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典型違法行為一: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按規定簽字、蓋章
關鍵詞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行政處罰、消防維保報告未簽字蓋章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27日,株洲市消防救援局根據“雙隨機一公開”對株洲華晨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華晨國際流金歲月11、12棟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查實該單位的消防維保單位江西興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在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時,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該行為不符合《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理結果
株洲市消防救援局依法對江西興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調查,該單位對其書面結論文件未簽字蓋章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依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給予江西興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柒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典型違法行為二:
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關鍵詞
物業服務 高層住宅 行政處罰 消防控制室值班
基本案情
2026年2月6日,株洲市天元區消防救援局在對株洲市嘉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管理的旺城天悅小區進行舉報投訴核查時,發現該場所消防控制室有1人未持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值班,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違反了《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五條第(四)項之規定。
處理結果
天元區消防救援局依法進行立案調查,該單位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給予株洲市嘉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來源 | 株洲消防
編輯丨劉琰
審核丨劉躍輝
校對丨符政軍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