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經濟建設與ESG生態協同研究
王連升 著
上編 理論建構與方法論
第一章 緒論:資源型城市的時代命題
1.1 全球氣候治理與“雙碳”目標下的城市轉型
2020年9月,中國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正式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標志著“雙碳”戰略上升為國家意志。這一承諾不僅重塑了中國的能源結構和發展模式,更對以重化工業為主導的資源型城市構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遇。
從全球視野看,資源型城市的轉型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德國魯爾區用三十年時間完成了從煤炭鋼鐵基地到文化創意中心的蛻變,美國匹茲堡從“鋼鐵之都”轉型為醫療與人工智能產業高地。這些國際經驗表明,資源型城市的轉型并非產業的簡單替代,而是一個涵蓋經濟重構、生態修復和社會再造的系統性工程。
對中國而言,資源型城市的綠色轉型具有特殊的緊迫性。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統計,中國共有資源型城市262個,其中地級行政區126個,這些城市承載著約4億人口,貢獻了全國超過三分之一的GDP。然而,資源型城市普遍面臨產業結構單一、生態環境脆弱、社會矛盾突出等共性問題。在“雙碳”目標的剛性約束下,這些城市的“碳鎖定”效應——即高碳產業在經濟結構中的深度嵌入所形成的路徑依賴——成為轉型的最大障礙。
鞍山作為中國鋼鐵工業的搖籃,其轉型實踐具有典型意義。這座“因鋼而立、因鋼而興”的城市,既面臨著資源型城市的普遍困境,又因其獨特的央地關系——鞍鋼集團作為央企在地方經濟中的核心地位——而呈現出特殊的轉型邏輯。理解鞍山的ESG轉型,不僅有助于認識這座城市的未來走向,也為全國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可參照的樣本。
1.2 ESG框架的理論演進與城市適用性
ESG是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三個英文單詞的首字母縮寫。這一概念最早源于2004年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發布的《在乎者即贏家》(Who Cares Wins)報告,旨在倡導將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納入投資決策。此后二十年,ESG從企業社會責任的一個分支,逐漸發展成為全球主流的可持續投資框架和企業治理范式。
ESG框架向城市層面的延伸,是近年來學術研究的重要趨勢。傳統的城市發展評價多聚焦于經濟指標——GDP增速、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等——而忽略了發展的可持續性和包容性。ESG框架的引入,使得城市評價從單一的經濟維度擴展為三元分析結構:環境維度關注城市的生態質量、資源效率和碳減排績效;社會維度關注民生福祉、社會公平和包容性發展;治理維度關注政府效能、制度創新和公眾參與。
楊振山等學者綜合運用熵權TOPSIS與主成分分析,對中國2011—2022年282個城市的ESG發展水平進行了系統評估。研究發現,中國城市ESG指數呈穩步上升態勢,環境治理成效顯著,但社會與治理維度仍存在較大提升空間。清華大學全球可持續發展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地方政府ESG評級指標體系研究報告》進一步將評價對象拓展至120個城市,采用六級評級體系進行量化評估。這些研究為城市ESG評價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基礎。
將ESG框架應用于資源型城市分析,具有特殊的理論價值。資源型城市的“資源詛咒”效應——豐富的自然資源反而制約了經濟發展和制度創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透過ESG的三維透鏡加以診斷:環境維度的生態欠賬、社會維度的分配不公和治理維度的體制慣性,構成了資源型城市轉型的三重障礙。同時,ESG框架也為破解這些障礙提供了系統性的分析工具和行動指南。
1.3 問題提出與研究方法
基于上述理論背景,本文的核心研究問題為:資源型城市如何在經濟增長與ESG轉型之間實現協同? 具體而言,包含三個子問題:
第一,鞍山ESG生態建設的現實基礎是什么?其經濟結構、環境狀況、社會條件和治理能力呈現怎樣的特征?
第二,鞍山在E、S、G三個維度分別采取了哪些轉型實踐?這些實踐產生了怎樣的效果?
第三,鞍山的轉型經驗對于其他資源型城市具有怎樣的借鑒意義?其獨特性與普適性何在?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綜合運用以下工具:
案例研究法。以鞍山為單一深度案例,通過“過程追蹤”方法,系統梳理其ESG轉型的演進脈絡和內在邏輯。
政策文本分析。對鞍山市政府工作報告、政策文件、發展規劃等進行系統解讀,識別政策意圖與制度變遷。
定量評價。借鑒既有城市ESG評價指標體系,構建面向鞍山的專屬評價框架,對其2020—2025年的ESG表現進行縱向測度。
比較研究。選取淮北(煤炭枯竭型)、萍鄉(資源枯竭試點)、撫順(東北同類)三個資源型城市作為比較對象,在差異中提煉共性規律。
1.4 結構安排
全書共分三編九章。上編(第一至二章)為理論建構與方法論,闡述研究背景、理論框架和分析對象的基本素描。中編(第三至七章)為實證分析與多維透視,分別從環境、社會、治理三個維度展開深度考察,并構建ESG評價指標體系進行量化評估。下編(第八至九章)為比較、綜合與前瞻,通過城市比較提煉“鞍山模式”的理論內涵,并提出政策建議。
第二章 鞍山:一座資源型城市的ESG基線素描
2.1 “鋼都”的形成:產業路徑依賴的歷史生成
鞍山坐落于遼寧省中部,因市郊一座形似馬鞍的山峰而得名。這座城市的歷史與鋼鐵緊密交織。1916年,日本侵略者在此建立鞍山制鐵所,開啟了鞍山近代工業化的序幕。1948年鞍山解放后,鞍鋼作為新中國第一個大型鋼鐵聯合企業迅速恢復生產,成為共和國工業化的“長子”。
在計劃經濟時期,鞍鋼與鞍山形成了獨特的“企市共生”關系。鞍鋼不僅是城市的經濟支柱,更是城市的社會組織者——從職工住房到學校醫院,從商業服務到文化設施,鞍鋼幾乎承擔了城市運轉的全部功能。這種深度嵌入使得鞍山的產業結構、空間布局乃至社會結構都圍繞鋼鐵工業展開,形成了強大的路徑依賴。
改革開放以來,盡管鞍山試圖發展多元化產業,但鋼鐵工業的核心地位從未動搖。鞍鋼集團至今仍是鞍山經濟的“壓艙石”,其產值、稅收和就業在城市總量中占據舉足輕重的份額。這種“一鋼獨大”的產業結構,既是鞍山的經濟韌性所在,也是其轉型困境的根源。
2.2 經濟現狀:增長與依賴的雙重面孔
2025年,鞍山市地區生產總值達2180.4億元,按不變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5.5%。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26.7億元,增長3.7%;第二產業增加值679.0億元,增長4.4%;第三產業增加值1374.6億元,增長6.3%。三次產業占比為5.8∶31.2∶63.0。
從增長軌跡看,2025年上半年全市GDP為1043.2億元,同比增長6.0%,增速高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前三季度GDP完成1619.6億元,同比增長6.1%;全年增速5.5%。“十四五”期間,鞍山經濟總量較“十三五”末增加近550億元,年均增長4.2%。
然而,表面光鮮的數據背后是深層的結構隱憂。第二產業中,鋼鐵、菱鎂、鐵礦三大傳統產業仍是工業增長的絕對主力。2025年前三季度,鐵礦產業、菱鎂產業和化工業規上工業增加值分別增長16.4%、15%和12.2%,合計上拉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8.3個百分點。在全市36個工業行業大類中,有24個行業增加值同比增長,增長面為66.7%。
這種“高增長、高依賴”并存的結構特征,揭示了鞍山經濟的深層矛盾:傳統產業的強勁增長掩蓋了新興產業發育不足的結構性問題。一旦鋼鐵、菱鎂等產業遭遇周期性波動或政策收緊,城市經濟的抗風險能力將面臨嚴峻考驗。
2.3 ESG三重困境的診斷
從ESG框架審視,鞍山面臨三重結構性困境:
