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有營業執照,看著挺正規的,我就投了。”這是瑞安市檢察院近期辦理的一批非法集資案件中,多位集資參與人說出的同一句話。
一張營業執照,就能證明一家公司做的所有生意都合法嗎?答案是否定的。
今天,我們通過一起真實的“私域商城”案件,拆解犯罪分子如何利用“有營業執照”這個幌子,讓上百人掉入非法集資的陷阱。
【案情回顧】
2024年12月以來,犯罪團伙在瑞安市注冊了一家空殼電商公司,在取得營業執照后,租借阿里云服務器搭建了“私域商城”平臺。該團伙通過線下宣講會、微信群推廣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以“代銷還本+每日返利”為誘餌,吸引不特定公眾參與注冊并充值“搶單”。
“商城”內并無真實商品流通,會員搶購的是價值虛高或無實際價值的虛擬商品,如進價500元卻標價7000元—30000元的手表等。支付資金后,平臺次日就按采購金額自動溢價4.3%重新上架寄賣,供其他會員接盤。本質上就是用新會員投入的資金支付老會員的本金和收益、上家的顧問費、店長的分紅等,屬于典型的龐氏騙局。為維持運轉,“店長”還會發展“下級店長”,并將部分店鋪數據拆分,由下級店長開設新公司繼續拉新人經營。直至2025年8月,因資金鏈斷裂,該“商城”徹底崩盤。
截至2026年6月初,瑞安市檢察院就此類案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16件20人,集資參與人達上百人,不少參與人投入的資金均達10余萬元。
集資參與人為何會上當?
一個普遍的認識誤區
我們在辦案中發現,許多集資參與人在事后接受詢問時都表示,“他們公司有營業執照,我以為就是合法的。”
這正是此類騙局能夠得逞的關鍵所在。犯罪分子精準利用了普通人對“營業執照”與“金融從業資質”這兩個概念的混淆。在集資參與人看來,一家公司既然能拿到營業執照,就說明經過了政府部門的審查,那么這家公司開展的業務自然也應該是被認可的。
然而,營業執照和金融從業資質,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營業執照
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給企業的“準入證明”,僅表明該企業可以從事與其經營范圍相符的一般商業活動。它解決的是“能不能開公司”的問題,并不代表該公司開展的每一項業務都合法合規。
金融從業資質
是指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獲得專門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發行理財產品、開展投資咨詢等金融業務的許可證。它解決的是“能不能向公眾募集資金”的問題。
本案中的“私域商城”顯然只有前者,沒有后者。它以普通電商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本質上就是在沒有金融牌照的情況下,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已經觸犯了刑法。
犯罪手法拆解
他們如何用“合法外衣”迷惑公眾?
圍繞“制造合法假象”這一核心策略,本案犯罪分子的手法可以歸納為四步:
第一步:裝正規——用營業執照建立信任基礎
第二步:裝大牌——蹭知名平臺抬高可信度
第三步:裝生意——把投資行為包裝成日常交易
第四步:裝保障——用高收益和隨時退出打消顧慮
【檢察官提醒】
營業執照不是金融業務的“護身符”,普通經商資質不等于金融從業資質。
請廣大市民牢記以下三點:
辨清資質邊界。任何面向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都必須持有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業務許可證。僅有營業執照,不具備向公眾募資的資格。
識別資金盤本質。凡是承諾“保本高息、每日返利、隨投隨退”且無真實商品交易的電商平臺,基本可判定為非法集資,切勿被“寄售”“代銷”等話術迷惑。
拒絕拉人頭模式。以發展下線數量和投資額作為計酬依據的,往往兼具傳銷特征,參與者不僅可能血本無歸,還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供稿丨第三檢察部
編輯丨辦公室
審核丨鄭法梁
監制丨陳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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