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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一個小區的新聞,看了讓人后背發涼。
一個小區,5年時間,臨時停車收入居然是0元;公共收益不僅一分錢沒有,還倒欠物業公司74萬。業主投訴了好幾年,終于等來了結果:物業公司被罰44萬。
但罰款歸罰款,業主的錢能不能追回來?還有多少小區的公共收益,正在被這樣"光明正大"地拿走?
1. 離譜:5年臨停收入為0,公共收益倒欠74萬
事情發生在上海的錦華花園(化名)。2024年,業委會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小區2019年到2024年這5年的公共收益進行審計,結果一出來,全體業主都炸了。
審計報告顯示:
1. 5年臨時停車收入為0元。一個幾百戶的小區,5年間竟然沒有一分錢臨時停車費,簡直是天方夜譚。誰家沒個親戚朋友串門?誰家沒個裝修、快遞車輛進出?
2. 公共收益期初余額就是-10萬。也就是說,審計剛開始,小區公共收益賬戶就已經是負數了。
3. 5年收不抵支,期末余額-74.8萬。越虧越多,5年時間欠了物業公司將近75萬。
4. 物業公司"坐擁"151萬"負債余額"。其中包括車位停車費73萬和公共收益資金83萬,這些費用都要由業委會承擔55%給物業公司。
業主們當然不干了。我們的公共收益,怎么就變成了欠物業的錢? 2. 三大疑點,直指物業"糊涂賬"
隨著調查深入,越來越多的疑點暴露出來,每一個都讓人觸目驚心。
疑點一:臨停收入真的是0嗎?
第一版審計報告寫的是"未獲取到臨時停車費收入",到了第二版,突然就變成了"臨停收入合計62400元"。
5年6萬多臨停費,平均一年1萬2,一個月才1000塊錢。一個幾百戶的小區,一個月臨時停車費才1000塊?說出去誰信?
更有意思的是,這6萬多還是物業自己說的,審計機構明確說了"未獲取到相關資料"——也就是說,物業說多少就是多少,沒有憑證,沒有依據。
疑點二:分成比例說改就改?
物業說,公共收益他們拿45%,業委會拿55%。這個比例在審計報告里也被沿用了。
但業主翻出了2019年2月的收益表,上面明明白白寫著:物業提成25%,業委會拿75%。
僅僅一個月后,分成比例就從"75:25"變成了"55:45",物業硬生生多拿了20%。
這是怎么改的?有沒有經過業主大會表決?有沒有書面協議?
答案是:沒有。審計報告明確寫著,"2020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間,小區公共收益收支均未取得業委會書面確認及審批,亦未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僅物業公司單方面確認"。
說白了,就是物業自己說了算,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疑點三:小區到底有多少個車位?
關于車位數量,各方說法更是五花八門:
1.審計報告按162個車位計算收入
2.物業說現在有278個,以前按172個統計
3.業主實際清點:2022年有281個,2025年有306個
差了將近一倍。少算的車位,對應的停車費去哪了?
物業還拒絕提供業主車牌號、住址等詳細車位租賃報表,沒有明細,業主根本沒法核實數據真假。 3. 為什么物業敢這么猖狂?
很多人可能會問:業委會呢?業委會不管嗎?
這就是最諷刺的地方——這個小區的業委會,長期處于"癱瘓"狀態。
2019年4月,第四屆業委會成立,結果才8個月,就集體辭職了。之后長達5年時間,小區沒有業委會,直到2025年第五屆業委會才成立。
沒有業委會的這5年,物業公司就是小區的"土皇帝":
1.錢想怎么收就怎么收
2.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3.分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反正沒人管,也沒人能管。
這不是個別現象。全國有多少小區,要么沒有業委會,要么業委會形同虛設,物業一手遮天,公共收益成了物業的"小金庫"?
電梯廣告費、地面停車費、快遞柜進場費、攤位租賃費……這些本應屬于全體業主的錢,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沒了"。
有的小區更過分,不僅把公共收益吃光花凈,還反過來讓業主"倒貼"——就像這個上海的小區一樣,公共收益算成負數,還欠著物業幾十萬。
4. 業主該怎么守住自己的"錢袋子"?
面對這種情況,業主難道只能認栽?當然不是。這個案例里,業主已經用行動證明了:只要較真,就能討回公道。
在這里給大家提5個醒,每一個都關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第一,一定要成立業委會。這是最重要的前提。沒有業委會,業主就是一盤散沙,物業根本不會把你當回事。有了業委會,才能合法合規地監督物業、審計賬目。
第二,定期要求公示公共收益。根據《民法典》和各地物業管理規定,物業必須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況。業主有知情權,物業不公示的,可以向住建部門、街道辦投訴。
第三,發現不對勁及時申請審計。如果覺得賬目有問題,業委會可以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像這個案例,一審就審出了大問題。
第四,物業侵占公共收益可以報警或起訴。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的,不僅要追回,還要處二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不是罰點錢就完事了,嚴重的是要坐牢的。
第五,用好信用評價和黑名單制度。現在很多地方都建立了物業信用評價體系,服務差、亂收費的物業會被扣分,嚴重的會被清出市場。業主可以向住建部門投訴,讓不良物業付出代價。
5. 公共收益不是物業的"唐僧肉"
這次上海的案例,物業被罰了44萬,看似大快人心,但仔細想想,還是有很多遺憾:
罰款是罰了,但業主被侵占的錢能不能全部追回來?物業公司會不會換個馬甲繼續在別的小區坑人?還有多少小區的糊涂賬,至今沒有被揭開?
公共收益,顧名思義,是公共的、屬于全體業主的收益,不是物業公司的"唐僧肉",更不是誰想拿就能拿的。
這些年,我們見過太多物業和業主的矛盾:物業費漲得快,服務質量降得快;公共收益一筆糊涂賬,業主一問就是"商業機密";換個物業比登天還難,老物業賴著不走……
本質上,就是很多物業公司沒搞清楚自己的定位:你是業主花錢請來的服務者,不是小區的"管理者",更不是"主人"。
也希望更多業主能覺醒過來,不要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覺得"反正錢不多,算了吧"。
你家小區的公共收益有多少?你見過明細嗎?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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