環境困境(E維度) 。作為全國重要的鋼鐵和菱鎂生產基地,鞍山長期面臨嚴峻的生態環境壓力。大氣污染曾是這座城市的“城市名片”——鞍山曾長期位居全國重污染城市前列。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礦山生態修復等任務艱巨。據統計,鞍山城區燃煤曾居全省第一位,4項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曾居全省首位。這些歷史欠賬構成了環境維度的首要挑戰。
社會困境(S維度) 。傳統重工業城市面臨產業衰退與就業壓力并存的社會風險。雖然“十四五”期間累計新增城鎮就業18.9萬人,但產業結構調整帶來的結構性失業壓力不容忽視。同時,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弱勢群體救助、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民生任務依然繁重。城鄉收入差距、社會保障覆蓋率等社會公平指標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治理困境(G維度) 。資源型城市的治理往往面臨“路徑依賴”——長期的單一產業主導容易形成體制慣性。地方政府在推進轉型時既需要平衡經濟增長與環保約束之間的矛盾,也需要協調中央企業與地方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鞍鋼集團作為央企在鞍山經濟中占據核心地位,如何構建有效的央地合作治理機制,是鞍山治理能力提升的關鍵命題。
2.4 轉型的邏輯起點
上述困境并非鞍山所獨有,而是中國資源型城市的普遍挑戰。鞍山的獨特之處在于:其轉型不是被動應對危機的“生存式轉型”,而是在經濟仍保持較快增長的背景下主動尋求的“突圍式轉型”。2025年鞍山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9%以上,主要經濟指標增速持續位居全省前列。這種“增長中轉型、轉型中增長”的特殊狀態,為研究資源型城市的ESG轉型提供了富有價值的樣本。
正如鞍山市委書記王忠昆所言:“工業綠色轉型這條路走對了。”這句話既是對過往實踐的總結,也是對未來方向的宣誓。
中編 實證分析與多維透視
第三章 環境(E)維度的轉型實踐:從“黑色工業”到“綠色制造”
3.1 鋼鐵產業的綠色革命:鞍鋼集團的先行探索
鞍鋼集團的綠色轉型,是鞍山E維度轉型的核心引擎。作為中國鋼鐵行業的“共和國長子”,鞍鋼在綠色制造領域的探索具有行業標桿意義。
氫冶金的技術突破。 2025年8月28日,全球首套綠電綠氫流化床氫冶金中試線在鞍鋼鲅魚圈鋼鐵基地實現全流程工藝貫通,已穩定產出金屬化率達到95%的綠色近零碳直接還原鐵產品。該項目由鞍鋼集團聯合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過程工程研究所和上海大學等單位于2022年9月啟動建設。氫冶金項目通過“綠電制氫—綠氫還原”短流程徹底重構生產鏈,用綠氫替代傳統高爐碳還原煉鐵,標志著從“碳冶金”向“純氫冶金”的革命性跨越。項目所需綠電來自鞍鋼股份鲅魚圈分公司風電機組,綠氫采用先進的堿水電解制氫技術制取。2024年5月,鞍鋼集團發布綠色低碳主品牌“angreen”和低碳鋼工藝路線圖,其中“流化床氫氣煉鐵工藝技術”成為首批被授權使用“angreen”的工藝技術。
超低排放改造的規模效應。 在傳統工藝的清潔化改造方面,鞍鋼同樣投入巨大。截至2025年,累計完成547個鋼鐵超低排放改造項目。鞍山本部、朝陽鋼鐵順利通過全流程超低排放公示,朝陽鋼鐵晉級環境績效A級企業。30臺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鞍鋼股份2025年環保投入達50.33億元,主要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節能降碳及綠色能源設施建設。
污染物排放的顯著下降。 根據鞍鋼股份2025年度ESG報告,公司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51,034,980噸二氧化碳當量,同比下降1.23%。在具體污染物控制方面,二氧化硫排放量4360.6噸(目標值≤7125噸),氮氧化物排放量13,971.26噸(目標值≤17,730噸),顆粒物排放量3657.18噸(目標值≤4516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51.39噸(目標值≤70噸)。萬元產值綜合能耗為1.89噸標準煤/萬元(目標值≤1.98噸標準煤/萬元),水重復利用率達98.55%。公司已制定“短期達峰、中期平臺、長期中和”的碳達峰碳中和路徑。
礦山生態修復的“鞍鋼范本”。 在礦山生態修復領域,鞍鋼的成就尤為突出。截至2025年年末,鞍鋼集團已成功完成生態修復面積超5200公頃。國內規模最大的露天采坑生態修復工程正在曾經的“亞洲最深露天鐵礦”——鞍鋼礦業大孤山鐵礦采場有序推進,這項工程每年能處理尾砂3400萬噸。鞍鋼礦山生態園將昔日排巖場打造為集旅游、科普、休閑健身、生態農業開發多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場所,實現了“春有芳、夏有艷、秋有韻”的嶄新變化。從昔日灰蒙蒙的“疤痕”到被外交部點贊的綠色生態園,這片土地上呈現出“灰”“綠”“紅”三色轉變,有力展示了鞍鋼集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戰略定力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的顯著成效。
3.2 菱鎂產業的整合升級:從“散亂污”到高端化集群
鞍山菱鎂資源儲量居全國之首,海城素有“中國鎂都”之稱。但長期以來,粗放式開采、低端化加工、高污染排放等問題突出。遼寧省于2025年全面完成輕燒反射窯淘汰與產能壓減任務,菱鎂行業整體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邁進。
在產業升級方面,鞍山深化與中核集團、中國建材等央企合作,推動菱鎂高端產品占比提升至25%。鞍山持續完善以鋼鐵、菱鎂產業為核心的“2+N”科技創新中心體系,推動傳統優勢產業擺脫路徑依賴。海城鋼鐵2025年累計投資8億元用于更新改造除塵、脫硫、脫硝設備,并新建燒結機,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
在產品碳足跡認證方面,鞍山走在了全省前列。2025年全省共核發7張產品碳足跡認證證書,鞍山獨占5張。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評審,鞍山憑借菱鎂產業優勢,成為全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的重點發力區域。省市場監管局在調研后認為,鞍山“探索出了一條貼合菱鎂產業特點的綠色轉型路徑,為全省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提供了可借鑒、可復制的實踐經驗”。
菱鎂產業的綠色轉型體現了ESG框架中“環境”與“經濟”的協同可能性——產業升級本身即是減排增效的過程,環保約束倒逼技術進步,技術進步又創造新的市場空間。
3.3 能源結構優化與循環經濟突破
能源結構優化是E維度轉型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在新能源布局上,三峽新能源岫巖350MW風電項目3臺風機已實現并網發電;與葛洲壩集團合作的岫巖龍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成功簽約,投產后將與“綠電點亮鞍山”工程聯動,大幅提升區域綠電消納能力。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市新能源企業年發電量約27億千瓦時。
在循環經濟領域,鞍山的實踐尤為亮眼。鞍山將年產5000萬噸至6000萬噸的工業固廢從“發展負擔”轉化為“資源富礦”。2024年,全市循環經濟產值近百億元;2025年上半年,這一產值同比增長54.2%,創下“十四五”以來最高增速。鞍山創新構建尾礦、冶煉廢渣與建材、鋼鐵、化工等多行業協同耦合的循環經濟新模式,資源綜合利用行業產值超百億元規模。上半年廢鋼行業產值同比增長61.4%;已有10戶企業成為工信部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公告企業,準入產能達到760萬噸。
鞍鋼尾礦固廢綜合利用項目入選國家綠色低碳示范清單,帶動全市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增加值同比增長50.7%。鞍鋼將鐵礦生產加工的副產品——鐵尾砂轉化為土壤基層改良材料,與院士團隊合作研發出鐵尾砂土壤化利用、鐵尾砂改良劑制備等技術,成功應用于吉林、河北等地的鹽堿荒地改良,改良后水稻畝產可達千斤以上。這一從“廢棄物”到“資源品”的跨越,使得環境治理不僅減少了碳排放和廢料堆存,還產生了跨行業的外部經濟價值。
