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和商家用大字攬客,用小字免責,消費者用期待買單,用掃興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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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認為沿途牌子疑似套路游客。圖/瀟湘晨報
文 | 韓子墨
“國家AAAA級景區,免費趕海”——幾個大字赫然立在廣西北海的路牌上。再湊近細看,里面縮著一行小字:“購票入園即可”。“該大的不大,不該大的大了”,廣西北海金海灣紅樹林景區的這塊引導牌,被網友罵上了熱搜。
據瀟湘晨報報道,7月13日,金海灣紅樹林景區一位工作人員回電稱牌子系金海灣紅樹林景區安裝,目前已經在更換,預計今天可以更換完畢。“安裝在沿途,起到引導作用。當時聘請廣告公司安裝,牌子比較大,當時出效果圖時電腦上看沒感覺字那么小。”工作人員說。
大字和小字之間的懸殊比例,顯然不會是“電腦上看不清”的排版失誤,而是精心設計的視覺陷阱。把“免費”放大到一眼可見,把“購票”縮小到幾乎能被忽略,大字負責把人引過來,小字負責在扯皮時有話說。游客興沖沖來到景區門口,才發現“免費”的前提是“購票”,那種被戲弄的感覺,不是景區一句“已經在更換了”能打發掉的。
景區當然有權收門票,一個愿意為體驗買單的游客,并不會因為透明的價格而放棄行程。真正會讓游客卻步的,是被當成冤大頭的糟糕感受。“大字免費、小字購票”的操作,賭的就是游客沒看見那行小字,用第一眼的承諾換走你下一步的信任,進而收割你“來都來了”的妥協。
這早已不是個別景區偶發的“疏忽”了。今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剛剛發文整治“誤導性大小字”廣告,部署對相關廣告亂象開展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從醬油瓶到景區牌,“大字吹、小字找”幾乎成了廣泛通行的營銷套路。景區和商家用大字攬客,用小字免責,消費者用期待買單,用掃興收場。
一塊小小的引導牌,是景區和游客的第一次互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要求,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與消費者有重要利害關系的內容。免費的是趕海體驗,需要購買的是景區門票,把兩道信息放在同一行、用同一個字號寫清楚,讓游客在知情的前提下自己做決定。這不是對景區的高要求,而是景區對消費者應盡的法律義務。
撰稿 / 韓子墨(西南財經大學)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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