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臺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此前針對國民黨民意代表傅崐萁發起的名譽侵權民事訴訟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傅崐萁相關質疑具備事實依據,駁回沈伯洋全部訴求。新黨臺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 7 月 13 日前往臺北地檢署提交告發狀,以一審判決、錄音資料、媒體報道等作為佐證,檢舉沈伯洋及其關聯機構收受境外資金,涉嫌違反當地所謂 “安全法”“反滲透法”,請求檢方全面清查資金流向與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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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源頭起于 2024 年 3 月傅崐萁召開記者會時的公開發言,其直指沈伯洋收受境外資金并開展相關活動,要求沈伯洋對外說明 4800 萬境外資金使用情況。沈伯洋認為這番言論損害自身名譽,隨即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100 萬元新臺幣,還要求對方在報刊刊登道歉啟事。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傅崐萁的質疑并非憑空捏造。判決書提及,沈伯洋身兼臺灣民主實驗室、黑熊學院相關負責人,相關錄音內容、媒體報道均可佐證其曾通過個人賬戶接收美國在臺協會提供的資助款項,并完成資金支取。
法院表示,傅崐萁的發言雖措辭尖銳,但有可查證的線索與資料支撐,不屬于散播虛假信息,未超出公眾人物可承受的合理輿論討論邊界,最終判決沈伯洋全部訴求駁回,傅崐萁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沈伯洋一方仍擁有上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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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敗訴結果出爐后,游智彬于 13 日上午前往臺北地檢署正式遞交刑事告發材料。他說明,本次民事判決僅認定傅崐萁言論具備查證基礎,并未對沈伯洋是否存在刑事違法行為作出定性,二者分屬不同法律范疇,不能混為一談。
在游智彬看來,法院民事審理采信的 “收受境外資助” 相關線索,已經構成刑事調查的重要憑據,據此檢舉沈伯洋涉嫌觸犯當地所謂 “安全法”“反滲透法”,請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游智彬在告發內容中羅列多項待核查疑點,舉證素材包含國民黨民意代表侯漢廷公開曝光的錄音檔案、多家媒體刊發的相關報道,直指黑熊學院、臺灣民主實驗室兩大機構長期接收美方相關資金。
黑熊學院正式登記設立前,是否利用私人賬戶收取境外資助;
臺灣民主實驗室等關聯組織境外資金的完整來源、實際使用去向;
境外資金是否用于政策游說、輿論宣傳、人員培訓、選舉造勢等政治相關活動;
沈伯洋參選臺北市長期間,競選團隊有無沿用過往依靠境外資金搭建的人員、設備、宣傳平臺、數據庫等資源。
除此之外,游智彬還質疑,黑熊學院依靠境外資金推動罷免運動、制造社會對立,存在擾亂當地社會秩序的嫌疑;要求檢調單位徹查沈伯洋競選資金鏈條,厘清是否存在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破壞內部穩定的情形,并請檢方核對傅崐萁、侯漢廷、趙少康等人對外公布的全部佐證材料。
面對外界有關收受境外資金的各類質疑,沈伯洋此前早已作出嚴正澄清,否認自身存在任何違法接收境外資助的行為。
而此次赴北檢告發并非游智彬近期第一次提出刑事告訴,上月 25 日他就曾前往臺北地檢署,檢舉政論評論人士李正皓涉嫌意圖妨害選舉、加重誹謗等罪名,此番針對沈伯洋的告發,也是延續其針對政壇相關爭議提起法律程序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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