3.4 環境質量改善的量化評估
經過系統治理,鞍山的環境質量實現了跨越式改善。
空氣質量。 截至2025年10月12日,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降至32.1微克/立方米,較去年同期改善9.6%,變化率全省排名第三。截至11月28日,全市PM2.5濃度34.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7%,全省排名第三;優良天數達標率89.5%,同比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一。鞍山大氣環境質量已連續3年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截至8月13日,優良天數累計達198天,同比增加17天,達標率88%,同比改善7.9%,變化率全省排名第一。“抬頭見藍、推窗見綠”成為市民生活的日常。
水環境。 鞍山水環境質量實現連續6年同比改善。2025年1至9月,全市10個國考斷面全部達到考核目標,城市水質指數4.52,全省排名第七,同比改善4.41%;優良水體比例達90%,優于省定80%的考核標準。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始終保持100%。1至7月,城市水質指數4.41,全省排名第六,同比改善3.05%。
在督察整改方面,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345個環境信訪案件已全部辦結并銷號備案,18項整改任務已按時保質完成15項。市生態環境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實施“區驗收、市復核”機制。
這些數據背后是系統性的治理投入和制度化的推進機制。通過建立“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機制,鞍山將整改責任細化到崗、落實到人,既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也為后續生態環境治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四章 社會(S)維度的深層審視:公平、包容與民生福祉
4.1 就業結構調整與重點群體保障
鞍山作為傳統重工業城市,就業結構的調整是社會維度面臨的首要挑戰。傳統產業的智能化升級在提升生產效率的同時,也對傳統崗位形成了擠壓;而新興產業的發展尚不足以完全吸納釋放出來的勞動力。
在就業總量方面,“十四五”期間鞍山累計新增城鎮就業18.9萬人。2025年,城鎮新增就業目標不少于3.5萬人。在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方面,鞍山積極推進“舒心就業”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站點規范化、標準化建設。2025年,針對離校未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轉崗待崗職工、困難職工家庭成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六大重點群體,組織100家企業參加專場招聘會,提供381個就業崗位、2249個用人需求,吸引了5000余名求職者入場。
在就業困難人員幫扶方面,鞍山構建了較為系統的政策體系。遼寧省就業困難人員范圍涵蓋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距退休年齡5年以內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等十類人群。鞍山針對這些群體設立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分別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同時,公益性崗位開發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可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鞍山市就業政策服務清單(2025年第三版)》根據享受政策對象分為惠企穩崗擴崗政策、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政策三個部分。
4.2 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制度創新
隨著平臺經濟的蓬勃發展,快遞員、網約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迅速壯大。這些勞動者行動節奏快、場所流動強、社會保障薄弱,是傳統勞動保障體系難以覆蓋的群體。鞍山在這一領域的制度創新值得關注。
在服務陣地建設方面,鞍山整合多方資源,通過改建、共建、新建等方式,建成各類愛心驛站400余個。其中43家為專為新就業群體服務的“‘鞍’心驛站”,提供免費飲水、應急藥品等貼心服務。2025年,36家“鞍”心驛站完成地圖上線工作,新就業群體通過手機就能“一鍵查找、一鍵導航”身邊的服務站點。
在權益保障方面,鞍山推行集體協商制度,指導行業簽訂集體合同。鞍山市總工會牽頭為新業態勞動者推出醫療互助保險和專項意外傷害保障項目,覆蓋7家單位的3684名從業人員,工會補貼資金達73680元。鞍山市總工會已連續兩年開展在職職工互助保障活動,累計為2000余名職工紓困解難,支付互助金超400萬元。鞍山成功化解了多起快遞員報酬爭議,這得益于“一站式調解工作室”的建立。
更為深層的是治理理念的創新。鞍山將快遞員和網約配送員納入基層治理體系,招募其擔任“流動網格員”,利用其熟悉社區民情的優勢隨時隨地發現并上報安全隱患。這一做法讓新就業群體從城市管理的“局外人”轉變為共建共治的“局內人”,實現了服務對象與治理主體的角色融合。
4.3 弱勢群體救助與社會公平建設
在弱勢群體保障方面,鞍山形成了多層次的社會支持體系。
社會救助的制度化。 鞍山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社會救助機制。明確困難群體救助幫扶清單,對包括困境兒童、失能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精準的救助保障。發現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但可能符合救助條件的,應當告知相關救助政策,按規定及時啟動救助程序。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涵蓋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殘疾人權益保障。 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享受相應的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鞍山已建立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關愛服務體系,多項工作獲得省殘聯肯定。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市殘聯開展“法援惠民生,關愛殘疾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務。鞍山成立市級助殘志愿服務支隊,持續強化社區扶殘助殘的氛圍。
冬季取暖救助。 2025年冬季供暖季,相關困難群眾享受到取暖費減免的救助優惠政策。看似不多的費用減免,體現的是民生保障的溫度和精度。
4.4 城市更新中的社會空間重構
在城市更新領域,鞍山五年改造老舊小區163個,新建口袋公園618個。這些改造不僅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條件,也重塑了城市的社會空間結構。老舊小區改造涉及加裝電梯、管網更新、公共空間優化等內容,直接惠及大量中低收入居民。口袋公園的建設則將城市“邊角料”空間轉化為社區公共活動場所,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質和社區歸屬感。
然而,城市更新中的利益協調始終是難點。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拆遷安置、危舊房治理等民生工程的持續推進,需要平衡各方利益訴求,考驗政府的協調能力和資源保障能力。如何在城市物理空間更新的同時實現社會空間的重構——即確保不同收入群體、不同年齡段的居民都能公平地分享城市更新的紅利——是S維度需要持續關注的議題。
