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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300097)信披違規案并未平息。日前,大連證監局對公司2022年年報審計機構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立信中聯”)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大連證監局查明,立信中聯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出具的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包括未對已識別的收入真實性風險采取有效審計程序、存貨相關審計程序存在缺陷、項目質量復核工作存在缺陷。
對此,大連證監局決定:對立信中聯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10萬元,并處以330萬元罰款;對3名相關人員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至80萬元不等的罰款。
針對智云股份的違法行為,大連證監局于2025年3月14日對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經查明,2022年,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創虛假確認與江西米贊科技有限公司的銷售收入5973.45萬元、利潤2411.23萬元,導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此前,已有投資者向智云股份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并獲得法院勝訴判決。2025年年報顯示,截至年報披露日,根據公司從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的訴訟資料,投資者提起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總金額為278.20萬元,其中已結案的投資者訴訟金額合計168.50萬元。
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根據法院判決,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間買入智云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機會。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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