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早上7點,瀘州公交商城九樓。
工人們掄起榔頭,砸向樓頂花壇的瓷磚。水泥碎片飛濺,泥土散落一地。榔頭再落下去的時候,砸到的不是磚頭——是一堆卷曲的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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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頂花壇里的白骨,壓了她整整一萬多天
法醫后來確認,死者為女性,死亡時間超過二十年,頭骨、軀干、四肢完整。被埋時穿著衣物,身上佩戴的首飾也在,只是長期被封在水泥和厚土中,遺骸已完全白骨化。
消息傳得快。當天,遠在浙江的黃平手機響了。親戚發來一句話:商場樓頂挖出人了。
黃平坐在家里的沙發上,愣了二十多分鐘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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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二十八年來,他收到過無數條關于母親的消息,絕大多數是假的。不敢信,又不敢不信。但這一次,他不得不信。他撥通了瀘州警方的電話,向民警描述了母親失蹤當天的細節——紅色外套、隨身佩戴的耳環和戒指、租用的商鋪位置。
6月12日,DNA比對結果出來——死者就是吳某萍。
那年她35歲。被人殺害后從四樓抬到九樓樓頂,埋進了花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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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一個10歲男孩目送母親出門
時間倒回1997年2月1日,距除夕只剩五天。
10歲的黃平放寒假,整天跟母親吳某萍待在公交商城的店鋪里,幾乎形影不離。那天中午,母子倆一起吃了午飯。母親說下午出去一趟,有人找她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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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萍35歲,離異,獨自帶著兒子在公交商城做羊毛衫批發生意。生意最好的時候,一天流水就能過萬,抽屜里現金堆得滿滿當當。她是當地服裝市場做批發的第一批人,為人仗義熱心。隔壁店鋪的陳某芬想自己創業,她二話不說借出四萬元,還賒貨給對方經營。
陳某芬是吳某萍的同鄉,也在公交商城打工。
掏心掏肺的幫扶,換來的是致命的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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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顯示,1996年左右,陳某芬向吳某萍借款4萬元,約定年底還款。同年底,陳某芬讓丈夫楊某根從上海到瀘州幫忙經營門市。1997年初,因無力償還債務,兩人決定殺人。
案發當天中午,陳某芬以還錢為由,將吳某萍從門市誘騙至四樓倉庫。吳某萍專心數錢時,楊某根從背后用雙手死死掐住了她的脖子。隨后二人拿走吳某萍佩戴的戒指等財物,將尸體裝入一個進貨編織袋,放置于倉庫墻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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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芬返回門市繼續做生意,像什么都沒發生過。楊某根到九樓頂花壇用洋鏟挖坑。天黑無人后,兩人合力將裝尸體的編織袋搬至樓頂,扯出編織袋,將尸體掩埋在花壇中。
那棟樓沒有電梯。他們把尸體從四樓搬到了九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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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蒸發,頭頂埋骨
吳某萍失蹤后,家人次日就報了警。店員小周回憶,當天把吳某萍叫出去的就是陳某芬。
陳某芬作為最后接觸吳某萍的人,被警方傳喚問訊。她一口咬定——約吳某萍上樓還錢,結清賬目后對方就自行離開了。沒有尸體、沒有目擊者、沒有物證。她被放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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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平的舅舅第三次找上門時,陳某芬和楊某根已經消失了。
那一年,黃平剛開始相信母親可能真的回不來了。他無心學業,初二輟學。此后數年,他常常從家里跑出來找母親,在瀘州街頭流浪,睡橋洞、鉆水泥管。公交商城附近的商戶都記得這個四處游蕩找媽媽的孩子。
他不知道的是,母親哪都沒去——就在頭頂九樓的花壇里,被風吹日曬了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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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換臉,改頭換面
吳某萍失蹤后,陳某芬很快去了上海,更名“陳某宇”。
警方調查發現,“陳某宇”的戶籍軌跡極其復雜。她早年利用戶籍系統尚未聯網的漏洞,多次用假資料上戶遷戶。最離奇的是,當上海警方發現她的身份證號與另一名女子重號時,她竟說服對方修改號碼——假身份由此徹底“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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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28年里,她多次前往韓國,疑似通過整容徹底改變面部特征。警方翻出她20多年前的身份證照片,跟如今的模樣一比對——判若兩人。
她一直在處心積慮地切斷與過去的聯系。
兩人分頭藏匿,各自組建新家庭,日子過得安穩順遂。如果不是2025年樓頂翻修,她大概率會帶著這個秘密安然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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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網前的囂張
2025年9月12日,瀘州警方對“陳某宇”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9月23日,她準備出境韓國遭拒。弄清原因后,她竟直接給警方發短信,說自己將于9月29日飛抵瀘州,要當面“消除誤會”。
9月26日,專案組在上海將她帶走調查。隨后,楊某根落網。
在鐵證面前,兩人最終供述了罪行。
9月28日指認現場時,陳某芬突然朝著花壇方向下跪,連磕幾個頭,痛哭流涕:“是我害了你,我到陰曹地府去給你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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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反轉:一個認罪,一個翻供
2026年7月10日上午9點,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
黃平穿著黑色衣服,左臂戴著孝,懷里抱著母親的照片走進法院大門——那是他10歲生日時和母親的唯一合照,照片里母親穿的就是遇害時那件紅色大衣。法庭規定遺照不得入內,他把照片交給二姨媽,由她在法院外手持等候。
他特意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為坐上原告席,而不是旁聽席。“我想讓兩個人看看我媽媽被害掉的時候是什么樣子的,也想讓我媽媽看看他們是如何被判的。”
庭審從上午9時持續到下午4時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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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人的表現截然相反。楊某根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認罪,明確表示不上訴。“在今天(庭審)的結尾,楊某根的原話是對他的所有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不上訴,愿意接受法律制裁。”黃平說。
陳某芬則當庭翻供。她承認伙同前夫殺害吳某萍,但推翻了自己此前的全部供述——對一些證據和細節拒不承認。她辯稱殺人系被楊某根慫恿。
庭審質證階段,兩人互相狡辯推諉。“楊某根說陳某芬為了作案,提前購買了鐵鏟,但陳某芬否認。陳某芬稱自己自始至終都沒動手。”吳某萍的大姐旁聽后告訴記者。
黃平在休庭時告訴記者,聽到對方狡辯時“呼吸都是困難的”。
兩名被告人當庭提出愿意賠償精神損失,被他當場拒絕。他的訴求自始至終只有一個——“不要賠償,只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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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的等待,還在繼續
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黃平走出法院后說,自己早已不再執著于虛無的奇跡,只相信法律的公正裁決。
這28年,他的人生被徹底改寫。缺失母愛的童年,流浪尋母的少年,抱著遺憾長大的成年。而兇手靠著掠奪來的財富安穩度日、養育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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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帶著遺憾離世,走的時候沒有女兒一點消息。父親陷入自責,說當初要是沒離婚,或許不會有這場悲劇。
如今,證據鏈完整閉環,足以鎖定全部犯罪事實。陳某芬的當庭翻供無法推翻既定案情,只會讓法院認定其認罪態度惡劣。二人預謀謀財害命、埋尸隱匿證據、長期逃避偵查——多項從重情節疊加,必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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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在靜待正義落地,讓沉冤二十八載的逝者得以安息。
可對黃平來說,這口氣,還得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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