4.5 食品安全與公共安全
食品安全是社會公平的基礎性保障。2025年,鞍山市場監管領域在食品安全流通經營環節推行包容審慎執法,對19起輕微違法行為直接免罰,累計免罰102起,免罰金額達525萬元。鞍山推動食品領域違法犯罪人員“終身禁業”措施全面落地,出臺校園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農村食品經營規范化率達84.61%。
在公共安全方面,鞍山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食品安全檢察工作,推動形成食品安全的社會共治格局。這些措施既保障了食品安全這一基礎性的社會公平權利,又在執法尺度上保持了柔性空間,體現了治理精細化與社會包容度的雙向提升。
第五章 治理(G)維度的制度創新:央地合作與治理現代化
5.1 央地合作的制度化演進
央地合作是鞍山治理創新的核心抓手,也是其區別于其他資源型城市的最顯著特征。
組織保障的制度化。 鞍山成立由市級主要領導掛帥的實體化央地合作專班,打破部門壁壘,建立“高位推動、問題解決、長效溝通、跟蹤督辦、信息報送”五大機制。專班統籌28個市直部門、10個縣區聯動發力,聚焦項目審批、要素保障等關鍵環節各司其職。先后出臺《鞍山市央地合作項目謀劃和落地協調保障機制》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形成全流程閉環管理。
產業對接的精準化。 鞍山變被動等待為主動敲門。組建“敲門”招商領導小組,針對鋼鐵、菱鎂、新能源等重點領域,逐一梳理100家央企主營業務與本地“8+1+4”產業布局的契合點,建立起涵蓋256個合作機會的《央地合作信息庫》和《謀劃項目清單》。僅2025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累計帶隊拜訪82家重點央企,開展洽談226次。
項目推進的體系化。 近三年,鞍山圍繞全鏈條建立項目推進體系,累計滾動儲備央地合作項目147個,總投資達2462.18億元;成功簽約項目73個,總投資1436.46億元,其中31個項目入選省重點項目清單,總投資606.44億元。這些項目中,既有支撐傳統產業升級的“壓艙石”,也有培育新質生產力的“新引擎”。
標志性項目的示范效應。 西鞍山鐵礦項目創下“審批時間縮短29個月”的行業紀錄。2025年3月,鞍山市與鞍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合作的“齊大山露天開采擴建工程項目”和與葛洲壩集團有限公司合作的“岫巖龍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在北京成功簽約。鞍鋼供應鏈66家域外供應商扎堆落戶,鞍山燃氣與華潤集團重組首年扭虧為盈。航天科工AI智能經濟孵化基地落地生根。
央地合作的核心創新在于,它將央地關系從傳統的“輸血—受血”模式轉變為“戰略協同—價值共創”的新模式。央企帶來的不僅是資金,更是技術、人才、管理和市場渠道;地方政府提供的不僅是土地和政策,更是產業配套、營商環境和服務保障。這種雙向賦能的關系,構成了鞍山G維度轉型的制度基石。
5.2 “騰籠換鳥”:閑置資產激活的城市更新治理
鞍山老城區面臨閑置樓宇密集、爛尾項目多、土地資源少的窘境。鞍山的應對策略是“盤活存量、重構業態”。
在具體操作上,鞍山將閑置12年的激光產業園樓宇引入鞍鋼自動化公司,帶動停工多年的高端酒店和高品質住宅項目重新啟動,總投資達20億元。2021年至今,鞍山市盤活閑置廠房153宗、164.75萬平方米,閑置土地1251.44公頃,累計啟動停緩建項目21個。
這種“以存量換增量”的治理策略,在經濟維度上降低了轉型成本——相比“大拆大建”式的城市更新,盤活存量的資金投入更少、周期更短;在社會維度上避免了大規模拆遷引發的社會矛盾;在治理維度上體現了精細化、人性化的施政理念。這正是ESG框架中“社會”與“治理”兩個維度的集中體現。
5.3 營商環境優化的制度供給
鞍山在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探索,體現了G維度治理效能的提升。
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市生態環境局堅持“無計劃不檢查”原則,實現對企檢查事前審批全覆蓋。依托“掃碼入企”系統,實現執法全程留痕、實時核驗與在線評價,累計掃碼入企476條,企業評價滿意率保持100%。充分運用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和無人機等非現場執法手段,減少入企檢查頻次,共推送在線數據線索3406條。
包容審慎執法。 嚴格執行《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等“四個清單”,2025年對28起輕微違法行為,在企業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前提下依法不予處罰。落實正面清單制度,將正面清單企業由88家增至98家。同時,針對主觀故意、惡意違法排污行為依法嚴格查處,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違法犯罪案件5起,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2起。
制度創新。 實施“環境體檢”制度,在執法檢查時針對立行立改的環境問題填寫“生態環境體檢單”,幫助企業明晰相關環境要求。制定《“生態+營商”雙優環境執法人員手冊》,系統整合行政檢查流程、服務規范等11項內容。出臺《鞍山市生態環境系統關于加強作風建設若干舉措》。
這一制度設計平衡了環境監管剛性與企業經營彈性之間的矛盾,既保障了E維度的環境底線,又優化了G維度的治理效能。它揭示了一個重要規律:有效的ESG治理不是簡單的“加碼約束”,而是通過制度創新實現約束與激勵的動態平衡。
5.4 鞍鋼股份ESG治理架構的深度解剖
鞍鋼股份的ESG治理架構,是理解鞍山G維度治理的微觀樣本。
治理架構。 鞍鋼股份已構建由董事會領導的ESG治理架構。截至2025年底,董事會共9名成員,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4名,占比44%。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均由獨立董事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公司已構建由董事會領導的ESG治理架構。
ESG績效與薪酬聯動。 依據《領導班子成員經營業績評價辦法》,鞍鋼股份已將萬元產值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安全生產、員工福祉、鄉村振興等核心ESG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經營業績專項考核。這一制度設計將管理層利益與公司ESG長期績效緊密結合。
信息披露的規范化。 鞍鋼股份的ESG報告編制依據涵蓋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務院國資委《關于新時代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香港聯合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指引。這種多維度的信息披露標準,確保了ESG實踐的可比性、可信度和透明度。
商業道德與合規。 2025年,公司嚴肅查處并通報1起商業賄賂案件,已依規處理并開展專項整改。全年開展廉潔教育1,113次,發布提醒1,619條,組織檢查778次。設立舉報電話并明確舉報人保護機制。
鞍鋼股份的ESG治理架構揭示了國有大型企業推動區域ESG生態建設的核心作用:企業層面ESG治理的系統推進,是城市層面ESG生態建設最重要的動力源之一。
第六章 資源型城市ESG轉型的多維比較
6.1 比較框架的設計
將鞍山置于更廣泛的資源型城市比較視野中審視,有助于提煉可推廣的政策經驗。本文選取淮北(煤炭枯竭型)、萍鄉(資源枯竭試點)、撫順(東北同類)三個有代表性的資源型城市作為參照,在轉型路徑、治理模式和ESG績效等方面展開深入比較。
比較的核心維度包括:轉型動力(主動vs被動)、治理模式(央地合作vs地方主導)、產業路徑(延伸vs替代)和ESG績效(各維度的表現差異)。
6.2 淮北經驗:生態修復驅動的“被動式轉型”
淮北作為國家第二批資源枯竭城市,曾背負著42.36萬畝采煤沉陷地的“生態債”。面對資源枯竭的倒逼,淮北走出了一條以生態修復驅動城市轉型的特色路徑。
在治理模式上,淮北獨創“深改湖,淺造田,不深不淺種藕蓮”“穩建廠,沉修路,半穩半沉栽上樹”的采煤沉陷區治理模式。在采煤沉陷坑塘水面上陸續打造100平方公里城區中心湖帶。綠金湖治理項目被聯合國人居署譽為“土地再生的奇跡”。在石質山上獨創“七步造林法”,將20萬畝石質荒山披上綠裝。
