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10日訊 今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公布相關批復,核準張猛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簡稱“青銀金租”)董事、董事長的任職資格。以下是相關批復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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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核準張旭、劉文佳青銀金租董事的任職資格。以下是相關批復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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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青銀金租成立于2017年2月15日,注冊資本為12.25億元人民幣,為山東省第三家、青島市首家從事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青島銀行作為青銀金租主發起人,股權占比60%;青島漢纜股份有限公司(民營企業),股權占比27.7551%;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國有企業),股權占比7.3469%;青島前灣集裝箱碼頭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企業),股權占比4.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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