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辦公室日前公布第七屆監委名單,前藍委廖婉汝在列,針對臺北市長蔣萬安建議藍白將29位人選全部封殺,主張“修憲”廢“監察院”。廖婉汝受訪表示,廢監院議題爭論已久,國民黨若要廢、否定自己的法統,就要有動作,不要因為現在民進黨提名了新一屆監委,才又來討論“廢監院”,蔣萬安以后若當了領導人,那廢不廢?
蔣萬安今日下午受訪時指出,就算國民黨重新執政,我還是不會改變我認為應該要廢除“監察院”的立場。
事實上,藍營率先開第一槍的并非蔣萬安。2024年6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黃健豪、徐巧芯、林沛祥、王鴻薇等人,就曾召開“捍衛監察權,廢除東廠院”記者會,提出已有十二位藍委贊同的聯合倡議,要求民進黨立即回應是否支持凍結“監察院”預算、“修憲”復決“公投”并同2026年或2028年大選舉行。
早在陳水扁時代,臺監察部門就因為人事權空轉三年半。2004年12月陳水扁擔任領導人時,提名張建邦及蕭新煌擔任臺監察部門正副院長,當時國民黨占臺立法機構多數,以提名審議小組竟包括正接受“監院”調查的臺灣高鐵董事長殷琪,并提名小組成員的張蕭二人為正副院長為由,拒絕審議監院人事案。
隔年2月,第六屆“立委”就職,新任“立法委員”以議案屆期不連續原則,要求陳水扁提名新名單,但陳拒絕,導致監察部門空轉三年半,直到2008年馬英九接任后,才重新提名第四屆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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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長蔣萬安。(臺媒)
而根據臺“司法院”在2007年8月15日發布的“釋字第632號”解釋,確立了領導人與臺立法機構在“監察委員人事提名與同意權”上負有“憲法”忠誠義務。領導人消極不提名或臺立法機構消極不行使同意權,導致監察部門無法行使職權、憲政機關停擺,皆屬違反“憲法”義務。
廖婉汝問蔣萬安若當選領導人,是否履行“憲法”義務,確是個好問題,因為朝野都不該換了位置也換了腦袋。然而,若論捍衛“法統”,廖婉汝更應該全力反對賴清德任用“獨派”掌管監察部門,因為這些人的長期主張就是顛覆現有體制,若將來和他們為伍都沒有絲毫違和感,還相信在視“憲法”為災難的賴清德治下可以做事,這種以捍衛“法統”為由的一廂情愿,也不過是掩飾官癮大發的自欺欺人。
另一方面,監委人事權雖有朝野攻防的痕跡,但廢監院議題再度升高,究其原因還在于民進黨讓臺監察部門徹底失去公信力。如蔣萬安發文提到,包括新冠疫情時疫苗采購爭議,包括農業部門在全臺灣缺蛋時委托超思公司高價進口雞蛋的弊案,這兩年一些五金行、水電行竟然能標下防務部門的軍購案,監察部門沒有任何讓臺灣民眾看得起的作為,在臺南酒店業者案,論文抄襲案,早就淪為特定人士的保護傘。
但值得注意的是,指出監察部門功能不彰、用人不當,到底是該思考加強用人的合理性跟正當性,讓制度更完善,還是索性把監察部門廢掉,這是國民黨該面對的問題。
學者張亞中先前指出,部分藍營人士或許出于策略考量,認為藉由提出“廢監”提案,可以揭露民進黨執政后言行不一的矛盾──在野時高喊廢監,執政時卻將其淪為政治酬庸機器。因此,他們期待透過逼宮戰術,讓民進黨“自曝其短”。這樣的策略或許在短期輿論上有效,但代價將是制度的扭曲與國民黨思想的崩解。
張亞中表示,我們必須警醒:民進黨應視白藍“廢監”為千載難逢的機會,樂見成案的。“監察院”不過提供20來個政治任命職位,對于執政黨而言并非不可替代。若能藉此進一步改寫憲政架構,對其追求“去憲法化”的謀“獨”戰略而言,將是戰果豐碩的一役。國民黨的“立委”與黨中央,是否已看清這場“偷梁換柱”的歷史脈絡與政治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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