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控糖飲食需求提升,我國低GI市場迎來快速增長期。據業內權威專家解讀,國家衛健委2019年發布實施的WS/T 652-2019《食物血糖生成指數測定方法》,是目前國內唯一的標準化人體臨床試驗GI測試“金標準”,但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并無強制約束力。由于強制性標準缺失,目前行業存在低GI概念濫用、測定方法不統一、虛假宣傳泛濫等問題。
今年3月,我國首部GI國家標準《食物血糖生成指數測定與標示規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有望終結低GI食品測定方法不統一、執行尺度不統一、標準層級不統一而導致的市場亂象。
在業內看來,新增GI標示要求,引入“適用食品類別”和“營養素含量要求”,是此次征求意見稿與ISO國際標準最顯著的差異。不過據知情人士透露,應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要求,此次國標征求意見稿已刪除了GI標示規范的有關內容,更名為《食物血糖生成指數測定方法》,并擬就標示規范內容單獨進行標準立項。
我國尚無GI強制性標準
GI(Glycemic Index)即血糖生成指數,是反映碳水化合物攝入后引發血糖升高速度的指標。依照權威標準測定方法,當食物GI值≤55時,即為低GI。
當前,我國低GI市場正處于快速增長期。行業數據顯示,國內低GI食品市場規模年均增速超過20%,2025年已達1940億元生產容量。在益海嘉里看來,這一增速背后的核心驅動力,包括糖尿病、肥胖等代謝性疾病人群持續擴大,催生了控糖飲食的剛需;“健康中國”戰略和“體重管理年”行動的政策引導;消費者健康意識提升,從“吃得飽”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轉變。
盡管市場規模龐大,但我國尚未出臺國家級的GI強制性標準。本次國標參與制定者、江南大學食品科學與資源挖掘全國重點實驗室教授、中國營養學會功能性碳水化合物與健康產業分會副主任委員繆銘解讀稱,國家衛健委2019年發布實施的WS/T 652-2019《食物血糖生成指數測定方法》,是目前國內唯一的標準化人體臨床試驗GI測試“金標準”,對標國際ISO方法,但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并無強制約束力。由于強制性標準缺失,目前行業存在低GI概念濫用問題,包括檢測數據注水、標簽標示混亂、偽低GI泛濫、宣傳虛假夸大、無強制監管約束、很多團體標準不規范且碎片化等。
2026年3月,我國首部GI國家標準《食物血糖生成指數測定與標示規范》公開征求意見,有望終結低GI食品測定方法不統一、執行尺度不統一、標準層級不統一而導致的市場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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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我國首部GI國家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標準截圖
根據此次國標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為統一測定技術規范,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2010年發布了ISO 26642:2010《食物血糖生成指數(GI)測定方法》。我國學者在GI領域也開展了大量本土化研究,國家衛健委于2019年發布《食物血糖生成指數測定方法》(WS/T 652-2019),為國內GI測定工作提供了統一的技術依據。中國營養學會2023年發布團體標準《預包裝食品血糖生成指數標示規范》(T/CNSS012-2019)。然而,隨著GI在食品工業、臨床營養及健康消費領域的廣泛應用,現行標準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完善的問題。
編制說明指出,目前國內具備GI測定能力的機構日益增多,但由于缺乏對檢測機構資質、實驗操作細節、數據處理方法的統一細化要求,不同機構間的測定結果仍存在一定偏差,甚至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GI數據的公信力和實際應用價值。隨著“低GI”概念在食品市場的普及,部分產品存在GI標示不規范、宣傳依據不足等問題。普通消費者對GI的科學內涵和實際應用缺乏系統了解,亟須通過標準的完善和普及,加強對市場的規范和引導,提升公眾科學素養。
GI測定方法迎標準升級
此次國標征求意見稿的最大亮點,在于融合了WS/T 652-2019的人體臨床GI測試“金標準”與T/CNSS012-2019的預包裝食品GI標示規范。
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副主任柳嘉告訴新京報消費研究院,目前國內普遍采用WS/T 652-2019這一血糖測定方法。由于此方法涉及食品和醫學兩個領域,要深入理解可升高血糖的可利用碳水化合物范疇及其檢測方法,同時也要理解醫學人體檢驗方法,并對受試者進行系統管理,規范化處理數據,才能保證檢測的精密度和重現性。然而,每家檢測機構對該測定方法文本的理解并不相同。
“我們曾在協助某平臺建立低GI專區、審核各個企業的GI測試報告時,發現很多檢測方法學的問題,包括不符合檢測要求的設備使用、碳水化合物檢測水平錯誤、計算方法錯誤等,這些會導致產品檢測數據出現偏離。”柳嘉說。
