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從2026年7月1日起,全國將強制執行關于退休返聘及超齡員工(男60歲、女60歲以上,女職工50歲,女干部55歲以上)的新規。
這個新規是人社部聯合衛健委、應急管理部、稅務總局、醫保局五個部門一起發布的,正式名字叫《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從今天開始全國統一執行。
說直白點,就是專門給過了法定退休年紀還在上班打工的人,定了一套全國通用的保護規矩。以前這塊一直沒個全國性的明確標準,各地松緊程度不一樣,不少老板就專鉆這個空子,偏愛招退休人員干活,圖的就是用工成本低、人員好拿捏。
就說咱們身邊隨處可見的例子,小區里62歲的張大爺,給物業當保安干了三年多,當初就是跟物業經理口頭談的工資,連個正經書面協議都沒簽。
每個月到手的錢,比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還少一百多,經理還振振有詞,說你都領著退休金了,出來干就是打發時間,還跟年輕人比工資干啥。
去年冬天掃雪,張大爺在單元門口摔了一跤,胳膊骨折住了十幾天院,物業只給拿了一千五百塊錢,剩下的讓他自己走居民醫保。
人家說了,你是退休人員,不算我們正式員工,報不了工傷,不滿意你就去告。張大爺年紀大了不懂法,家里孩子也忙,嫌打官司耗精力,最后只能自己認了大部分醫藥費。
不光是基層的服務崗,很多技術崗的情況也差不多。比如機械廠的李工程師,退休后被老單位返聘回去帶新人、解決技術難題,天天跟著年輕員工一起加班到晚上八點,一分加班費都沒有。
老板每次都打感情牌,說咱們都是老同事了,你還在乎這點加班錢?真要是項目做完了用不著了,說讓你走第二天就不用來上班,半點兒補償都沒有。
這些事放在以前,真沒處說理去,因為沒有明確的全國性規定,超齡打工的人算不算正式勞動者、該享受哪些基本保障,一直模模糊糊的,維權起來費時費力,最后大多是勞動者吃啞巴虧。
這次新規首先就把適用人群說的明明白白。男性滿60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女干部滿55周歲,只要你是給單位干活、受單位考勤管理、按月拿勞動報酬的,不管是單位正式返聘的技術骨干、專家醫生,還是物業臨時招的保潔保安,甚至是提前退休之后再出來工作的,全都納入保護范圍。
當然,按國家政策彈性延遲退休的人不算在內,人家本來就有正式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全套保護,不用靠這個新規來兜底。
新規里的硬性要求,每一條都對準了以前的老問題。最核心的一條就是工傷保險,以后只要單位招超齡員工,就必須全額繳納工傷保險,這筆錢全由單位承擔,員工個人一分錢都不用掏。
不管你有沒有領養老金,有沒有別的社保,這個保險都必須交。以后在崗期間受傷、上下班路上出了意外,都能正常認定工傷,醫藥費、傷殘補助、誤工損失這些,全走工傷保險基金賠付。
以前出了事要么企業掏大錢兜底,要么工人自己扛著醫藥費,現在有保險托底,對兩邊其實都算好事。對企業來說看似多了一筆小錢成本,實則把幾十萬的大額風險給分散掉了,真出大事的時候不至于一下子賠得喘不過氣。
再有就是勞動報酬有了硬底線,給超齡員工開的工資,不能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必須按月足額發放,不能拖欠,也不能拿米面油、購物卡這些東西抵扣工資。
加班不能隨便強制安排,真有工作需要加班的,得按規定給加班費,不能拿“有退休金還計較這個”當借口搪塞。還有必須簽訂書面的用工協議,工作內容、工資標準、上班時間這些都得寫清楚,不能光靠口頭約定,以后真有糾紛,白紙黑字就是最直接的憑據。
很多人可能沒當回事,覺得不就是打工的規矩改了點,至于這么大張旗鼓嗎?實際上現在咱們國家過了退休年齡還在繼續工作的人有上千萬,這群銀發打工人里,有靠經驗吃飯的專家醫生、技術骨干,也有靠體力干活的普通勞動者。
以前這群人就處在用工的模糊地帶,權益沒明確保障,維權沒清晰依據,吃虧的大多是年紀大、不懂法、不想惹麻煩的普通人。這次新規相當于給所有人劃了一條明明白白的線,企業該盡什么義務,勞動者該有什么權益,全國一個標準,再也不是各說各的理。
當然了,規矩定出來是一回事,能不能好好落地執行是另一回事。會不會有企業想方設法繞開規定,會不會有很多超齡勞動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這些權益,這些都得往后慢慢觀察。
反正咱們普通人多了解點相關信息總沒壞處,家里有長輩退休后還在上班干活的,不妨把這事跟他們念叨念叨,知道自己的權益在哪,真遇到事的時候也不至于慌了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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