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媒7月14日報道,悉尼北岸一家主打高端住宅交易、服務高凈值客戶的房產中介公司負責人,因挪用客戶購房定金超過50萬澳元,被法院判刑,并將被列入新州房地產行業“點名羞辱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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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士為 EW Property Group 房產中介負責人 Huijuan “Jenny” Zhou。她已承認,在2023年10月至12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從公司信托賬戶中非法挪用約53.9萬澳元,并將資金用于償還個人住房貸款以及協助購買一間辦公室。
案件由新州公平交易廳調查后曝光。調查發現,其中一筆被挪用的資金為購房者支付的19萬澳元定金。房屋后來雖然順利成交,但買家遲遲未收到相關款項,Zhou 也未對買方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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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個案中,她還提取了12.3萬澳元客戶資金,這筆錢直到15個月后,在購房者向新州公平交易廳投訴并介入調查后,才最終歸還。
法院于上個月對 Zhou 作出判決,裁定其接受為期10個月的強化矯正令(Intensive Correction Order),同時完成100小時社區服務,無需入獄服刑。
由于此次定罪,她還將被列入新州公平交易廳設立的“Name and Shame Register(點名羞辱登記冊)”。該名單專門公開房地產行業持牌人的違規及紀律處分信息,方便公眾查詢,也借此警示業內從業人員依法經營。
新州公平交易廳代理廳長 Andrew Floro 表示,房地產信托賬戶屬于客戶資金,絕不能被視為中介的“私人提款機”或“信用額度”。
他指出,中介擅自挪用購房者資金,是對客戶信任的嚴重背叛,尤其是在購房者正經歷人生重要交易的時候,更加令人無法接受。
Floro 強調,監管部門不會縱容任何違規行為,凡是違反相關法規的房地產從業人員,都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這也是新州政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Zhou 在公司官網個人簡介中曾表示,自己擁有13年的房地產從業經驗,累計完成約900套房產交易,并稱長期服務華人及本地買家、投資者,與業內優秀團隊合作,為客戶創造了優異的交易成果。
不過,當《每日電訊報》就其為何挪用客戶資金進行采訪時,Zhou 僅回應稱,自己“不會作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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