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漢堡,75歲的漢斯·S最近獲得了一項悲欣交集的“撿瓶資格”:他每個月可以靠撿廢瓶賺50歐元,多一歐元都可能影響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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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歐元的額度,目前是漢堡阿爾托納區社會福利部門針對漢斯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
可事情之所以傳遍德國,正是因為這項決定既具體得荒誕,又荒誕得非常符合程序。
漢斯住在漢堡阿爾托納區,領取一筆不高的養老金,同時依靠老年基本保障補足生活費,生活拮據。
德國的“基本保障”,可以理解成給收入不足的老人兜底:算出一個最低生活標準,再把老人自己的養老金等收入扣除,剩余部分由政府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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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這是社會安全網;現實中,從2025年夏天開始,漢斯發現,養老金加基本保障還是不太夠用。
食品在漲價,生活費用在漲,于是,為了補貼吃飯吃藥,七旬高齡的他開始出門撿飲料瓶。
德國的飲料瓶押金制度相當成熟。塑料瓶、易拉罐上通常帶有押金,拿到超市的回收機里,機器“咣當咣當”吞進去,再吐出一張小票。常見的一只瓶子值25歐分,也就是四只瓶子一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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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喝完飲料隨手留下的瓶子,對漢斯來說不是垃圾,而是散落在城市里的硬幣。只不過這些硬幣得彎腰去撿,還常常藏在垃圾桶邊、車站座椅下和活動現場的角落里。
漢斯不是為了鍛煉身體,更不是退休后突然對環保事業產生了職業激情。
他撿瓶子,是因為錢不夠。
更難得的是,他撿得十分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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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敢信?去年,他把自己靠瓶子換來的58.25歐元,如實申報給了當地社會福利部門。
連工作人員都沒想到,漢堡還有人會主動報告這種收入。后來有媒體稱,漢斯可能是當地唯一一個向社會福利部門申報撿瓶收入的人。
按常理,老人主動報告自己在垃圾桶旁邊一只一只撿來的錢,工作人員就算不能發一面“誠實市民”錦旗,至少也該說句辛苦了。
誰能想到?社會福利部門反手就是一個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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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申報58.25歐元后,基本保障隨即被扣掉了58.25歐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老人撿了多少,政府就少給多少,非常精準。
部門給出的依據是德國《社會法典》第十二編第82條:原則上,一切以貨幣或具有貨幣價值形式獲得的收入,都可以被視為需要計入的收入。瓶子換成了錢,錢就是收入;既然有收入,基本保障就應相應減少,可謂嚴絲合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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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在街上找瓶子,彎腰,裝袋,提到超市,排隊投入機器,再拿著小票去結賬。最后,他得到58.25歐元,福利部門節省58.25歐元。
漢斯提出異議,但沒有成功。按照當時的解釋,部門依法辦事,程序沒有問題。
消息被漢堡街頭雜志《Hinz&Kunzt》報道后,事情迅速鬧大。德國人平時很尊重規則,但看見一位75歲老人因為生活費和藥費不夠去拾破爛,最后連瓶子錢都被扣掉,還是忍不住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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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5日,阿爾托納區議會討論了這件事。現場各黨派罕見地沒有吵起來,基民盟、社民黨、綠黨、自民黨和左翼黨一致贊成,要求政府部門今后不要再把撿瓶收入機械地從基本保障中扣除。
從討論到表決,據報道只用了大約兩分鐘。大概因為這件事確實很難找到一個像樣的反對角度。
議會在動議中還給撿瓶行為賦予了一個相當體面的定義——“為社會服務”。理由是撿瓶者減少了玻璃、塑料和金屬垃圾,幫助城市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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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后來甚至驚動了德國聯邦勞動與社會事務部。該部門給出的解釋稍微松動了一些:瓶子押金收入原則上仍然屬于收入,但要看數額。
如果金額只是“適度”的,沒有對基本生活保障造成“實質性影響”,就可以不計入。
于是,阿爾托納區政府經過研究,為漢斯確定了一個“適度金額”:每月50歐元。
50歐元是什么概念?按照每只瓶子25歐分計算,正好是2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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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漢斯每個月撿到第200只瓶子時,仍然是一位通過勞動改善生活、順便為城市環保作貢獻的退休老人。
撿到第201只時,他就要注意了,這個月就有活得太滋潤的嫌疑,要對“基本生活保障產生實質性影響”了。
更有意思的是,這50歐元不只包括撿瓶收入,別人送給他的禮物和捐款也被計算在這個范圍內噢。
假如某個月漢斯已經撿了價值45歐元的瓶子,鄰居又好心送他10歐元,他理論上便可能越過那條神奇的“適度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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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新處理方式只針對漢斯,不是德國全國統一標準,甚至不是漢堡所有撿瓶者自動享有的固定免扣額度。
其他領取基本保障的人若有類似收入,仍可能需要申報,再由工作人員逐案判斷。
所謂“每人限額約50歐”,更準確的說法是:漢斯爭取到了個人每月50歐元的暫時豁免。
為了享受這項豁免,他還得提供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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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通知要求漢斯提交“押金小票”。問題是,回收機打印出來的押金小票通常要在超市收銀臺交出去才能換錢。
照這個要求,漢斯可能需要先拿著小票去復印店復印,再回超市領取瓶子錢。一張可能只值幾歐元的小票,還得先支付復印費,頗有一種為證明自己貧困而增加生活成本的精致感。
區政府發言人后來解釋,那句話寫得容易引起誤會,真正需要的是超市結賬后給出的購物或收款憑證,而不是回收機原始打印的押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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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看似解決了,漢斯卻仍然不滿意。他覺得這種憑證要求過于官僚,而且可能產生一個非常現實的后果:越誠實的人,手續越多;不申報的人,反而什么事都沒有。
還要一個問題就是,輿論發酵后,政府同意他以后可以留下50歐元,卻拒絕退還之前扣走的錢,連后續月份已經扣除的部分也不退,因為此前的決定在當時被認為符合法律。
于是漢斯問:“如果我現在可以留下50歐元,為什么去年夏天不可以?”
政府回答說:現在可以,是因為重新研究后覺得可以;以前不可以,是因為以前還沒有研究出現在可以。
漢斯已經向漢堡市議會遞交申訴,希望拿回過去被扣掉的錢,也希望整個漢堡的基本保障領取者都能享受統一規則,撿瓶收入最好能夠全部免于扣減。
他說,自己當然想拿回錢,但這件事并不只關系到他。他認識的基本保障領取者中,幾乎沒有人完全不需要額外賺點錢。
如今,漢斯每個月可以合法保留50歐元瓶子錢。這個結果比最初一歐元都不放過,顯然已經進步了不少。
但他出門撿瓶時,可不能貪心了,到了第200只,見好就收,再撿,就要發家致富了。
Ref:
https://www.fr.de/verbraucher/dann-ein-amt-kuerzt-rentner-die-grundsicherung-wegen-5825-euro-flaschenpfand-und-zieht-es-94338754.html
https://www.merkur.de/verbraucher/grundsicherung-5825-euro-einkuenfte-durch-flaschenpfand-doch-das-amt-kuerzt-rentner-die-zr-94338882.html
https://taz.de/Altersarmut-in-Hamburg/!6182830/
文|Tut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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