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頂尖名校新加坡國立大學的一名32歲中國籍博士生高某,因闖入前女室友住所企圖強奸,被判刑后上訴,結果非但未能減刑,反被加刑。
高某面對七項包括企圖強奸、擅闖以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早前承認其中四項,被判坐牢六年六個月六周及鞭刑三下。然而在上訴期間,他不僅沒有表現出悔意,反而一再推卸責任。三司庭認為被告不知悔改還濫用司法程序,決定加重刑罰。最終刑期增至七年七個月六周以及三下鞭刑。
從追求騷擾室友到暴力闖入
根據法庭文件,高某與受害者曾為室友關系,直至高某于2023年8月搬離。
搬出兩個月后,即2023年10月,高某開始對受害者展開追求。
他通過短信頻繁約受害者外出,盡管受害者多次明確拒絕并要求其停止打擾,高某仍持續糾纏,并數次返回原住所尋找受害者。持續的騷擾迫使受害者一度搬去朋友家暫住數日。
案發當天,高某返回該住所,由另一名租客開門讓其進入。高某先是聲稱自己遺落了銀行卡,并表示要為前一晚發送的信息道歉。受害者拒絕接受道歉,并警告將報警。這一回應讓高某感到“沮喪和敏感”,隨后他強行闖入受害者房間,先對其實施猥褻,進而試圖強奸。
高某事后承認,他的動機包括想與受害者發生性關系、羞辱她,以及“發泄一點怒氣”。
受害者尖叫聲引來了另一名租客,該租客強行將高某拖開,才阻止了強奸行為的發生。然而,高某并未離開住所,受害者最終讓一名室友報警。事后體檢顯示,受害者身上有抓痕和瘀傷。
被判刑后上訴
高某被捕后接受了精神評估,結果確認其無任何精神障礙或疾病。2025年12月,高某因企圖強奸、非法侵入等四項指控被判處六年六個月零六周監禁及三下鞭刑。另有其他三項指控在量刑時被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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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高某在上訴庭提出重審請求。由于沒有律師代表,高某自行通過普通話翻譯向法庭陳述。他表示,自己當初認罪時意識不清,并未完全理解法庭宣讀的事實,且認罪后沒有機會表達自己的看法。他聲稱當時是因為“個人原因”才接受了那些事實。
他還聲稱,在事發前約兩個月里,他與受害者每天都有交流,受害者性格開朗,兩人關系“融洽”,因此他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她造成巨大的個人傷害”。
指責室友與房門
邏輯感人
在法庭上,高某的辯護邏輯引發嘩然。由于缺乏法律專業指導,他提出了多項不合邏輯的論點,并在發言過程中多次打斷法庭程序。
他暗示,當時介入的室友“加重了問題的嚴重性”,并打斷了他向受害者的道歉。當法官指出正是該室友阻止了強奸行為時,高某堅稱該室友“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么”。
最令法庭側目的是,高某將部分責任歸咎于受害者的房門。他聲稱,受害者的房門導致了某些行為,他拉門時并無直接傷害意圖。大法官隨即反問:“他是在說門讓他這么做的嗎?”高某竟回答:“是的”,并稱“確實有這種感覺”。
整個上訴過程中,高某多次在法官未說完時插話、偏離主題陳述無關內容,導致庭審進展緩慢。法官和控方不得不反復引導其回到正題。
副檢察官在庭上嚴厲駁斥了高某的說法。他指出,高某的態度已“從指責受害者,變成了如今我們聽到的指責房門”。高某未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并以此為由要求法庭加重其原有刑罰。
大法官在聽取陳述后提醒高某,撤銷認罪需要滿足很高的法律門檻,而高某以“意識不清”為由推翻認罪的辯解遠未達到這一標準。
這起案件在本地華人社區引發廣泛關注。新加坡法律對性犯罪向來嚴懲不貸,上訴不但沒減刑反而加刑的判決,更向社會傳遞了明確信號——在新加坡觸犯法律,不僅會受到嚴厲懲罰,試圖通過上訴逃避責任還可能招致更重的刑罰。
HQ丨編輯
CH丨編審
新加坡法庭丨來源
新加坡眼丨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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