在轉型成效上,“十四五”期間淮北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15.5%,超額完成省下達15%的目標。省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連續五年居全省第一。淮北積極布局新能源產業,發展光伏、氫能,利用塌陷區建設“光伏+生態”示范基地。
與鞍山相比,淮北的轉型邏輯有所不同:淮北的轉型是在資源枯竭的“倒逼”下進行的“被動式轉型”,而鞍山的轉型是在產業仍有增長動力的前提下進行的“主動式轉型”。淮北“水+土地”生態修復模式的經驗表明,生態治理的頂層設計和系統投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修復長期工業化帶來的生態傷痕。其對鞍山的啟示在于:礦山生態修復與城市空間規劃可以統籌推進,復墾和社區共建需要進一步增強社會層面的接受度和包容性。
6.3 萍鄉經驗:產業結構重塑的“主動突圍”
萍鄉2008年被納入全國首批資源枯竭型城市。隨著煤炭資源逐步枯竭、環保政策持續收緊,大批小煤礦關停退出。萍鄉的轉型更側重于產業結構重塑和區域協同治理。
在產業路徑上,萍鄉深入實施“1+2+N”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一手抓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以傳統鋼鐵陶瓷產業為基礎,重點培育節能環保陶瓷、新型結構陶瓷等高附加值產業;一手抓新興產業培育——錨定新材料、智能制造、食品等領域。在生態修復上,萍鄉對全市廢棄礦山開展系統性復綠工程。
在治理創新上,萍鄉與株洲同步施行《大氣污染協同防治條例》,開創跨省生態協同立法先河。在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中,萍鄉積極探索“碳核算+碳預算”管理機制、碳排放影響評價、碳足跡管理體系等制度創新。
與鞍山相比,萍鄉的產業基礎雖不及鞍山雄厚,但其在經濟體量相對有限的條件下系統推動傳統產業提質升級的做法具有較強的靈活性。鞍山可以借鑒萍鄉在“傳統產業升級+關聯新興產業孵化的混合路徑”上的經驗,對鋼鐵和菱鎂產業鏈上下游進行精準細分,培育節能環保和高附加值衍生業態,降低對單一產業的依賴。
6.4 撫順經驗:東北同類城市的轉型困境與突破
撫順作為東北地區另一座具有代表性的資源型城市,其轉型困境與鞍山具有更高的相似性——同處東北、同以重化工業為主導、同面臨央地關系協調的挑戰。
研究表明,在“雙碳”目標驅動下,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的綠色發展效率呈現出顯著的省際差異性和整體偏低的特點。能源結構依賴性和市場化程度偏低是導致撫順綠色轉型動力不足的關鍵瓶頸。與之相比,鞍山在經濟規模和央地資源上都優于撫順,但其面臨的產業結構單一、碳排放鎖定等挑戰具有同質性。
撫順的教訓對鞍山的警示在于:在環境與產業間的碳效應方面,鞍山需要警惕存量產業造成碳排放鎖定效應的長期影響。目前鞍山的能源結構中化石能源比重依舊偏高,新能源發電僅可滿足約100萬戶家庭年用電需求,與全工業體系低碳化的目標相比存在較大差距。
6.5 比較結論:鞍山模式的獨特性與普適性
綜合上述比較,鞍山在推進綠色轉型方面具有顯著優勢。鞍山央地合作的戰略支點是其他資源型城市難以復制的核心資源——央企鞍鋼的體量為鞍山的綠色轉型提供了不可替代的資金、技術和政策支持。相比淮北在沉陷區治理中面臨單純依靠財政投入難以為繼的困境,鞍山借助央地合作的制度平臺,將央企的技術攻關與地方政府的環境治理、城市更新統籌整合起來,實現“1+1>2”的疊加效應。鞍山央地合作累計儲備項目147個、總投資逾2400億元的規模,為ESG治理的全方位推進提供了相對充裕的資金保障。
但也要看到,鞍山的ESG建設在E維度取得了突出成就的同時,S維度和G維度的薄弱點依然突出。相較萍鄉在制度創新領域的探索力度和幅度,鞍山在社會層面的精細化治理和公眾參與機制仍有較大差距。持續提煉和推廣鞍山經驗,需要更清晰地識別這些優劣勢,保持針對性的改進方向,從而為全國同類城市提供具有參照價值的“鞍山方案”。
第七章 鞍山ESG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與實證
7.1 指標體系的設計原則與框架
構建面向鞍山的ESG評價指標體系,旨在實現從“定性描述”到“定量診斷”的方法論躍升。指標體系的設計遵循以下原則:
科學性。指標選取有理論依據和實證支撐,借鑒楊振山等(2025)對282個城市ESG評價的方法論經驗,以及清華大學SDG研究院《中國地方政府ESG評級指標體系研究報告》的評級體系。
代表性。指標能夠反映資源型城市ESG轉型的核心特征和關鍵問題。
可操作性。指標數據可獲取、可量化、可比較。
基于上述原則,本文構建面向鞍山的ESG評價指標體系框架如下:
E維度(環境) 設置四個二級指標:(1)環境質量——PM2.5年均濃度、優良天數比例、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2)資源效率——單位GDP能耗、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3)生態修復——礦山生態修復面積、森林覆蓋率變化;(4)低碳轉型——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鋼鐵行業碳強度下降率。
S維度(社會) 設置三個二級指標:(1)民生福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2)就業保障——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登記失業率、重點群體就業幫扶率;(3)社會公平——城鄉收入比、社會保障覆蓋率、困難群體救助覆蓋率。
G維度(治理) 設置三個二級指標:(1)治理效能——營商環境評分、央地合作項目落地率、政府債務率;(2)公眾參與——政務公開指數、投訴舉報辦結率;(3)制度創新——ESG政策文件數量、綠色標準制定數量。
在權重確定方面,可綜合采用主客觀結合的賦權方法。借鑒既有研究成果,城市治理維度的權重普遍最高(約50%),社會維度次之(約三分之一),環境維度相對較低。但對于鞍山這樣的資源型城市,鑒于其產業綠色轉型任務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在指標體系中可適當提高E維度的權重設置,以更好地反映其“環境優先”的轉型邏輯。
7.2 數據來源與測度方法
數據來源包括三個渠道:
統計數據。主要來自鞍山市統計局發布的年度統計公報、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結果等官方數據。
政策文件。來自鞍山市政府工作報告、各部門政策文件、發展規劃等。
企業報告。主要來自鞍鋼股份年度社會責任報告暨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在測度方法上,綜合運用熵權TOPSIS與主成分分析。熵權法用于客觀確定指標權重,TOPSIS用于計算各年度ESG綜合得分,主成分分析用于驗證指標結構的合理性。
7.3 鞍山ESG指數的縱向測度(2020—2025)
基于上述指標體系和方法,對鞍山2020—2025年的ESG指數進行趨勢分析:
E維度指數。在“十四五”期間持續走高。PM2.5年均濃度從2020年的較高水平降至2025年的32.1微克/立方米,大氣環境質量連續3年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礦山生態修復面積累計超5200公頃。鋼鐵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累計完成547個。E維度成為鞍山ESG指數提升的最大貢獻者。
S維度指數。呈波動上升態勢。“十四五”期間累計新增城鎮就業18.9萬人,但產業結構性失業壓力和城鄉差距依然是制約因素。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弱勢群體救助等領域的制度創新為S維度加分,但整體提升幅度小于E維度。
G維度指數。在央地合作深化和“掃碼入企”等制度創新的推動下實現較大躍升。央地合作項目從零散對接走向制度化推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但G維度的絕對得分仍然偏低,反映出治理能力提升的普遍困難。
7.4 鞍山與同類城市的橫向對標
將鞍山與淮北、萍鄉、撫順進行ESG分項比較:
E維度。鞍山在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和礦山生態修復方面的投入和成效均優于三個比較對象。大孤山鐵礦生態修復成果入選外交部典型案例,產品碳足跡認證證書數量位居全省前列。
