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整潔安全的辦公環境卻因租戶“養殖異寵”
成了5A級商務樓里白領們的“噩夢”
上海靜安區武寧路488號智慧廣場14樓多家公司員工求助,樓層內有租戶將辦公區域改造為爬行動物“養殖館”,飼養著上百條蛇及各類蜥蜴等,還通過線上賬號對外引流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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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鼻的腥臭味、頻發的活體“越獄”事件,以及潛藏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周邊企業的正常辦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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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廣場物業負責人透露,該租戶兩年前以個人名義承租該辦公場地,屋內常年飼養著大量爬行動物,全部放置在不透明的收納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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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蟲館”內部
該租戶平日很少出現,僅每隔兩三天在夜間悄悄上門打理、清掃場地。物業在日常巡查中,雖早已察覺異常異味,多次與該租戶溝通并督促整改,但情況一直沒有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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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房間大門緊閉
而針對“養殖異寵”的反復投訴,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上門開展專項核查,重點檢查涉事企業的經營資質、經營范圍及動物防疫相關情況。經初步核查,暫未發現其存在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的行為。下一步,執法人員將持續深入調查,若排查出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等相關違法線索,將及時移送對應主管部門處置。同時,將配合屬地街道,督促物業及涉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開展有效整改。
靜安區曹家渡街道城管執法中隊則回應,涉事主體為證照齊全的寵物經營企業,室內飼養、孵化寵物蛇及昆蟲的行為,歸屬林業相關主管部門管轄。針對當前突出的異味問題,城管部門已約談租戶及物業方,要求其常態化做好場地消殺、公共區域保潔等。涉事租戶已承諾加裝門窗密閉條,遏制異味擴散。后續,城管部門將持續跟蹤整改進度,督促物業加強樓層巡檢與清潔管控。
商務樓密集養殖異寵是否合規?
該如何界定法律邊界?
對此,記者咨詢了
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秦裕斌
秦裕斌表示,市民合法飼養寵物屬于個人自由,但任何個人自由都必須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不損害公共利益為前提。在人員密集、空間封閉的商務辦公樓內飼養此類動物,飼養人必須承擔更大的安全管理和風險防控義務。
秦裕斌指出,若涉事租戶拒不整改,周邊租戶可循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依法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若飼養行為產生持續異味、衛生污染、活體逃逸等,而對周邊租戶的正常辦公、人身安全等造成較為嚴重的實質影響,就已經構成對相鄰權的侵害。
來源 | 東方網、新民幫儂忙
編輯 | 李婉怡
責編 | 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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