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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正在重新討論動物的法律地位。近日,韓國法務部舉行“動物非物化”立法專題研討會,就修改《民法》、提高動物法律地位等問題展開討論。所謂“動物非物化”,簡單說就是不再把動物完全視為普通物品,而是承認動物具有生命特性和特殊法律地位。這一討論背后,反映的是韓國寵物文化快速發展,以及社會對生命尊重意識不斷提高。
此次研討會的目的,是擴大社會對動物保護和尊重生命理念的共識,并探討如何完善《民法》等相關法律制度。會議圍繞“韓國動物立法現狀與改革方向”“修改《民法》推動動物非物化的必要性”“執行查封過程中寵物的法律處理”等議題進行了主題發言和專家討論。也就是說,這并不只是一個理念討論,而是涉及司法裁判、財產執行、寵物糾紛和動物保護等多個現實問題。
長期以來,動物在很多國家的民法體系中都被歸入“物”的范疇。寵物雖然和人有情感關系,但在法律上往往仍被當作財產處理。比如寵物被傷害時,賠償可能更多圍繞購買價格、治療費用等經濟價值計算;夫妻離婚或財產糾紛時,寵物也可能被放進財產分割邏輯中。但隨著養寵家庭增加,很多人已經不再把寵物看作普通財產,而是當成家庭成員或重要陪伴對象。
首爾大學法學院教授李繼正在研討會上表示,科學研究已經證實動物具有自我認知能力和情感,因此法律制度也應該體現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理念。他認為,如果《民法》明確規定“動物并非物品”,不僅具有象征意義,也會對司法實踐產生實際影響。這句話非常關鍵,因為法律上的一句定義,可能會改變未來大量案件的判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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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繼正還指出,韓國法官在司法裁判中擁有較大的法律解釋和法律形成空間。在相關立法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法官往往需要通過判例彌補法律空白。如果《民法》確立動物“非物化”原則,就會成為司法裁判的重要依據。未來涉及動物傷害、寵物歸屬、動物虐待、查封執行等案件時,法院就不必完全按照普通物品的邏輯處理,而可以更多考慮動物作為生命體的特殊性。
這項改革之所以受到關注,也和韓國社會養寵文化變化有關。近年來,韓國獨居人口增加、低生育率加劇,越來越多家庭選擇飼養寵物。對很多人來說,寵物不只是陪伴生活的動物,而是情感寄托和家庭關系的一部分。當社會現實已經發生變化,法律如果仍然只把動物當作普通物品,就會顯得滯后。
法務部當天還公布了一項面向全國1000名18歲以上成年人的民意調查結果。調查顯示,87.8%的受訪者認為,應該在《民法》中將動物與普通物品明確區分,不應繼續將動物視作一般財產。這個比例非常高,說明“動物不是普通物品”已經不只是動物保護團體的主張,而是逐漸成為韓國社會的主流共識。
不過,動物非物化并不等于動物和人擁有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它更現實的意義,是在“人”和“物”之間,為動物建立一個更符合生命特性的法律位置。也就是說,動物仍然可能涉及所有權、飼養責任和交易管理,但法律不能再簡單把它們和桌子、車子、家具一樣看待。動物作為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體,應當受到更特殊的保護。
這類立法對司法實踐的影響可能很大。比如寵物被他人傷害時,賠償是否只看市場價格?如果一只陪伴主人多年、感情極深的寵物被故意傷害,法院能否考慮精神痛苦和特殊情感價值?再比如執行查封時,如果債務人家中有寵物,能不能像查封普通財物一樣處理?這些都是動物非物化之后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韓國法務部其實早在2021年就曾表示要修訂《民法》,提出將動物排除在“物”的法律范疇之外。但由于相關法案未能在國會任期內完成審議,最終自動失效。此次法務部重新舉行專題研討會,說明這一議題并沒有被擱置,而是在社會共識進一步擴大后重新回到政策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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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如果和中國相比,也很容易理解。中國近年來養寵人數持續增加,寵物醫療、寵物美容、寵物殯葬、寵物保險等行業快速發展。很多年輕人、獨居者和老年人把寵物視為重要陪伴。但在法律觀念上,寵物往往仍被視為財產,一旦發生傷害、糾紛或賠償爭議,情感價值很難得到充分體現。韓國推動動物非物化,對中國社會也有一定參考意義。
當然,動物法律地位提高之后,也會帶來新的問題。比如飼主責任是否也要加強?如果寵物傷人,主人是否應承擔更明確的管理責任?如果動物不再是普通物品,買賣、遺棄、虐待、繁殖和醫療糾紛如何重新規范?這些問題都說明,動物非物化不是單純一句“動物不是物品”就能解決的,它需要配套完善動物保護、飼養責任和司法賠償體系。
從社會觀念看,動物非物化的意義不僅是保護寵物,更是提醒人們重新理解生命和責任。寵物不是玩具,也不是心情好時飼養、不想養時隨意拋棄的物品。一旦法律承認動物具有不同于普通財產的地位,飼養者也必須承擔更高責任。這既是對動物的保護,也是對社會文明程度的一種要求。
韓國法務部表示,將認真梳理此次研討會上收集到的意見,在充分論證基礎上繼續推進相關法律制度改革,推動動物保護立法進一步完善。未來相關修法能否真正通過國會審議,還需要繼續觀察。但從民意調查結果和社會討論趨勢來看,韓國社會對提高動物法律地位已經有了較強支持基礎。
說到底,韓國討論“動物非物化”,不是簡單為了給寵物一個更好聽的法律稱呼,而是要讓法律跟上現實生活的變化。當越來越多人把寵物視為家庭成員,當動物虐待和遺棄問題受到社會關注,法律就不能繼續只用普通財產的邏輯處理動物問題。
動物不是人,但也不應只是物。這正是韓國推動《民法》修改的核心意義。它既反映了寵物文化的發展,也體現出社會對生命尊重的進一步提升。未來如果韓國成功確立動物“非物化”原則,相關判例和法律實踐很可能會發生明顯變化,也會成為亞洲社會觀察動物保護立法的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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