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古人打仗用的弓箭,也就是“戰弓”的威力感到好奇,想知道拉開它需要多少力量,其威力是否能夠致人死亡,咱們今天這篇文章,就來從清朝入手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因為清朝留下的可信文字資料最多最全,而且清朝也是歷史上非常注重弓箭的一個朝代,其代表作——滿洲弓、清弓,堪稱是古代弓箭制作技藝的集大成者,在其誕生后沒多久便一統弓圈江湖,因此咱們這個問題將立足于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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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人使用的弓箭威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早期八旗軍使用的弓箭威力很大,中后期則因為懈怠和武備松弛等原因,所使用的戰弓威力大為下降。
按照《清世宗實錄》記載,雍正時期,八旗軍中能開十三力戰弓的士兵多達數千人之多,讓雍正帝大為高興,認為清朝的軍事實力超過了古代其他朝代,原文如下:
“朕向聞滿洲善射,能開數石弓者甚多。今閱試旗兵,仍有能開十三力戰弓者數千人,實為從來所未有。可見我朝武備精強,超越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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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雍正帝在一次檢閱完八旗軍隊后,見到康熙帝給自己留下的八旗軍中,仍有數千人能拉開十三力戰弓時所發的感慨,雖然其具體數字未在實錄中精確列出,但結合其他檔案推測,這個數千人可能介于三千至五千人之間。
文中“十三力戰弓”中的“力”是清代的弓力計量單位,關于清代“13力弓”等于多少公斤拉力,存在不同的說法:按照聚元號楊師傅的說法1力為9斤14兩,換算成磅數,1力約為13.1磅(約5.942公斤)。而按照《成都弓箭制作調查報告》的說法,成都當地的弓匠說1力為9斤4兩,1力約為12.1磅(約5.488公斤)。綜上所述,可知13力弓大約在157.3磅到170.3磅之間,換算成現在的公斤單位則約為71.35千克~77.2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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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一些史學家的考證,清朝的“力”是動態變化的,在乾隆朝后期(大約是乾隆四十年)出現過一次重大變化,在此之前一力約等于九斤四兩(清代舊稱一斤約合596.8克),之后一力則變成了九斤十四兩,正好和上文的兩種不同說法對上了。
但反正不管是哪個數據,這個拉力對于射手的臂力和技巧都要求極高,要想拉開這種威力的戰弓,射手必須要有寬厚的背闊肌才行,咱們現代普通人想都不要想了。其射出的箭矢也極具殺傷力,配上破甲箭,射穿鎧甲不是問題,如果使用箭頭寬大的鈚箭頭或者說鏟箭頭,那么射斷敵人的手臂或是脖子不成問題(弓箭的威力除了由拉力決定外,箭頭種類也十分影響其殺傷力)。
筆者身高183厘米,體重188斤,練習射箭也有幾年時間了,同時也多年健身,目前臥推可以100公斤做組,硬拉數據忘了,俯身單臂劃船可以用50公斤啞鈴做組,但我也只拉得開100磅清弓,我買的130磅清弓到現在都還是擺設,都拉不到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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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戰弓主要分為三個等級,對應不同的軍事用途和人員,其中8力以下的弓箭,多為訓練、狩獵或特定兵種使用。“戰弓”為8力至13力,是軍隊制式裝備和考核的主要范圍。13力以上的戰弓,屬于真正的勇士,全軍中能用此種戰弓的勇士數量很少,至于15力、16力弓、18力弓等,則一般只是鍛煉身體的健身工具罷了,只有少數猛人會使用其作戰(清朝武舉考試時會用這些力弓測試考試者的力量)。
