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7月16日訊(記者 吳雨其)財聯社記者從業內獲悉,本周內,多地監管在與轄區公募機構溝通時,再度提及與財經“大V”、自媒體賬號等外部主體合作的合規問題,要求基金公司審慎開展相關業務。
據財聯社記者多方了解,有些監管局的要求較為明確,相關合作需要從嚴把握,基金公司也持續在重新梳理合作對象、內容形式及費用安排。有的監管局則要求機構以審慎原則,擁抱互聯網,但又要做好合規安排。在金融產品網絡營銷新規實施細則落地前,各家公募普遍審慎開展與大V的合作,且在細則落地前不新增大V投放。
對此安排,行業看法不一,核心在于疏與堵的合理安排。一些公募機構對于同大V的合作仍持歡迎態度,認為可以在做好投資者教育的前提下,開展與大V的業務合作,但同時,大V的資質管理也不可缺少。一些機構則選擇在細則明確前全面停止與大V合作。
“現在基本沒有新增合作了,原來談好的項目也有不少先放著,不做執行。”一名財經自媒體人士告訴財聯社記者,產品推廣最早停下來,近段時間連基金經理訪談、市場觀點、品牌欄目等合作也很難推進,基金公司給出的回復大多是等待細則和進一步的監管口徑。
基金公司存量項目的處理也不完全一致。財聯社記者了解到,有些基金公司還在對已簽署的年度框架合同逐項審核,部分不涉及具體產品和銷售導流的內容仍在執行,也有公司的存量項目全部暫緩。
“過渡期內,新增合作肯定會更加謹慎,存量年框怎么處理,各家基金公司的判斷并不一樣。”一位基金公司營銷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有公司希望在9月30日前完成已經簽署的合同,但投放內容需要重新審核,基金代碼、業績展示、購買鏈接和申購引導等內容均受到嚴格限制。
從目前的執行情況看,暫停新增、復核存量、提高合作方資質門檻,已成為多家基金公司的共同動作。產品推廣大多率先叫停,品牌宣傳、市場訪談和投教內容則由合規部門逐項判斷。
部分全面叫停,還有的提高審核門檻
在上海,大部分公募已將相關合作按下停止鍵。
今年以來,上海轄區已多次提示基金公司規范與網絡“大V”、自媒體等外部主體的合作。無論是新近召開的會議,還是此前召開的督察長會議上,相關要求已傳遞至轄區機構。財聯社記者采訪的上海公募人士均表示,公司目前對“大V”合作采取停止或從嚴處理的方式。
一位上海公募人士告訴財聯社記者,公司目前所有相關項目均處于禁止狀態,產品宣傳、品牌合作和基金經理訪談暫不再推進。
叫停的范圍目前已不局限于直接展示基金名稱、基金代碼和購買鏈接的推廣內容。部分機構將品牌傳播、市場觀點、基金經理訪談和投資者教育等項目一并暫停,待監管邊界進一步明確后再作處理。
一家上海公募人士表示,公司此前與外部賬號開展合作時,通常由市場、電商及互聯網業務部門發起,再由合規部門審核宣傳內容。如今審核重點已由單篇文章或單場直播,延伸至整個合作鏈條,包括簽約方與賬號運營方是否一致、合作方是否具備相應資質、費用如何支付,以及內容發布后是否可能形成銷售導流。
另一家上海基金公司的審核標準更嚴。按照該公司的內部要求,軟文、采訪等內容需要與具備相應采編和評價資質的媒體機構合作,廣告及銷售宣傳則需通過具備相應銷售資質的機構開展。個人自媒體賬號即使擁有較大流量,也不再被直接納入合作范圍。
深圳轄區公募目前也有審慎開展“大V”合作的監管說法,但哪些業務需要暫停、品牌和投教合作能否保留、存量合同如何處理,尚未形成更細化的統一口徑。
財聯社記者采訪的多家深圳公募均表示,相關合作已經明顯收緊。一家公司暫停了新增產品推廣項目,存量合作重新提交合規審核;另一家公司尚未全面叫停品牌類合作,但要求逐項核驗合作主體、發布賬號、業務資質和內容用途。過去合規審核的重點更多放在宣傳材料本身,目前合作對象和傳播路徑同樣受到關注。即便內容不出現具體產品,只要涉及基金公司付費、外部賬號發布或后續導流,也需要作更審慎的判斷。
產品推介率先叫停,品牌和投教合作從嚴認定
多家基金公司近期叫停或壓縮“大V”合作,正值金融產品網絡營銷新規進入落地前的整改期。
《辦法》將于9月30日起實施。在此之前,金融機構和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主動清理與新規不一致的營銷內容和行為。新規將金融產品網絡營銷定義為通過互聯網開展的商業性宣傳推介,除展示具體產品信息外,金融機構業務品牌展示、為投資者購買金融產品提供轉接渠道,也被納入監管范圍。
按照《辦法》,金融機構及接受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可以開展金融產品網絡營銷,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開展或變相開展相關活動。通過公眾號、直播和短視頻營銷金融產品,還應使用金融機構自營平臺或機構依法開設的賬號,營銷人員須為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具備相關資格并獲得授權。
新規也提高了基金公司對合作平臺的管理責任。金融機構在合作前需從業務資質、經營情況、技術實力、服務質量、業務合規和聲譽等方面開展評估,并簽訂書面協議、持續跟蹤合作方履約情況。以“投資者教育”、“課程培訓”等名義變相開展金融產品網絡營銷并支付費用等行為,同樣被明確禁止。
從基金公司目前的整改動作看,素材、賬號、跳轉渠道和合作方已成為重點排查環節。產品推介的邊界相對清晰,爭議更多集中在品牌傳播、市場訪談和投教內容。此類合作不一定出現基金名稱和代碼,卻可能由基金公司付費,并通過外部賬號觸達潛在投資者。
機構當前更難判斷的是品牌宣傳和投資者教育內容。一些合作不直接展示產品,卻會出現基金公司名稱、基金經理觀點或投資策略;部分內容雖然沒有購買鏈接,但后續可能通過評論區、社群或其他渠道承接流量。對于此類合作是否構成變相網絡營銷,不同機構的理解仍有差異。
賬號主體也是當前審查的重點。即使“大V”本人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個人賬號能否用于承接基金公司的商業合作、內容由誰審核、互動信息如何管理、相關材料如何留痕,仍需要更明確的規則。
一名自媒體人士表示,年初以來,基金產品類合作已明顯減少,近期連品牌和投教項目也受到影響。部分基金公司沒有直接終止合作,只是將項目暫時擱置,等待地方監管或行業層面進一步明確執行標準。
(財聯社記者 吳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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