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13日訊,近日,四川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決定書顯示,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報告。
以上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董事長侯建宇、董事會秘書劉回飛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四川證監局對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侯建宇、劉回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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