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應該不會對馬六甲海峽收費了從4月的“收費設想”,到7月共同推動IMO自由通航決議,印尼已經在多邊框架下作出更明確的立場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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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印度尼西亞財政部長曾提出一個引發航運市場廣泛關注的設想: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是否可以向通過馬六甲海峽的船舶收費,并按各自所占海峽長度分享收入?
這一言論很快遭到新加坡反對。印尼外交部門隨后也迅速澄清,印尼沒有對馬六甲海峽過境船舶征收通行費的計劃。印尼財政部長本人之后也正式改口。
如今,一份由新加坡推動、并獲得印尼和馬來西亞共同支持的國際海事組織決議,進一步降低了這一收費設想重新成為正式政策的可能性。
7月10日,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發布消息稱,國際海事組織第137屆理事會已經通過一項由新加坡主導的《關于保護重要航運通道的決議》。
這項決議由30個IMO成員國共同提案。新加坡官方在新聞稿中專門提到了兩個國家: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
這兩個名字并不是普通的共同提案國。
印尼、馬來西亞與新加坡正是馬六甲—新加坡海峽的三個主要沿岸國。三國共同支持這項決議,意味著全球最重要海上通道之一的沿岸國家,再次以正式的多邊方式確認了自由通航、過境通行和基于規則的海事秩序。
對印尼而言,這一表態尤其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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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為重要航道自由通行劃出紅線
這份決議的內容十分明確。
決議重申,包括國際航行海峽在內的重要航運通道,應當繼續向國際航運保持開放和可進入狀態。
決議同時指出,船舶通過國際航行海峽所享有的過境通行權,不應受到威脅、阻礙、拒絕、妨礙、削弱或者暫停。
各成員國在重要航運通道采取的措施,也不得在形式上或者事實上歧視外國船舶,更不能產生拒絕、妨礙或削弱過境通行權的實際效果。
決議還敦促各國避免采取危及海員和國際航運安全的非法措施,不得干擾船舶依法行使航行權利和自由。
對于沿岸國可能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決議同樣作出限制。船舶定線制、分道通航制以及船舶報告制度等措施,必須符合IMO通過的規則和標準,包括《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相關規定。(新加坡農業食品局)
這套表述并沒有直接寫出“禁止收取通行費”。
但是,它明確強調,國際航行海峽的過境通行權不能被附加措施削弱,也不能因沿岸國單方面采取行動而受到實質性妨礙。
從這一點看,對所有過境船舶普遍征收一筆具有強制性質的“過路費”,顯然很難與決議所確認的原則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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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從“考慮收費”到共同聯署
今年4月22日,印尼財政部長普爾巴亞·尤迪·薩德瓦在雅加達參加一場研討會時提出,印尼位于全球重要貿易和能源通道上,但船舶通過馬六甲海峽時沒有繳費。
他當時表示,如果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能夠共同征收費用,并按照三國所占海峽長度分配收入,這可能帶來一筆可觀的財政收益。
這一表態很快引起區域國家和國際航運市場關注。
新加坡方面明確表示,新加坡不會參與任何限制船舶通行或者對馬六甲海峽征收通行費的安排。新加坡強調,馬六甲海峽必須保持開放。
印尼外交部長蘇吉約諾隨后表示,印尼不會向通過馬六甲海峽的船舶收費,因為這種做法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4月24日,普爾巴亞本人也再次澄清,印尼沒有對馬六甲海峽船舶征收通行費的計劃,并將繼續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新華網)
信德海事網當時在《海事新聞頭條匯總(2026年4月23日—24日)》中,以“印尼財長提議馬六甲海峽收費,遭新馬反對后迅速平息”為題,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報道。(Xinde Maritime News)
如果說4月的澄清仍然主要屬于印尼政府對一次爭議言論的緊急回應,那么此次共同提案的意義則更為正式。
在提交給IMO的文件中,印尼與新加坡、馬來西亞以及另外27個國家共同確認:
國際航行海峽的過境通行是一項所有船舶均可享有的權利;任何國家都不應通過單邊措施,為全球海事治理制造負面先例。(新加坡農業食品局)
這實際上把印尼4月的“不會收費”表態,從一次國內政策澄清,進一步提升為國際多邊框架下的立場確認。
因此,從目前的法律和政策信號判斷,印尼未來推動馬六甲海峽普遍通行費的空間已經非常有限。
新加坡為什么如此重視這項決議?