S維度。鞍山在就業保障和弱勢群體救助方面與淮北、萍鄉相當,但在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有所創新。與撫順相比,鞍山的社會保障體系更為完善。
G維度。鞍山在央地合作的制度化和規模化方面顯著優于三個比較對象。147個儲備項目、2462億元總投資的規模,是其他資源型城市難以企及的。但在跨區域協同治理方面,萍鄉的跨省生態協同立法經驗值得鞍山借鑒。
綜合比較,鞍山的ESG總指數在四個城市中居于前列,E維度貢獻最大,G維度潛力最大,S維度短板最需彌補。
下編 比較、評價與前瞻
第八章 理論建構:資源型城市ESG轉型的“鞍山模式”
8.1 “央地協同—技術賦能—制度嵌合”三位一體模型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資源型城市ESG轉型的“鞍山模式”——一個由央地協同、技術賦能、制度嵌合三個維度構成的三角形架構。
央地協同是轉型的組織保障。鞍山將央地合作從零散的項目對接升級為系統性的制度安排。這種協同不是簡單的“拉郎配”,而是建立在產業契合度精準分析、合作機制系統設計和項目推進全流程管理基礎上的戰略協同。央企帶來的資金、技術、人才與地方政府的政策、土地、服務形成雙向賦能,為ESG轉型提供了組織化的推進力量。
技術賦能是轉型的動力引擎。從氫冶金中試線的全球首發到超低排放改造的大規模推進,從尾砂固廢綜合利用到綠色礦山的智能化開采,技術創新貫穿了鞍山E維度轉型的全過程。技術賦能不僅解決了“能不能減排”的問題,更解決了“減排是否經濟”的問題——當綠色技術能夠創造新的市場價值和成本優勢時,ESG轉型就獲得了內生的經濟動力。
制度嵌合是轉型的治理基礎。從央地合作五大機制的確立到“掃碼入企”系統的運行,從ESG指標納入領導班子考核到包容審慎執法制度的實施,制度創新將ESG理念嵌入到政府治理和企業管理的日常運作中。制度嵌合的核心功能是降低轉型的交易成本——通過明確的規則、透明的程序和有效的激勵,使各行為主體的ESG行動可預期、可協調、可持續。
三個維度并非孤立運作,而是相互強化:央地協同為技術賦能提供了資源支持(央企的技術和資金),技術賦能為制度嵌合提供了實踐基礎(可量化的減排成效),制度嵌合又為央地協同提供了規則保障(明確的合作機制)。三者構成了一個自我強化的正反饋循環。
8.2 ESG三維的耦合機制
鞍山的實踐揭示了ESG三個維度之間的深層耦合關系:
G→E:治理推動環境改善。央地合作機制的完善推動了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營商環境優化中的“環境體檢”制度和包容審慎執法在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的同時促進了環境合規;ESG指標納入領導班子考核則從激勵機制上確保了環境治理的持續推進。
E→S:環境改善提升民生福祉。空氣質量連續3年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抬頭見藍、推窗見綠”成為市民生活的日常;水環境質量連續6年同比改善,“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生態之美讓沿岸居民獲得感顯著提升;礦山生態園將昔日排巖場打造為旅游、科普、休閑健身的綜合性場所。環境質量的改善直接轉化為居民的生活品質和健康福祉。
S→G:社會訴求倒逼治理創新。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需求催生了“鞍”心驛站和集體協商制度;就業困難群體的幫扶需求推動了“舒心就業”服務站點建設和公益性崗位開發;食品安全等民生關切推動了“終身禁業”等制度創新。社會維度的訴求成為治理創新的重要驅動力。
這種“耦合—協同”關系,構成了鞍山ESG生態建設的核心邏輯。然而,這種耦合并非天然的良性循環,而是需要制度設計的有意識引導。目前鞍山在這方面的制度建設仍處于探索階段,三者的協同效應尚未充分發揮。
8.3 資源型城市ESG轉型的階段性規律
基于鞍山的實踐,可以歸納資源型城市ESG轉型的階段性規律:
第一階段:末端治理。轉型初期,企業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方式——在污染物產生之后再進行處置,如安裝除塵、脫硫、脫硝設備。這一階段的特征是投入大、見效快,但治標不治本。
第二階段:源頭優化。隨著技術積累和制度完善,轉型進入“源頭優化”階段——通過工藝改進和流程再造,從生產源頭減少污染物產生。氫冶金技術和超低排放改造即屬于這一階段。這一階段的特征是技術含量高、減排效果好,但需要較大的前期投入。
第三階段:主動創值。最高階段是“主動創值”——環境治理不僅減少排放,還創造新的經濟價值。鞍鋼尾砂土壤化利用技術成功應用于鹽堿地改良、循環經濟產值近百億元、產品碳足跡認證等均屬此列。這一階段的特征是環境投入產生經濟回報,ESG從“成本中心”轉化為“價值中心”。
從鞍山的實踐看,其鋼鐵產業已進入第二階段并向第三階段邁進,菱鎂產業正處于從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的過渡中,新能源和循環經濟則直接切入第三階段。這種梯度推進的格局,反映了資源型城市ESG轉型的復雜性和長期性。
第九章 政策建議與未來展望
9.1 構建“三位一體”的ESG推進機制
建議鞍山將ESG框架正式納入“十五五”規劃評估體系,建立涵蓋環境績效、社會福祉和治理效能的綜合評價指標。具體而言:
建立跨部門協同的ESG治理架構。參照鞍鋼股份由董事會領導的ESG治理架構的經驗,在市級層面設立ESG推進委員會,統籌發改委、生態環境局、人社局、國資委等相關部門,打破部門分割,實現跨領域協同。
將ESG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借鑒鞍鋼股份將ESG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經營業績考核的做法,將城市ESG指數納入各區縣和職能部門的績效考核體系,形成自上而下的推動力。
建立ESG信息定期披露制度。參照鞍鋼股份對標GRI Standards、香港聯交所指引等國際規范的信息披露實踐,建立城市ESG信息的定期收集、分析和發布機制,提高ESG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9.2 深化央地合作的ESG導向
在現有央地合作框架中嵌入ESG約束條款。具體而言:
將央企投資項目與ESG目標掛鉤。在新簽約的央地合作項目中,明確碳減排、生態修復、社區發展等ESG績效目標,將項目審批、資源配置與ESG績效掛鉤。
建立央地合作ESG評估機制。對已落地的147個央地合作項目開展ESG績效評估,識別優秀實踐和問題短板,形成“評估—反饋—改進”的閉環。
拓展央地合作的ESG領域。在傳統產業升級項目之外,積極拓展新能源、生態修復、社會服務等ESG相關領域的央地合作,使央地合作成為推動ESG轉型的多功能平臺。
9.3 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工具
綠色金融是連接ESG理念與市場機制的關鍵橋梁。建議:
設立鞍山綠色產業發展基金。借鑒本鋼成功發行鋼鐵行業綠色科技創新類REITs的經驗,設立專項基金支持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和新興綠色產業發展。
開發ESG掛鉤金融產品。推廣鞍山銀行“綠色智造貸”和碳減排貸款等創新產品經驗,開發ESG掛鉤貸款、轉型債券等多元化融資工具。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分行綠色金融平臺共推送綠色項目43個,聯盟成員單位綠色貸款擬融資規模113.45億元。
擴大綠色金融覆蓋面。將綠色金融從鋼鐵、菱鎂等傳統產業拓展至新能源、循環經濟、生態修復等更多領域,使更多市場主體能夠獲得ESG轉型的金融支持。
9.4 加強基層治理能力建設
ESG理念的落地需要基層治理能力的支撐。建議:
ESG理念下沉至區縣和街道層面。開展基層干部ESG能力培訓,使區縣和街道工作人員理解ESG理念、掌握ESG工具、運用ESG方法。
培育社區參與的共治文化。借鑒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擔任“流動網格員”的經驗,將更多社區居民納入環境監督、社會服務和治理參與中,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共治的ESG治理格局。
加強S維度的精細化管理。針對弱勢群體保障、社會公平等S維度的薄弱環節,建立更加精準的識別、幫扶和評估機制,補齊S維度短板。
9.5 未來研究展望
本文的研究局限在于:受資料可獲得性限制,未能對鞍山ESG生態建設進行更大樣本的量化評估;對S維度的分析偏重宏觀層面,對弱勢群體、社會公平等微觀議題的探討有待深化。未來的研究可從以下方向推進:
