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近日,陜西咸陽涇陽縣法院一法官在干部考察公示期間,被舉報篡改年齡參加公務員招錄、在親屬代理案件中擔任主審違反回避政策。
7月30日,涇陽縣委組織部、紀委工作人員回應稱,該舉報事項已處理完畢:涉事法官的公務員招錄合規,“她當時考取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可放寬年齡要求;違反回避政策審案問題已經處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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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官提拔前被舉報年齡造假、違反回避政策,圖為放大鏡(資料圖)
女法官提拔前考察公示引舉報:
篡改年齡成公務員、審案違反回避政策
6月15日,涇陽縣委干部考察組張貼干部考察預告:確定張某某擬作為副科級領導干部人選考察對象,將采取個別談話、發放測評表、實地走訪、查閱干部檔案和工作資料等方法,深入了解情況,并進行廉政鑒定。歡迎廣大群眾對考察對象發表意見,支持配合考察組做好工作。
舉報人李亮(化名)介紹,張某某是涇陽縣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考察后擬提拔為執行局局長。公示考察期間,李亮向考察組舉報了張某某若干問題。
李亮稱,2009年涇陽縣法院公告招錄公務員時,要求年齡28歲以下。“張某某是1978年出生,她將年齡改為1980年。根據月份算,屬于28周歲以下。她辦了1980年的身份證,入職后檔案又改回1978年,一個人長期使用兩個年齡信息。”
李亮稱,當年的招錄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張某某學歷條件也不符合要求。“她是陜西省某大學專科畢業,后來在西北某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當時招錄要求是全日制本科學歷,她也不符合條件。”
李亮提供的相關材料文書中,張某某身份證出生年月為1980年5月;1999年從陜西某大學(現更名,非全日制)專科畢業,待業一年半之后進入縣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間,自學完成西北某大學律師專業本科。2009年8月,成為縣法院試用期公務員。
記者注意到,涇陽縣人民法院2009年法官助理招錄公告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28周歲以下,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專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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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陽縣法院的招錄公告信息(受訪者供圖)
此外,李亮還提供幾份判決書,稱這些由張某某主審的案子中,原告或被告代理人耿某與張某某是夫妻關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配偶關系是法官回避的主要情況之一。已掌握的這些案子中,張某某在丈夫代理的案子中沒遵循回避規定,違規審案。”
記者詢問兩人夫妻關系的證據,李亮表示“手里沒有證據,但小縣城圈子很小,不少朋友都熟悉他倆。”
官方回應:
公務員招錄合規,違反回避政策問題已處理
記者注意到,涇陽縣法院、咸陽市中院曾多次發布優秀法官、先進法官案例文章,張某某多次在文章中出現。
文章顯示,張某某2009年參加公務員招錄后,先后在基層法庭、院辦、立案庭、審管辦工作,起草推行了多項制度、工作細則。因工作優秀,被同事稱為涇陽縣法院的一面旗幟。2021年,張某某被評選為政法系統先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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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陽縣法院發布的先進人物宣傳文章(法院官方賬號截圖)
李亮提供兩段電話錄音顯示,7月15日干部考察組工作人員告知他“已將舉報情況轉給涇陽縣法院,你可以聯系法院問問”。
7月30日,封面新聞記者聯系涇陽縣組織部干部考察組,工作人員介紹,該項舉報已由涇陽縣法院調查完畢,張某某2009年參加公務員招錄時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年齡合規。“至于其他舉報事項,不方便透露,可以向涇陽縣法院詢問。”
涇陽縣法院工作人員表示不便在電話中回應。
31日,記者聯系涇陽縣紀委,工作人員表示案件涉及保密要求,不便對媒體透露。“我一會兒聯系舉報人,向他告知處理情況,你可以從他那里獲知。”
31日中午,李亮發來一段10分鐘左右的通話錄音。錄音中,涇陽縣紀委工作人員告訴他:張某某違反回避規定、參與親屬代理的案件審理問題,涉及的是多年前案件,已進行處理,之后未再出現類似情況;張某某參加公務員招錄時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可放寬年齡;當年的招錄,沒有要求是全日制學歷。“經過調查核實的這些東西,資料都可以給你看,希望你到現場來看。改不改年齡的問題,她即便不改年齡也是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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