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06月 04日,袁先生向12345投訴。6日,12345答復稱,“袁(先生)系科技館原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2019年10月入職,后根據市紀委監(jiān)委第三派駐組要求,由中智江蘇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鹽城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智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目前該公司已出具《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明確5月31日起,與該通知的勞動關系到期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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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鹽城12345的這份答復中不難看出,鹽城科技館原政府采購用工服務可能是有問題的,很可能涉嫌違規(guī)或者違法?否則,鹽城紀委監(jiān)委不應該要求科技館讓一個直招編外員工與中智公司簽訂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這里面有這么幾個問題需要厘清,想請教鹽城紀委監(jiān)委。
一是,2019年,鹽城科技館原政府采購勞務服務,網帖公告招聘,公開考試錄用編外服務人員袁先生,是否涉嫌違規(guī)違法?具體違反了什么規(guī)定、何種法?
二是,依據《監(jiān)察法》的規(guī)定,紀委監(jiān)委只管理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例如,公辦事業(yè)單位的管理人員,參公管理的事業(yè)人員,和從事公務、管理公權力的人員,在黨紀方面管理事業(yè)單位中的黨員。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管“官”不管“工”、管“權”不管“事”。而科普員袁先生屬于普通編外合同工,且非黨員,鹽城紀委監(jiān)委第三派駐組插手鹽城科技館用工事宜,讓科技館要求其與中智公司簽訂勞務派遣用工合同,是否有越權之嫌?
三是,鹽城紀監(jiān)委第三派駐組誰有權要求袁先生與一個剛剛成立的中智公司簽訂勞務派遣用工協(xié)議,中智公司是否經過政府用工招投標程序?
造成袁先生目前工作困境的根源,究竟是鹽城科技館原政府購買服務的問題,還是鹽城紀委監(jiān)委第三派駐組管得太寬的問題?總之,無論是哪一方的問題,都不應該建立在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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