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陳楠 馬天鳳 記者 張曉培)每逢農忙時節,部分村民為圖省事,將稻谷、小麥等農作物直接晾曬在房前屋后的公共道路上,認為“只占一點地方,不影響通行”。殊不知,占道晾曬會大幅降低路面摩擦力,谷物堆垛還會遮擋駕駛視線,極易誘發交通事故。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占道晾曬糧食引發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判決違法占道的村民按照50%的責任比例賠償傷者各項損失。
陳某的房屋緊鄰一條鄉村主干道,該道路日常車流、人流量較大。陳某為節省搬運晾曬的勞力和時間,將收獲的糧食直接平鋪在自家門前的公共道路上,且未在周圍設置任何安全警示標志,也未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2025年11月,馮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經陳某家門口路段時,車輪碾壓路面上鋪曬的糧食,因糧食顆粒光滑導致車輛打滑失控,馮某當場摔倒在地,身體多處受傷,所騎電動自行車亦受損變形。
事故發生后,當地交警部門經現場勘查、詢問取證,認定陳某違法占用公共道路,妨礙道路通行安全;馮某駕駛非機動車時未盡到充分的安全注意義務,雙方對事故的發生負同等責任。馮某受傷后入院接受檢查治療。因雙方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未果,馮某向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庭審中,陳某辯稱糧食僅晾曬于自家門口區域,但法院經現場勘查,結合道路規劃及實際通行狀況,認定陳某晾曬糧食的區域屬于法定公共通行道路,其私自堆放、晾曬糧食的行為,直接占用了公共通行路面,形成了實質性的通行障礙,存在明顯過錯。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程序合法、事實清楚、依據充分,法院依法予以采信。
結合本案事故成因、雙方過錯大小、損害后果及因果關系等綜合因素,法院最終依法判決陳某按照50%的責任比例,賠償馮某因本次事故產生的各項合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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