這份決議的直接關注對象并不只有馬六甲海峽。
近年來,紅海、曼德海峽、黑海和霍爾木茲海峽接連受到地緣政治沖突影響。船舶遇襲、航線中斷、船隊繞航和保險成本上升,已經對全球供應鏈造成持續沖擊。
IMO文件指出,全球超過80%的貿易量通過海運完成。重要航運通道一旦受到阻礙,會帶來繞航成本增加、運價上漲和港口等待時間延長,也會給海員安全、健康和心理狀態帶來巨大壓力。(新加坡農業食品局)
對新加坡而言,這些風險更加直接。
新加坡本身是一個高度依賴國際貿易、海運連接、能源進口和食品進口的開放經濟體。重要航道能否保持穩定、可預測和自由通行,直接關系到新加坡的港口樞紐地位、供應鏈安全和國家經濟運行。
因此,新加坡推動的并不是一項只針對某個地區沖突的臨時決議。
新加坡試圖通過IMO重新確認一項更基礎的規則:重要國際航道不能被個別國家隨意關閉,也不能被轉化為獲取地緣政治或財政利益的單邊工具。
新加坡代交通部長Jeffrey Siow在轉發MPA消息時也表示,安全、可靠和開放的海上通道,使新加坡能夠繼續連接全球機會。對新加坡這樣的小國而言,這些原則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新加坡必須繼續與伙伴合作,維護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
為什么MPA專門點名印尼和馬來西亞?
這項決議共有30個共同提案國。
其中既包括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和阿聯酋,也包括法國、德國、希臘、荷蘭和挪威等主要航運國家。
但是,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在對外發布消息時,沒有逐一列出30個國家,而是特別寫出“包括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
這一安排具有清晰的區域含義。
馬六甲海峽與新加坡海峽是一條連續的國際航運通道。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長期通過三方合作,共同維護這條水道的航行安全和環境保護。
如果只有新加坡支持自由通航原則,這項決議很容易被理解為一個港口和貿易國家維護自身利益的單方面主張。
馬來西亞和印尼共同參與后,這項立場就變成了三個關鍵沿岸國的共同選擇。
其中,馬來西亞的支持延續了三國長期合作的政策基礎。印尼的支持則具有額外意義,因為它直接回應了不久前的收費風波。
新加坡此時突出印尼和馬來西亞,實際上是在向全球船東、貨主和貿易伙伴傳遞一個信號:
馬六甲—新加坡海峽的主要沿岸國仍然支持現有國際通航制度。這條水道不會因為近期圍繞其他海峽出現的封鎖、收費或安全爭議,輕易改變其開放通行原則。
馬六甲模式被寫進決議背景
這份IMO文件還專門提到2007年建立的“馬六甲和新加坡海峽航行安全與環境保護合作機制”。
這一機制由沿岸國、海峽使用國和行業利益相關方共同參與。各方通過項目合作、技術支持、信息共享和資金投入,共同改善航標、航道安全、環境保護和應急能力。
IMO文件將這一機制稱為成功的合作模式,并指出,共同利益最適合通過強有力的合作、伙伴關系和責任共擔來維護。
這一表述也回應了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維護馬六甲海峽需要大量投入,相關成本應當由誰承擔?
印尼財長此前提出收費,其背后并非完全沒有現實原因。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需要長期承擔航標維護、海事執法、事故救援、溢油應急和環境保護成本,而大量使用這條海峽的船舶、貨主和貿易國家則直接受益。
不過,現行機制給出的解決方案并不是對每艘過境船舶設置強制通行費。
現行方案更強調沿岸國、使用國和行業通過合作機制分擔責任,并根據實際項目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
這也是馬六甲—新加坡海峽合作機制被寫進決議的重要原因。它證明沿岸國可以獲得國際支持,也可以推動使用方承擔更多責任,但相關安排需要建立在合作、透明和國際規則基礎上。
“應該不會收費了”仍需加一個限定
“印尼應該不會對馬六甲海峽收費了”基本符合目前的政策趨勢。
印尼外交部長已經明確否定收費計劃。印尼財政部長已經收回此前表態。印尼如今又成為IMO自由通航決議的共同提案國。
這些信號疊加之后,印尼在可預見未來推動普遍過境收費的可能性已經很低。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馬六甲海峽以后不會出現任何與費用有關的安排。
沿岸國仍然可以依法對港口服務、引航、拖輪、補給、廢棄物接收或者其他實際提供的服務收費。三國也可能繼續推動使用國和航運業為航行安全、環境保護及基礎設施項目提供更多資金。
真正被限制的,是僅僅因為外國船舶通過國際海峽,就對其普遍征收一筆強制性的“過路費”。
此次IMO決議沒有專門點名印尼,也沒有直接處理4月的收費爭議。
但印尼以共同提案國身份支持這份文件,已經讓其未來重新提出類似收費方案時面臨更高的法律、外交和政策門檻。
從這個意義上說,4月那場持續時間很短的“馬六甲海峽收費風波”,大概率已經告一段落。
而新加坡推動的這份決議,也讓自由通航原則從區域國家的口頭承諾,進一步變成了IMO層面的正式共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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