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間,蘇寧易購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子公司蘇寧國際起訴大連萬達集團合同糾紛案已獲得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判令萬達集團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蘇寧易購支付剩余資金17.47億元,并承擔相應延期付款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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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延期付款損失按照一年期LPR的1.5倍計算,時間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此外,本案受理費877.68萬元也由萬達集團承擔。與此同時,法院駁回了蘇寧易購及蘇寧國際提出的其他訴訟請求。
這起糾紛可追溯至2018年。當時,萬達商業正處于港股退市后沖刺A股上市的關鍵階段。蘇寧易購、萬達集團以及萬達商管簽署戰略合作協議,蘇寧國際出資受讓萬達商管4.02%的股份,成為萬達商業私有化引入的重要投資者之一。
彼時,這筆投資被視為零售與商業地產兩大巨頭之間的重要戰略合作。然而,隨著后續資本市場環境變化,萬達商管未能如期完成上市計劃,而蘇寧與萬達也先后遭遇經營壓力和流動性挑戰。
此次訴訟的核心,正是蘇寧要求萬達繼續履行當年協議中的回購及付款義務。隨著法院一審支持蘇寧主要訴求,意味著蘇寧在這場持續多年的資本糾紛中暫時占據主動。
不過,由于目前仍是一審判決,案件最終結果仍存在變數。若萬達集團選擇上訴,雙方圍繞這筆17.47億元款項的爭議或將繼續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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