一是更長時序的ESG追蹤評價。隨著數據積累,可開展更長時間跨度的ESG指數測度,揭示ESG轉型的長期趨勢和周期性特征。
二是微觀層面的社會公平議題深化。可針對不同弱勢群體(殘疾人、困境兒童、失能老人等)開展專題研究,深入分析ESG轉型對社會公平的具體影響。
三是鞍鋼ESG實踐的經濟效應與社會效應的量化評估。可運用計量經濟學方法,定量評估鞍鋼ESG投入對區域經濟增長、就業創造和居民福祉的貢獻。
四是將鞍山案例置于全球資源型城市比較視野中。與德國魯爾區、美國匹茲堡等國際案例進行系統比較,提煉更具普適性的理論命題和政策經驗。
結語
鞍山的轉型實踐表明,資源型城市的經濟建設與ESG生態建設并非此消彼長的零和博弈,而是可以相互促進、協同演進的共生過程。
這座城市用五年時間,將PM2.5年均濃度降至國家二級標準以內,將優良天數達標率提升至89.5%,將水環境質量實現了連續6年同比改善。它用全球首套綠電綠氫流化床氫冶金中試線證明了中國鋼鐵行業實現“碳冶金”向“純氫冶金”跨越的可能性;用超5200公頃的礦山生態修復面積書寫了“荒山重披錦繡”的傳奇;用147個央地合作項目、2462億元總投資探索出資源型城市治理創新的新路徑。
但鞍山的轉型遠未完成。產業結構的“碳鎖定”效應依然存在,能源結構的根本性轉變尚需時日,社會維度的公平議題仍需深化,治理效能的提升還有很大空間。這座“鋼都”正在書寫的,不僅是一座城市的發展故事,更是中國資源型城市綠色轉型的時代樣本。
正如鞍山市委書記王忠昆所言:“工業綠色轉型這條路走對了。”這條路的方向已經明確,但道路本身仍在延伸。鞍山的未來,取決于能否在“增長中轉型、轉型中增長”的獨特狀態下,持續深化央地協同、持續推進技術創新、持續完善制度供給,將ESG理念從政策倡導轉化為市場動力、從政府推動內化為社會共識。
這不僅是鞍山的命題,也是中國所有資源型城市的共同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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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連升,研究員,深耕社會責任(CSR、ESG)標準化與可持續發展、供應鏈管理(供應鏈責任追溯等)及政產學研用媒利益相關方的CSR影響,綠色金融與產業實踐應用、新型工業化與品牌影響力提升等領域的實踐研究與標準化落實工作。推進電子信息行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等研究和實踐性工作,持續提升了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服務能力,支撐工信部企業社會責任朋友圈進一步夯實。基于中國企業實踐和全球商業環境變遷的優先級,提出的“三層利益相關方”理論,重構了企業利益相關方。提出"責任閉環"哲學本體論、"價值沉默"戰略方法論、"CSR為魂,ESG為體"價值論。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戰略合作部部長。
自2019年入職協會,加入工業和信息化系統。
期間:支撐完成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熱點問題跟蹤研究支撐專項、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建設支撐專項、工業和信息化合規體系建設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合規監管工作推進試點專項、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及標準化工作專項等課題40余個。提出“精標準、強評測、鑄品牌,聚技術、合服務、賦發展”的合作共贏模式。主導編制或參與多項行業關鍵標準,如《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26),《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評價指標體系》(T/CESA 16003),《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存儲設備》(T/CESA 1258)等綠色制造標準,《信息技術 開源治理》(T/CESA 1270.1)規范開源技術應用中的責任管理系列標準,覆蓋ESG治理、綠色制造、數字化轉型等領域。參與起草IPC-1401B《電子行業ESG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2026年,三項電子信息行業ESG行業標準在研,本年度立項論證,預計2027年發布。
策劃組織統籌項目: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評測”,累計評測企業2000余家。第八、九、十、十一屆“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年會”、2021、2022、2023、2025綠色供應鏈高峰論壇,打造“國際視野 中國實踐”的交流平臺。2020、2021、2022、2023、2024、2025聯合國婦女署賦能職業女性職業發展項目,推動女性職工職業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治理水平能力水平提高。主導編制發布《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核心言論:《金融電子化》雜志發表《淺談綠色金融在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中的矛與盾》,《信息技術與標準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標準化研究》,《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雜志發表《以標準建設引領行業長遠發展---談新版《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的謀與變》,《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雜志發表《電子信息產業ESG治理的價值鏈穿透實踐研究》等研究成果。
中國知網發表《論聯合國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企業社會責任》《論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歐美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北京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長三角經濟帶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上海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天津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深圳市的企業社會責任》《論重慶市的企業社會責任》《女性供應商在產供鏈價值重構與產業發展戰略中的深層作用與實踐路徑研究》《從“智能肌體”到“產業神經”:2025中國智能制造的系統性躍遷與實踐路徑研究》《“十五五”時期中國電子信息行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政產學研用協同的機遇、挑戰與路徑研究》《全球供應鏈ESG風險與出海企業的責任供應鏈管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歐洲供應鏈治理新范式: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硬約束”與“軟共識”研究》《2025年度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治理與可持續發展深層次剖析》《全球交易所社會責任治理與產供鏈企業溯源管理的協同演進:理論、實踐與制度創新研究》《標準引領與系統變革:中國電子產業女性職業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治理路徑研究》《超越邊界: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共享治理2.0”模式建構研究》《創新生態失衡與組織認知陷阱:中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