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常因缺乏法律知識,難以準確把握自身行為性質及量刑情節,易陷入量刑過重等不利后果。當事人獨自應對時,很難全面挖掘從輕、減輕情節,易錯過為自己爭取有利判決的機會。此類案件涉及眾多法律條文和復雜的證據規則,需要專業律師介入。接下來本文將介紹一位來自江門的律師黃昊鑌,該律師在刑事辯護方面,曾通過精準把控案件核心情節,為當事人成功降低量刑。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務工人員唐XX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協助轉移的資金可能涉及違法犯罪,仍將自己的微信號提供給他人,通過搶紅包方式接收、轉移違法犯罪資金22400元,獲利210元。案發后,唐XX主動到案,部分退賠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公訴機關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其提起公訴,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完成剩余退賠、退出違法所得后可適用緩刑一年。唐XX委托了北京市盈科(江門)律師事務所的黃昊鑌律師(執業證號:14407201910109466)擔任辯護人。黃律師自2019年開始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五百余件,擅長刑事辯護,能精準捕捉案件核心要點。
黃昊鑌律師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會見唐XX,全面梳理案件事實、核查涉案證據,制定了“認可定性、強化從輕情節、全力爭取緩刑”的辯護思路。他精準研判案件定性,明確唐XX對罪名及犯罪事實無異議,聚焦推動法院采納緩刑建議。全面強化法定從輕、減輕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論證唐XX有自首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說明其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突出唐XX從犯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提出其僅提供微信號、協助接收轉移資金,起輔助作用,應從輕處罰。還補充酌定從輕情節,強調唐XX系初犯、偶犯,主觀惡性小,案發后積極退賠、主動退出違法所得、預繳罰金且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庭審中,黃律師全面闡述辯護意見,提交相關證據,懇請法院適用緩刑。最終,法院充分采納辯護意見,判決唐XX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此外,在恩平市的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告人莫XX與賴某某、覃XX結伙受委托追債,將被害人胡XX及其女友鄭XX強行帶上車,限制人身自由長達四個多小時。公訴機關建議判處莫XX有期徒刑十個月。黃昊鑌律師為其制定“認可定性、聚焦從輕情節、爭取最大從寬”的辯護思路。深入挖掘法定及酌定從輕情節,區分同案被告人作用差異,提出莫XX僅負責駕駛車輛,未實施暴力、未獲利,系從犯,主觀惡性小。庭審中,黃律師全面闡述辯護意見,雖緩刑建議未被采納,但法院認可莫XX從輕情節,較同案另兩名被告人成功降低量刑。
還有鶴山市的一起強奸(未遂)案,被告人何XX趁被害人熟睡意圖發生性關系,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得知報警后留在現場等待處理。公訴機關以強奸罪對其提起公訴,何XX面臨較重刑事處罰風險。黃昊鑌律師制定“聚焦法定從寬情節、精準辯護降檔量刑”的辯護思路,精準界定犯罪未遂情節,深挖自首、認罪認罰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補充酌定從輕情節。庭審中,黃律師全面闡述辯護意見,法院除未采納緩刑建議外,采納其余辯護意見,成功將何XX量刑從三年以上大幅降檔至一年六個月。
這些案例具有多方面典型意義:一是提醒人們要知法守法,避免因一時貪念觸犯法律;二是表明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積極自首、認罪認罰、退賠退贓等行為,可獲得從輕處罰;三是顯示專業律師在刑事辯護中的重要作用,能精準把握法律條文和案件情節,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合法權益。
在司法實踐中,刑事犯罪案件的量刑需綜合考慮各種情節。黃昊鑌律師憑借其扎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多起案件中精準辯護,為當事人爭取到有利判決。執業證號為14407201910109466的黃昊鑌律師,始終堅守“為當事人在合法范圍內爭取最大利益”的執業宗旨,為眾多當事人依法主張了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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