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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中文社7月14日報道,當地時間7月14日上午11時,在泰國國會,人民黨名單制議員納塔查·汶猜因薩瓦迪(簡稱納塔查議員)聯合相關機構就罐頭魚DNA檢測進展舉行新聞發布會。此前有推測認為這些罐頭魚可能來自黑頦羅非魚。納塔查議員表示,他曾將市民提供的罐頭魚送至多個隸屬于高等教育、科學、研究與創新部的政府機構檢測,但因有負責人認為此事涉及政治而遭拒。隨后,他尋求生物多樣性組織(BIOTHAI)這一非營利非政府組織的協助,該組織致力于生物多樣性、生態農業、糧食安全和農民權益,協調相關機構進行檢測。
納塔查議員稱,樣本送至宋卡王子大學國際海產科學與創新卓越中心檢測。兩個樣本中,一個來自龍仔厝府某工廠的罐頭魚(此前未曝光)確認為尼羅羅非魚;另一個來自沙沒沙空府某工廠的罐頭魚(此前被漁業廳和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查扣并確認為尼羅羅非魚)經三種方法、八次重復檢測,與漁業廳保存的黑頦羅非魚引入學名DNA庫匹配。因此,檢測機構確認了結果。
納塔查議員表示,過去一年漁業廳花費數百萬公斤橡膠預算采購黑頦羅非魚,并告知民眾用于制作發酵魚露和肥料。一年后,發現無來源的魚出現在罐頭中。此事需要追查并追究相關人員玩忽職守的責任。今天獲悉全部細節后,他將向農業與合作社部長提交報告,詢問其如何負責,因為其下屬官員曾向私營企業確認“無論怎樣都不是黑頦羅非魚”。他懷疑為何要急于確認以切斷調查鏈。他將在下議院及委員會中繼續跟進。
納塔查議員補充說,當前黑頦羅非魚疫情比去年嚴重2-3倍,天然水域本地魚種已滅絕。漁業廳的方法缺乏方向,2027年預算中甚至沒有一泰銖用于治理或消除黑頦羅非魚。2026年漁業廳花費130萬泰銖治理,但2027年分文未撥。為何認為這不是民眾的問題?這嚴重打擊了水產養殖農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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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基金會主任珀卡瓊·烏素女士表示,通過DNA微型條形碼檢測,確認龍仔厝府“賓通”牌罐頭魚為尼羅羅非魚(置信度99.03%-99.35%),而“當通”牌(泰國金槍魚公司)為黑頦羅非魚。
生物多樣性基金會秘書長威吞·利安乍倫先生表示,檢測旨在讓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放心,并了解入侵物種黑頦羅非魚的實際利用情況。該物種的入侵尚未結束,如果信息模糊或不完整,可能影響生態系統和消費者信心。卓越中心的實驗室是獨立且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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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吞秘書長提出三點建議:1. 要求漁業廳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重新審視檢查流程,公開透明地公布科學檢測結果,以重建公眾信任。理解工作可能面臨政治壓力,但此事至關重要,不能向公眾隱瞞科學事實。2. 要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漁業廳對已查扣的超過1萬罐罐頭魚進行復核,預計結果與宋卡王子大學一致,并擴展至其他罐頭廠和食品,因為黑頦羅非魚可能被用于其他產品。3. 目前黑頦羅非魚仍是影響生態和民生的入侵物種,且有向安達曼海和宋卡湖擴散的趨勢。必須有明確目標減少數量和控制疫情,而非為了經濟利益忽視環境問題。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汶茵·西拉探女士表示,將黑頦羅非魚用作罐頭原料,消費者食用并無大礙,但應如實標注。如果標注為沙丁魚,就應為沙丁魚。現行法律禁止養殖、買賣和持有黑頦羅非魚,公眾在公共水域捕獲后也無法出售,只能到政府許可的店鋪出售。事件發生后,政府部門隨波逐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扣了上萬罐罐頭魚,為何不檢測?是因為預算不足嗎?廳長在檢測前就保證是尼羅羅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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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茵女士表示,身為廳長卻說不實之言,損害公眾信任。無論罐頭里是尼羅羅非魚還是黑頦羅非魚,都構成違法,因為標注為沙丁魚就應是沙丁魚。否則,“就是欺騙消費者,因為原料是假的”。
汶茵女士進一步表示,如果民眾不行動,政府部門就不會動,即使明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漁業廳在聲稱是尼羅羅非魚后,表明廳長不認識魚,毫無可信度。她向政府呼吁,消費者委員會看到大量食品安全問題,如椰子水問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因無真椰子水標準而無法檢測,盡管泰國椰子產量豐富。因此,他們已提出新食品安全法草案,因為舊法過時,處罰過輕。
汶茵女士表示,既然已確認黑頦羅非魚是罐頭魚成分,接下來需追查其來源。新法草案可追溯來源,并加重處罰,使企業不敢再犯。該法將使消費者更安全。
當被問及漁業廳和今日公布的實驗室結果不一致時,是否會進行第三方檢測確認,納塔查議員表示,非正式詢問漁業廳得知,他們初步確認是尼羅羅非魚時并未進行DNA檢測,而是初步形態學評估(如魚刺、魚皮、魚肉)。但已查扣超過1.3萬罐罐頭魚,可進行復核,以確認DNA是否匹配漁業廳的DNA庫。
當被追問漁業廳僅憑形態學檢查就確認是尼羅羅非魚而未進行DNA深度檢測,是疏忽還是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時,納塔查議員表示,缺陷明顯。當時公眾質疑信息是否準確,應在公布前有明確文件確認。他們曾追問檢測方法,但對方未公開,僅表示“已檢查,沒問題”,只通知標簽不符。這就是當時的情況。
納塔查議員說:“因此,我問農業與合作社部長是否已了解此事?是否采取了其他程序?在我提交文件后,您將如何處理?關于我們起訴的部門,初步包括漁業廳、農業與合作社部,可能還包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他們曾聯合宣布罐頭魚所用的魚就是黑頦羅非魚。”
(編譯:Cici ;審校:Suki;來源:泰國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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