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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28 日,江蘇南通通州灣示范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26 歲碩士畢業生陳某在事故中身受重傷,經五個月多方救治無效后離世。近三年來,其母親郭某容通過信訪、訴訟等法定途徑反映情況、主張權利,目前相關事項仍在處理過程中。家屬就事故責任劃分、文書送達、委托手續及救治過程等環節提出了相關疑問,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依法核查并予以回應。
一、事件經過:青年入職初期遭遇事故 多方救治未能挽回生命
陳某 2022 年畢業于某財經大學社會管理系,獲碩士學位,同年入職南通當地一家企業,正處于職業發展的起步階段。
2023 年 6 月 28 日 8 時 50 分許,江蘇南通通州灣示范區某安大道與某明路的無信號燈交叉路口,左某駕駛小型轎車由北向南行駛,與方某玲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事發時陳某乘坐于方某玲駕駛的車輛內,在事故中受傷。
事故發生后,陳某先后在如東縣某中醫院、某通大學附屬醫院、上海某慈康復醫院、某旦大學附屬某山醫院接受治療。2023 年 11 月 28 日,陳某經搶救無效在某山醫院離世。
二、家屬提出的相關疑問
(一)關于事故責任劃分的疑問
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意見顯示:事發路段限速 60km/h,方某玲所駕車輛事發時行駛速度約為 83km/h,另一方車輛行駛速度約為 31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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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交管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對于該認定結果,家屬郭某容持有不同意見。她表示,方某玲所駕車輛存在超速行駛的情況,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重新核查事故事實與相關證據。
(二)關于文書送達流程的疑問
相關送達回執材料顯示,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由陳某所在公司員工李某代收。郭某容稱,其本人實際拿到該認定書的時間為 2023 年 9 月,此前未收到關于文書送達的正式告知。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因超過法定申請期限,郭某容提出的復核申請未被受理。家屬認為,此次文書送達的相關情況對其行使復核申請權利產生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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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委托手續的疑問
一份簽署日期為 2023 年 6 月 29 日的委托書顯示,陳某與郭某容委托李某處理本次事故的相關事宜。但郭某容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內容顯示,李某曾提及自己于 6 月 29 日已前往安徽,不在醫院,無法在當日現場簽署文件。
郭某容表示,該委托書簽署于女兒重傷、自己情緒極度悲痛且急需籌措救治費用的特殊時期,當時對授權范圍及后續使用情況并不完全了解。家屬就該委托書的簽署背景、效力及作為文書送達依據的合理性提出了疑問,希望相關部門予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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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救治過程的疑問
家屬就陳某的救治過程提出了以下幾點疑問:
其一,如東縣某中醫院的入院記錄顯示陳某 “雙肺語音傳導正常”。2023 年 6 月 29 日晚8點交接班后,陳某病情出現變化。家屬稱,醫生為陳某進行吸痰操作時,陳某出現抵觸、掙扎反應,隨后陷入昏迷。次日陳某轉入某通大學附屬醫院,該院入院診斷包含 “肺挫傷”。家屬希望核查該時段醫療交接、診療操作與病情變化之間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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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在上海某慈康復醫院治療期間,家屬發現陳某肺部、眼部感染癥狀尚未完全消退,但醫院調整了治療方案,停用了抗生素與神經節苷脂類藥物。家屬對該用藥調整存在疑問,希望相關方能夠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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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在某山醫院救治的最后階段,當日 9 時 28 分的部分檢驗指標顯示相對平穩,但陳某隨后經搶救無效離世。家屬對病情在短時間內發生急劇變化的情況存在疑問,同時表示,家屬進入病房探視時才發現陳某已無生命體征,對病房的監護及巡查情況存在疑問。此外,家屬稱事發時段的相關監控未能調取查看,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對此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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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維權進展:多途徑反映情況 相關事項正在推進
因對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持有異議,郭某容先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提出上訴及再審申請。相關法院經審查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據此裁定不予立案或駁回其訴求。法院同時告知,郭某容可在后續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民事訴訟中提交相關證據,依法主張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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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郭某容多次向信訪部門、省級相關單位及相關監督渠道寄送材料反映情況,部分事項被告知通過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2025 年 1 月,通州灣示范區相關部門對家屬反映的相關線索予以立案調查。截至目前,家屬表示相關疑問尚未得到明確的書面回應。
據了解,郭某容目前正準備向檢察機關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此外,家屬還提及,女兒事發前曾參與相關工作材料的撰寫,希望相關部門在核查過程中一并核實相關細節,同時對其維權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情況予以關注,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家屬的相關訴求
郭某容表示,自己不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調查能力,近三年來獨自為女兒的事情奔走,在經濟和精神上都承受了較大壓力。她始終希望通過合法途徑查明事實,因此提出以下訴求:
- 請相關部門重新核查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事實與證據,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 對案涉委托書的相關情況、文書送達程序的合規性進行全面調查,并出具明確結論;
- 對陳某救治期間的醫療行為、用藥記錄等進行核查,就家屬提出的疑問予以回應;
- 依法保障其享有的各項救濟權利,對相關事項予以核實,給家屬一個公正的結果。
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的后續進展,期待相關部門能夠依法依規處理此事,及時回應家屬的合理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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