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的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的劉偉律師憑借其8年的專職律師執業經驗,工傷維權、勞動爭議以及合同糾紛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下面通過幾個典型案例,為大家詳細解析相關法律要點。
![]()
勞動爭議案例凸顯時效與證據重要性
案例一:仲裁時效成關鍵盾牌
員工鄧某主張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間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雙方勞動關系解除。2024年10月,鄧某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系,一審、二審均確認存在勞動關系。2025年8月27日,鄧某再次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及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劉偉律師代理被告公司,敏銳抓住仲裁時效這一要點。勞動關系于2018年3月1日終止,而鄧某至2025年才主張權利,已遠超一年仲裁時效。最終,法院采納抗辯,駁回鄧某全部訴訟請求。此案例凸顯了仲裁時效在勞動爭議中的關鍵價值。
案例二:證據鏈鎖定勞動關系
申請人劉某于2021年5月8日通過某招聘軟件入職某科技公司,崗位為UI設計。公司辯稱劉某屬于“XXX”技術團隊成員,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劉偉律師代理劉某,通過某招聘軟件記錄、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資支付主體等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鎖定了雙方的勞動關系。最終,劉某爭取到拖欠工資、未簽合同雙倍工資及加班費,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在新型靈活用工中的合法權益。
社保與年假糾紛維護勞動者權益
案例三:社保放棄聲明無效
申請人楊某于2019年12月30日入職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2022年4月28日,楊某以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克扣工資、未安排休年休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申請勞動仲裁。公司以楊某曾出具《個人申請》放棄社保抗辯。劉偉律師成功論證繳納社保系用人單位法定義務,放棄無效,鎖定被迫解除理由,為楊某獲賠經濟補償。同時,精準援引失業保險條例,為楊某爭取到失業金損失。面對年假時效抗辯,主張時效起算點為年度終了,使2021年未休年假獲賠。最終,楊某獲得多項賠償,有力維護了自身權益。
合同糾紛案例展現律師專業能力
案例四:擊破合同公章抗辯
2023年2月21日,原告某物業管理公司與被告某市場管理公司簽訂《停車場租賃合同》,原告依約支付租金及保證金。2024年3月7日,被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原告認為被告構成根本違約,訴請返還履約保證金并賠償損失。被告辯稱合同公章及法人簽字不真實,且主張系代案外人收取款項,原告占用期間租金應扣減。劉偉律師通過舉證被告實際收取租金、保證金及開具發票等履行行為,擊破被告對合同公章真實性的否認,證明合同成立有效。同時,精準主張原告在合理期限內搬離系守約方權利,被告作為違約方無權抵扣租金。最終,原告成功爭取到7萬元保證金全額返還。
案例五:鎖定勞動合同主體
申請人主張與被申請人某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要求支付拖欠工資。劉偉律師代理被申請人,提交申請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社保參保記錄、離職證明等關鍵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勞動關系的相對方系第三人而非被申請人。同時,精準援引司法解釋,成功阻斷申請人關于“關聯企業混同用工”的主張。最終,仲裁庭駁回申請人全部請求,為被申請人避免了5萬余元的工資支付風險。
工傷認定案例堅守法律公正
案例六:維持工傷認定決定
第三人徐某受公司領導安排從昆明前往普洱出差,返回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徐某監護人申請工傷認定,經勞動爭議仲裁及民事訴訟,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認徐某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公司不服工傷認定,提起行政訴訟。劉偉律師代理徐某,憑借生效民事判決中關于勞動關系存續的終審認定,駁斥公司“非工作原因受傷”主張。并精準運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舉證責任倒置規則,指出公司未能舉證證明非因工受傷。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公司訴訟請求,維持工傷認定決定。
在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勞動爭議、合同糾紛還是工傷認定,都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辦案經驗。昆明劉偉律師憑借其扎實的專業能力和對法律的精準把握,為當事人解決了諸多法律難題,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遇到類似法律問題時,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是非常必要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