按照八旗的要求,“五力為式”,這是最低的準入和考核標準,能開此弓者人數最多。所有旗兵必須能開5力弓,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馬箭、步射考核。 “八力為步”,這是步兵(步甲、普通馬甲)合格的標準。而一名合格的八旗戰斗兵員,必須具備穩定使用8力弓進行步射的能力。 “十力為馬”,這是優秀騎兵(馬甲、特別是前鋒、護軍營等精銳)的標準。因為在奔馳的馬背上開弓需要更強的核心力量和技巧,10力是區分普通騎兵和精銳的重要指標。雍正五年,《振武將軍巴塞等奏謝奉朱批折》里奏說,“本年春季,朕查看八旗前鋒護軍等,持八力弓以上之人,八旗有一萬八千人,持七力弓,六力弓之人數達數萬人。”“再,輕松用十六力,十五力弓之人有二、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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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開8力弓及以下戰弓的八旗兵人數最多,這是八旗戰斗兵員的“及格線”。理論上,所有在編的“額兵”(特別是步兵和馬兵)都應達到此標準。在雍正鼎盛時期,京營和各地駐防八旗的總兵力約在20~30萬(兵員,不包括家屬)。如果其考核制度被嚴格執行,保守估計,其中至少應有15~20萬人能穩定使用8力弓,這是維持八旗基本戰斗力的基石。
能開8力弓~13力弓的八旗兵是軍隊中的精銳和中流砥柱,開8力弓~10力弓的多,能開13力弓的少。主要集中于前鋒營、護軍營、火器營、健銳營等精銳部隊。軍官階層(驍騎校、佐領等)普遍要求達到或超過此標準。這部分人是軍隊的中堅力量。以精銳營兵通常占總額兵10%~15%的比例估算,其人數在雍正時代可能在3萬至5萬人之間,這是八旗野戰能力的核心。
而能開15力弓及以上的八旗兵是會讓皇帝驚嘆的對象,值得夸贊,屬于“大弓”級別,稱之為“虎力”,極為罕見,已是鳳毛麟角的存在,人數很少。清初如鰲拜(據說能開18力弓)等傳奇人物屬于特例。在武舉考試中,15力通常不是普遍要求,而是用于特科武舉或皇帝親閱時的“獻技”,是額外的加分展示項。因此,能穩定開15力弓的士兵很少很少(一些人甚至要為此吃藥),即使是全國范圍內,同一時期可能僅有數十人至百余人,他們更多是武藝的象征,而非普遍存在的戰斗力單位,要皇帝非常下苦心的培養。按《康熙實錄》四十七年記載:
“己巳諭議政大臣等曰:朕自幼時讀書之余常習騎射。因見滿洲中挽硬弓者甚少。常以騎射鼓舞眾人。今見官員兵丁中,挽十五力及十余力弓者甚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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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皇帝自己就能用15力弓(拉力約為182磅,82.5kg),是當之無愧的巴圖魯:“挽弓十五鈞(力)。用矢十三握。左右騎射、發必中的。”(《圣祖實錄》);而其自述:“朕自幼強健、筋力頗佳。能挽十五力弓,發十三握箭。(《圣祖實錄》)”
而隨著承平日久、生計問題加劇,八旗的騎射水平急劇下滑。到了乾隆時代,從中后期開始,八旗軍們就不行了,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的一份奏折提到,在健銳營的一次選拔中,能從8力到12力弓中自選并命中靶心者,僅有554人。而當時健銳營有約3000兵額。這從側面印證了,即使在最精銳的部隊中,能熟練使用10力以上強弓者,比例也只在20%左右。其他地區按照《乾隆實錄》的記載:
“至各省兵丁弓力,能挽五六力以上者,不過十之二三,其余多系二三四力,未免過于軟弱,無資實用,亦應習挽五力以上,方為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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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此時距雍正時期的標準“六力”,已經降了一力,為5力,逼得乾隆帝各種吐槽八旗兵丁拉胯,原話是:
“今引見人員人員弓力軟弱,發箭多不能及靶,皆平日不事操練所致。至侍衛等身系當差非旗員可比,更宜留心騎射。著領侍衛大臣、八旗都統,護軍統領等,嗣后勤加訓練,務期精善,倘仍前懈弛、未臻純熟,除將該員治罪,該管大臣等并議處不貸。”
到了道光、咸豐年間,許多旗兵連5力的“式弓”都拉不開,更不用說戰弓了,天天用兩三力的弓箭混日子,還有的人則完全放棄弓箭,改用鳥銃作戰(清軍的火器化程度并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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