某大型食品企業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證實,WS/T 652-2019為我國GI測定提供了統一的技術依據,目前國內多數科研機構和檢測機構普遍采用這一測定方法,食品行業的主流企業也會到這類機構進行低GI認證。雖然有統一的測定方法,但由于該方法是人體測試,受試者個體差異很大,這就要求開展試驗的機構有豐富的經驗和規范的受試者管理、篩選能力,并在試驗過程中嚴格執行標準方法,及時排除干擾,才能有效獲取真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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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低GI雜糧產品標示的GI測定方法。 新京報記者 郭鐵 攝
在繆銘看來,相比WS/T 652-2019,國標征求意見稿進行了標準升級,整合了GI測定方法、GI分級、實驗室資質要求等。統一GI三級分級(低GI值0<GI≤55、中GI值55<GI≤70、高GI值>70),但不提“低GI食品”,暗示標示“低GI食品”的產品其他健康營養素應符合標準;統一檢測方法效力,即人體臨床試驗數據及檢測質控指標;統一可利用碳水計算規則和樣品測試形態,避免檢測企業理解不透徹。
編制說明也指出,與ISO 26642:2010相比,征求意見稿明確GI測定中血糖應答時間為2小時,可利用碳水化合物含量為50g(或 25g),便于標準理解和執行;明確了血糖應答曲線的繪制方法和含義;明確開展GI測定的機構應具備的資質、設施條件和人員要求,保障測定質量;將受試者人數明確為不少于12人,高于ISO標準的最低要求,提高了測定結果的統計學穩健性等。
繆銘認為,標準升級有利于低GI行業重新洗牌,助力合規企業建立競爭優勢;同時有利于建立標準化低GI產業體系,促進“健康中國”建設和產業升級。
編制說明也指出,統一的測定方法可以避免不同機構和企業在GI測定方面重復投入研發資源,降低整體社會成本;還可以有效打擊市場上“偽低GI”產品和虛假宣傳,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避免因誤導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也為守法經營的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GI標示標準有望單獨立項
根據編制說明,新增GI標示要求是此次征求意見稿與ISO標準最顯著的差異。通過明確低GI食品的標示條件、適用類別和營養素含量限制,將測定方法延伸至市場應用層面,可為低GI食品的規范化管理提供技術依據。
國標征求意見稿顯示,并非所有食品都適合進行低GI聲稱。使用GI標示的產品應含有足夠的碳水化合物,能量適宜,飽和脂肪含量較低,可以提供膳食纖維(適用時)。具體而言,應滿足每份含有至少7.5g碳水化合物或碳水化合物占所有宏量營養素質量50%以上,并能夠供應一定的能量和營養素。
適用于GI標識的產品被限定在糧谷類制品、豆類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堅果和籽類、乳及乳制品、飲料及其他等八類預包裝食品,且對每個亞類的脂肪、飽和脂肪(酸)、鈉、膳食纖維等營養素含量均提出了明確要求。例如,餅干類產品中脂肪含量不得超過25g/100g,飽和脂肪(酸)不得超過10g/100g,鈉含量不得超過400mg/100g,膳食纖維不應低于3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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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征求意見稿中適用于標識GI的八大食品類別。 標準截圖
雀巢公司認為,食品的GI受食物組成特別是碳水化合物含量、加工方式、個體生理特征及測定方法等多種因素影響。真正的低GI產品,不僅需要獲得GI≤55的結果,更應建立在合理營養組成基礎上,綜合考慮添加糖、脂肪、飽和脂肪、鈉和膳食纖維等營養指標。“低GI不是目標,真正目標是在整體營養質量提升的基礎上改善餐后血糖表現。”
除營養素整體含量需符合要求外,此次國標征求意見稿還在“標示要求”中明確,GI標示應真實、準確,不得誤導消費者;進行GI測定的產品配方應與標示產品的配方一致,如配方發生重大變更,應重新測定;GI值應在產品保質期內保持穩定,如因原料、工藝變化導致GI值變化超出分級范圍,應重新測定;對于混合膳食或復合配方產品,應以整體產品為單元進行GI測定,不得拆分標示等。
益海嘉里認為,相比WS/T 652-2019主要規范測定方法,國標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將GI測定與產品標示相銜接,引入“適用食品類別”和“營養素含量要求”,對GI信息如何規范展示提出了要求。這將有助于統一企業的GI標示方式,提高產品信息透明度和可比性,減少消費者認知混淆,也有利于企業依據統一標準開展產品研發和宣傳,促進低GI產業更加規范、有序發展。
不過據繆銘透露,應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要求,國標征求意見稿已刪除GI標示規范的有關內容,更名為《食物血糖生成指數測定方法》,并擬就標示規范內容單獨進行標準立項,有可能直接將中國營養學會的團體標準升級為國家標準,整個過程需要時間。
新京報首席記者 郭鐵
編輯 唐崢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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