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車主周女士向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其名下一臺沃爾沃EX30電車, 因高壓電池存在電芯短路、熱失控安全隱患而被納入國家強制性缺陷召回范圍,但品牌方僅同意更換其中兩個在召回范圍的電池模組。
周女士認為沃爾沃此番處置方案不妥,她說,在數據和判斷依據均不透明、第三個模組安全性無法獨立復核的情況下,僅更換兩個電池模組仍然存在安全隱患,遂提出更換全部三個高壓電池模組并配合第三方完成檢驗測試,確保電池包恢復安全,否則做退車處理。均遭到4s店的拒絕。
接到周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聯系了沃爾沃官方,工作人員回應稱:本次召回嚴格依照國家召回公告執行,現有維修方案可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因此無法滿足周女士的退車要求。
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
周女士的沃爾沃EX30電車
新車因電池安全問題被召回,車主質疑處置方案仍存隱患
周女士介紹,她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中升沃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入一臺沃爾沃EX30后驅長續航Plus版電車,購車總價179999元,車輛識別代號 LYV2NELE8SS111836,當前行駛里程超3000余公里,車輛仍處于三包有效期內。
周女士表示,當初選擇長續航版本,核心訴求是完整使用官方宣傳590公里續航,沃爾沃官方宣傳材料重點標注車型傳承品牌安全積淀,動力電池安全、完整續航是其購車核心考量。
2026年6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召回技術中心發布編號 S2026M0066V 召回公告稱,浙江豪情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沃爾沃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召回2024年4月至12月生產的2501臺EX30車型,召回原因系車輛生產偏差造成電芯內部鋰枝晶生長,極易引發電芯內部短路,車輛儀表可能彈出高壓過熱報警,嚴重時電池冒煙,極端情形存在熱失控起火風險;官方給出維修措施為檢查并更換存在潛在問題的電池模組,同時要求車主在維修前將充電上限限制在70%,以此降低安全風險。
周女士稱,她并未收到沃爾沃廠家、4S店主動推送的電話、掛號信等召回通知,是自行瀏覽監管部門公開公告后,才核對VIN確認自己的車輛在召回清單內。隨后她主動聯系門店才核實車輛缺陷問題。
2026年7月4日,周女士前往上海中升沃茂4S店現場協商召回處置方案,門店工作人員核實車輛搭載的三節高壓電池模組中,已有兩節被判定存在隱患、需要更換,但周女士認為該結論僅依據模組序列號預判得出,車輛尚未開展現場拆解、實車檢測。
針對該判定結果,周女士現場提出多項信息披露要求,均遭到門店拒絕。她說,商家未書面答復以下關鍵內容:需更換兩節模組完整編號、判定風險的原始數據(生產批次、原廠X光檢測資料、車輛后臺運行數據)、判定標準、排除第三節模組安全隱患的技術依據、進店復檢是否會更改現有更換預判、單保留原裝模組如何杜絕同包內鋰生長短路潛伏風險。
“廠家僅憑序列號就判定兩節模組有問題,又拿不出書面證據證明剩下一節完全安全,我無法信任只換部分模組就能根除起火隱患。” 周女士說,受召回限充要求影響,她購買長續航車型的核心使用價值大幅縮水,日常出行只能限制充電至70%,長途出行需求無法滿足;加之廠家全程信息不透明、未主動履行風險告知義務,她對品牌安全保障能力完全失去信任,要求更換全部三個高壓電池模組并配合第三方完成檢驗測試,確保電池包恢復安全,否則做退車處理。但遭到拒絕。
![]()
沃爾沃EX30的召回公告。
回應:維修方案符合國家召回要求,可充分消除安全隱患
接到周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聯系了沃爾沃汽車品牌方,工作人員表示,本次召回依據模組序列號將對所有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檢查并更換受影響的電池模塊。目前車輛報告起火案例數量仍然極少,約占最初召回范圍內車輛總數的0.02%。目前,尚無人員傷亡報告。
該工作人員稱,本次召回嚴格按照國家缺陷管理中心的公告執行,本次召回操作是為了消除高壓電池中的電芯的潛在風險隱患,給出的處置方案是可靠的,可充分消除安全隱患,因此無法滿足周女士全款退車的要求。
對此,北京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風虎表示,依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車輛生產者及經營者對存在安全缺陷的車輛負有法定召回告知義務。生產者完成召回計劃備案后,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發布缺陷汽車產品信息和實施召回的相關信息,30個工作日內以掛號信等有效方式,告知車主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損害發生的應急處置方法和生產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事項。
針對本次兩塊電池的召回事宜,吳風虎認為,若消費者能舉證證明本次未召回的第三組電池與召回批次電池存在同類質量缺陷或安全風險,或能夠證實三組電池為成套匹配組件,單獨更換其中兩塊電池會引發參數不匹配等安全隱患的,則消費者有權依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就產品可能潛在的缺陷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投訴線索,并主張生產者將整套三塊電池整體更換,以徹底消除安全風險。
吳風虎建議,車企能主動與車主平等協商,在完成召回并維修后,雙方可共同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對車輛動力電池等核心安全系統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正式合規的檢測報告。該舉措既能夠依法保障消費者的用車安全與知情權,消除車主的用車顧慮,也能充分體現企業重視消費者權益及履行社會責任的擔當,有助于更好地化解雙方爭議,避免糾紛進一步升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