路徑研究》《河南省汝陽縣從扶貧幫扶到鄉村振興的實踐路徑: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雙重視角研究》《從邊緣到核心:雙重約束下電子信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范式重塑研究》《數字時代的性別重構:電子信息行業性別平等與職業女性可持續發展賦能路徑研究》《科技與自然的和解:臺積電水資源閉環管理體系的深度解構及其對全球高耗能產業綠色轉型的啟示》《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范式重構:上交所《規范運作指引(2025年修訂)》的深度解讀與實踐路徑》《責任共生機制:構建人類未來可持續價值創造的倫理與實踐框架研究》《全球視野下的中國企業信譽構建:社會責任、品牌傲慢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深度剖析》《“人工智能+制造”專項行動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全球實踐、多維影響與未來路徑研究》《中國綠色電力證書(GEC)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國內閉環到國際互認》《《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指南》SJ/T 16000-2016版本的實踐邏輯、多維價值與行業革新路徑:基于標準解讀與企業實踐的分析研究》《從合規到核心競爭力:綠色供應鏈管理的CSR治理與實踐路徑研究《超越工具理性: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跨行業驗證、動態平衡與技術重塑》《從“技術驅動”到“責任引領”: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社會責任治理的演進、挑戰與優化路徑》《“不出海,就出局”:集體誤判、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基于中國出海企業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國有資產法》出臺背景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SJ/T 11728-2018)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學術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戰略路徑與創新實踐:基于“十五五”規劃背景的深度剖析研究》《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多維透視與實踐創新研究》《工信部下屬198個學協會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中國實踐:基于中電標協社責委的機制創新與ESG融合路徑》《從合規到賦能:中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演進與實踐路徑研究》《科技企業社會責任治理的范式革新、多維整合與實踐路徑研究》《全球多極化格局下的中國知識產權治理:績效躍升、結構審視與戰略前瞻研究》《新型工業化視角下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路徑探索——基于工信部2026年重點工作的深度分析》《從價值覺醒到生態共治:王連升思想視域下中國互聯網巨頭的ESG治理范式重構》《企業ESG賦能人工智能創新的機制與路徑研究:走向可持續的智能未來》《標準價值、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從工具理性到價值自覺: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聯想集團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ESG績效與財務績效、創新績效的量化關系研究:基于行業與規模異質性的深層次剖析》《人工智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度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基于2025北京人工智能產業大會的觀察與思考》《市場監管總局政策調整的深層次解讀:基于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視角的企業“標準機遇”研究》《基于工信部2026年十大任務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我國首部大模型國家標準實施: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植根本土,面向全球:王連升CSR-ESG思想體系的深度剖析、前沿應用與全球治理融合研究》《從責任閉環到價值自覺:王連升本土化思想在新興治理領域的理論構建與實踐智慧研究》《數字化健康管理的ESG價值重構: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實踐路徑研究》《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治理的關鍵因素: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北京神州泰岳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創新驅動下的戰略轉型、財務績效與技術實踐研究》《從本土實踐到全球引領:中國ESG創新的深度演進與全球化價值研究》《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深層次剖析與實踐路徑研究》《王連升可持續商業與企業社會責任思想體系“戰略羅盤與價值共生”研究》《基于標桿案例的深度剖析,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與研究》《網絡安全企業的責任閉環:基于王連升思想體系的天融信ESG實踐深度剖析研究》《國內ESG卓越企業實踐路徑解析:以臺達為標桿的可持續發展樣本》等400余篇科研成果。
兼任: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綠色金融專委會創始委員
廣東省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會企業社會責任專委會副會長
山東省人工智能學會青年科學家委員會委員
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協會專家
北京市發改委ESG生態研究特邀專家
北京ESG研究院專家顧問
上海市計算機行業協會 特聘顧問
全球電子協會亞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委員
瑞典國家外交部CSR特邀訪問學者
北大創新評論特邀專家
證券日報特約專家
大學客座教授等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工作報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要點》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編委兼總編輯。
參與中歐企業社會責任圓桌論壇、IPC中國電子制造業年會等國內國際會議的主旨發言或對話,闡述了產業在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和綠色投資領域的實踐研究。
連續20年堅持知識公益,已有超過710萬人次享受了知識公益的專業幫扶。
2020-2025年間,被評為
“2021年度中國產業研究突出貢獻者”
“2022年度電子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年度突出貢獻者”
“2024年度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準委員會杰出服務服務個人”
“2025全球電子協會亞洲標委會杰出服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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