之間那條決然的界限便模糊了,那份恐懼也在習(xí)以為常被消磨殆盡。當(dāng)尸體與廟中的無常鬼塑像被孩童等同視之——二者皆可被扳動、套鏈、推倒、拍打——死亡便完成了符號層面的去人化。尸體不再是“曾經(jīng)的人”,而被納入了“可玩耍的物件”范疇。恐懼的消失,標(biāo)志著“人”的邊界在認(rèn)知層面出現(xiàn)了松動。
須知,從李圭的“驚駭欲絕”到張大野的“頑劣大笑”,中間并非簡單的習(xí)慣成自然,而是一種被環(huán)境暴力改寫的心理機制在起作用。在和平時期,尸體是秩序的反面,觸碰尸骸意味著沾染不祥。然而當(dāng)亂世將死亡從異常改寫為日常,當(dāng)每一口水井邊都可能漂浮著腫脹的軀體,每一條道路中央都橫陳著未收的枯骨,人的神經(jīng)系統(tǒng)便啟動了自我保護(hù):它不再對每一具尸體發(fā)出警報,而是將整個死亡景觀背景化,使其退化為生存環(huán)境的一部分,如同山石草木。
然而,去人化從來不是單向的。當(dāng)尸體被降格為物,它也以一種方式在向活著的人表示存在——以腐爛、腥臭、觸感,反向侵入活人的身體與意識。
張大野在一次逃難中,覓得一舟,從水路奔往后堡。但后堡的水路被尸體堵塞,水面上積起數(shù)寸厚的白色油脂——那是尸體腐爛后流出的脂肪。船一靠近,尸蟲順著油脂頃刻爬滿整條船。
又三日,覓得一舟,奔后堡。而后堡路為尸所塞,白脂積起厚數(shù)寸,尸蟲頃刻緣滿舟,腥臭觸人幾死。折而返,又遇賊,自分殆不免矣,忽賊自相殺,大亂,乃乘間得脫,復(fù)還龍尾山。
白色的脂肪、蠕動的尸蟲、令人窒息的腥臭——這是尸體在物質(zhì)層面的發(fā)出的最后信號。當(dāng)死亡多到無法被逐一掩埋,尸體便以自己的方式處理自己:油脂上浮,蟲豸滋生,氣味擴(kuò)散,將死亡的信號強行送入每一個活人的鼻腔與肺腑。這是死亡對生者的集體侵襲。
而為了避免尸體對生者的生存造成影響,對于尸體的處理,成為人們所必須做的事情。在崇禎初年,陜西的饑荒蔓延,擔(dān)任行人司行人的陜西安塞縣人馬懋才奉命入陜調(diào)查災(zāi)情,他在給朝廷的報告中說:
于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shù)坑,每坑可容數(shù)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余,而數(shù)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 馬懋才:《馬懋才備陳大饑》《明季北略》卷五,中華書局,1984年,第106頁。]
這種收斂一則是摒棄臭氣,防止瘟疫的傳播,另外一層意義上,則是表示社會基本秩序仍存,對于死者,雖然無法按照禮儀下葬,但是仍能入土,不至于像張大野在句容城下所見的情況。
但另外一方面,我們可能低估了亂世對整個倫理世界的破壞。
2.尸體的物化
尸體本身需要安置和處理,這是由其特性所決定的,但當(dāng)世界的倫理崩塌之后,尸體被呈現(xiàn)出一種多樣性——即產(chǎn)生功用。
首先,是作為材料。
同治二年(1863年)初,清兵與外國雇傭軍“常勝軍”加緊圍攻紹興城。太平軍為了守城,做了很多準(zhǔn)備,其中一個就是尋來千百口棺材,填上土。當(dāng)城墻被炮火擊垮,便用這些填滿土的棺材修補。
賊之守城也,取尸柩實土其中累千百,城為炮所擊塌則取而補之,西郭門一帶殆無復(fù)完尸。比克復(fù),猶積如故。
這些棺材從何而來?無非兩種途徑:一是每戶人家中都備有棺材,二是從墓地中掘出。戰(zhàn)斗最激烈的西郭門一帶,沒有一具完整的尸體——炮火將一切打得粉碎。尸體及其容器從“祭祀對象”淪為“建筑材料”,從承載記憶的空間降格為填補缺口的物質(zhì)。當(dāng)棺材被掏空、填土、壘砌,當(dāng)棺中遺骸被炮火再度粉碎,“人”的最后一絲物質(zhì)獨特性也隨之消解——尸體與磚瓦、木石、沙土再無本質(zhì)區(qū)別。
而尸體由于其自身的神秘性,也能產(chǎn)生一些功用。
奢安之亂是明朝天啟年間爆發(fā)在西南的一場土司叛亂,在叛亂之初,叛軍聲勢浩大,明軍完全處于被動。天啟二年(1622年),貴州貴陽被叛軍圍困。貴州提學(xué)僉事劉錫玄被困城中,他在《圍城日錄》中記錄了一個細(xì)節(jié)。
圍城初期的二月二十一日夜,叛軍猛攻南門,已有敵兵爬上城墻。城中危急,一位唐姓孝廉想出了一個“厭勝”的法子:他找來一具尸體,加上一斗米,煮爛以后從城墻上灑到城外,用來驅(qū)邪。同時又在城樓張掛豹皮。當(dāng)他做完這一切,守軍火炮恰好擊中敵軍的戰(zhàn)車,叛軍退卻。
