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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一位網友發帖稱,在樂奇Rokid智能眼鏡的用戶社區里發現,有人佩戴該品牌眼鏡在登機時偷拍春秋航空的空乘人員,并將視頻公開發布。
經調查,在這一品牌APP“ROKID AI”內,還有大量偷拍路人的視頻被上傳,從而引發了公眾對智能眼鏡淪為“偷拍神器”的擔憂。
事件曝光后,涉事品牌樂奇Rokid迅速作出回應,表示已對相關侵權內容全部清理,并同步采取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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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偷拍視頻在品牌APP社區內出現
順著乘客佩戴樂奇Rokid智能眼鏡在登機時偷拍空乘人員這條線索,不難發現,在這一品牌APP“ROKID AI”內, 這一事件并非個例,海量未經當事人許可拍攝的路人視頻隨處可見:地鐵車廂、商場街道、公園步道、街邊門店等公共場合,路人面部、行為全程被清晰錄制上傳,被拍攝者全程不知情,肖像權與隱私權遭到肆意侵犯。
智能眼鏡之所以容易淪為“偷拍神器”,核心在于極強的隱蔽性。產品外觀和普通近視鏡、墨鏡幾乎沒有區別,鏡腿內置微型攝像頭,輕點觸控區域就能一鍵拍攝。
據了解,為了防止偷拍等情況,樂奇Rokid現售產品均標配硬件級拍攝指示燈,用戶使用該眼鏡拍照時,眼鏡上的指示燈會強制亮起,提示周圍環境已進入錄制狀態。
然而,購物平臺上出現了大量商家公開售賣專門遮擋拍攝指示燈的“遮光貼”“防窺膜”等,號稱“不影響拍照”“不觸發警報”“一切光皆可遮”,價格多在2至10元不等,有的店鋪該產品銷量在5000件以上。
事件發酵后,輿論快速發酵,不少網友表示出門產生心理不安,擔心自己隨時隨地被隱形鏡頭偷拍傳播。涉事品牌迅速作出整改回應:第一時間下架全部偷拍侵權視頻、封禁違規發布賬號;升級社區內容審核算法,加大違規內容巡查力度;同時針對遮光貼亂象向各大電商平臺發起投訴維權,并計劃在新一代產品升級傳感器與底層防護邏輯,封堵惡意規避拍攝提醒的漏洞。
從法律層面來說,未經同意拍攝他人、私自傳播他人影像,已經違反《民法典》關于隱私權、肖像權的相關規定;惡意偷拍散布他人隱私,還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但智能眼鏡偷拍存在發現難、取證難、追責難的現實困境,也讓這場風波延伸出更深層次的行業反思。
人民日報客戶端評論:別讓智能眼鏡淪為“偷拍眼鏡”
6月15日,人民日報客戶端發表評論文章《別讓智能眼鏡淪為“偷拍眼鏡”》,評論指出:這一事件暴露的,不僅是產品設計與配件銷售的漏洞,更折射出科技發展中隱私保護的深層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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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并無原罪,關鍵要有“護欄”。對個人而言,智能眼鏡帶來的“偷拍”風險,可能侵犯個體肖像權與隱私權。即便不以營利為目的,這類行為同樣會侵犯個人權益。一旦偷拍視頻被復制、擴散,受害者受到的傷害更大,維權難度卻很高。對社會來說,濫用智能眼鏡拍攝功能,可能讓人們在公共空間中時刻處于被偷拍的不安中。更值得警惕的是,此類設備若被不法分子利用,還可能成為竊取商業機密、實施違法犯罪的工具,威脅公共安全。
智能眼鏡“偷拍”泛濫,背后是科技發展與隱私保護、商業利益與個人權利之間的深層博弈。當前,智能穿戴設備發展迅猛,但規范治理卻明顯滯后,技術便利與風險管控之間出現較大失衡,亟需引起重視。真正的創新必然兼顧效率與倫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否定技術創新的價值,而應將隱私保護的理念與監管的“護欄”,及時嵌入技術研發、產品設計、應用推廣的全流程。
針對濫用智能眼鏡拍攝功能的行為,企業、平臺、監管部門要協同發力,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企業應扛起主體責任,從源頭優化智能眼鏡的隱私保護設計;平臺需強化內容監管,完善投訴舉報機制;監管部門應細化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智能穿戴設備在公共場所拍攝使用的界定標準與處罰力度,加強對制造商和銷售平臺相關產品的監管與抽查。
身處公共空間,隱私安全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也是衡量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尺。智能眼鏡應是便利生活的工具,絕不能淪為窺私的“眼睛”。科技向善,讓智能眼鏡等電子穿戴設備賦能生活、便利大眾,唯有多方協同、標本兼治,平衡好創新與規范、便利與安全,才能筑牢隱私保護防線,讓科技在法治與倫理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來源 | 人民日報微信公號、人民日報客戶端、觀察者網
編輯 | 李雪
責編 | 李楊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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