二十一日南門徹夕,語動至五更,賊兵岌岌登陴矣。于是夕馳驟東南兩門間者凡四往返,最后遇唐孝廉手一編來,亦有厭勝法:烹一尸,加斗米炊飯,雜疵肉授城外,若飼彼雞犬也者;又用豹皮張城樓以祓不祥,而銃石遽中賊廂,才殺其兩三人,南門之廂樓遂卻。
此時尸體被當(dāng)作“法術(shù)材料”。它被烹煮、拋灑,像喂狗一樣喂給城外。這一步看似荒誕,卻真實發(fā)生,而且在劉錫玄的認(rèn)知里,這種辦法效果形象。
無論是建筑材料還是法術(shù)材料,總而言之,尸體在這里成為一種材料,被用于城防。
第二、作為食物。
然而,比用作建材更觸目驚心的,是尸體被納入食物鏈。
貴陽圍城進(jìn)入九月,城中糧盡。守軍先煮死尸,繼而烹活人。為了避免被人看見,人們在隱秘處操作——往往是狹小的帷闥之間,因此極易引發(fā)火災(zāi)。而火起之后無人來救,因為房子里的人要么餓死了,要么跳城逃走了。于是,煮人肉的煙塵彌漫全城,夜里的火光像巨大的蠟燭,映紅天空。
嗣后則先煨死尸,遂烹活人,而烹人之鼎與人,宛慮為劫食,密就帷闥間燒之,往往延境里舍。里舍久虛無人,無復(fù)一人救火者,不得不一任其煨燼,遂無處不塵四起,無夕不紅光燭天。
在這場慘劇中,知縣周思稷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他自縊身亡,把自己的尸體留給士卒充饑。
方被圍時,城中食盡,知縣周思稷自殺以餉軍,升米白銀二十兩。
周思稷的自殺,究竟是絕望中的主動選擇,還是被圍城倫理逼至絕境的獻(xiàn)祭?他或許希望自己的死能成為“烈士”而非“食物”,但在那個環(huán)境之下,兩者已經(jīng)無法區(qū)分。尸體一旦被納入資源范疇,活人的軀體也可以提前轉(zhuǎn)化為“儲備糧”[ 此說有諸多文獻(xiàn)支撐,此處暫舉一例,《宜川續(xù)志》:“(光緒)四年,青黃不接,餓死甚眾。交川某家大小九口,自殺自食,終留一女人。各村均有殺人為食者。東家走西家,即有殘害者。北赤鎮(zhèn)有一小飯鋪,開打火店,晚宿單客,即殺而食之賣之;迨后事發(fā),搜出一大坑,內(nèi)藏人骨十余具。眾怒而殺之。”]。這是一種比藁葬更徹底的倫理崩解——死者不僅失去了禮儀的庇護(hù),連承載禮儀的身體也將失去。
這樣的場景并非孤例。
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以大軍圍困大凌河,三個月后,城中糧食耗盡,守城將士中出現(xiàn)了投降的聲音,主將祖大壽也支持投降,副將何可綱十分生氣,“可綱據(jù)義麾斥,不勝忿怒,遂致抉目斷腕、拔舌碎首而死”。何可綱死后,“亂卒橫擊而食之”。何可綱本為忠義而死,但他死后,軀體被饑餓士卒搶去吃掉。
總而言之,食用尸體在歷史上并不乏見。但貴陽圍城中,從“厭勝烹尸”到“人相食”,再到“自殺餉軍”,呈現(xiàn)了一條完整的滑坡:尸體先是工具,后是食物,最后連活人都在邏輯上被提前“尸體化”。
那么,食用者的心理又是怎樣的?一份資料難得地保留了當(dāng)事人的態(tài)度。
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山東等地發(fā)生大饑荒,山東諸城舉人陳其猷進(jìn)京趕考,他看見很多人竟然在路邊“刮人肉”,毫不避人。又見一位老婦人在路邊煮一具尸體,邊煮邊哭。陳其猷很是奇怪,就問她:“你都要吃它了,為什么還哭?”老婦人回答:“這是我的兒子。我如果丟棄他,就會被別人吃掉。與其這樣,我寧可自己吃了充饑。”
臣自正月離家北上,出境二十里,見道旁刮人肉者如屠豬狗,不少避人,人視之亦不為怪。于是毛骨懔懔。又行半日,見老嫗持一死兒,且烹且哭。因問曰:‘既欲食之,何必哭’嫗曰:‘此吾兒,棄之且為人食,故寧自充腹耳’臣因此數(shù)日飲食不能甘,此時茍有濟(jì)于死亡,直不顧頂踵矣。[ 《諸城縣志》卷三十,《列傳二》, 乾隆二十九年刊本,第906頁。]
老嫗的哭泣與咀嚼并存。她并非沒有情感,而是在情感與生存之間,被迫選擇了后者。她寧可自己吃掉兒子的尸體,也不愿其落入他人之口——這種近乎偏執(zhí)的“保護(hù)”,恰恰反襯出亂世中“人”的邊界已經(jīng)脆弱到了何種程度。母親對兒子的最后守護(hù),最終只能通過這種殘忍的辦法來實現(xiàn)。那一刻,倫理沒有完全消失——它為哭泣保留了位置;但它已被逼至極限,蜷縮在“食”的縫隙里,成為一聲無處安放的嗚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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