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近期多地孩童溺水悲劇令人痛心,卻有個別網民制作調侃表情包、編造離奇情節惡意玩梗,以消費逝者的方式博眼球賺流量,引發全網譴責。這類過度娛樂化行為不僅違背公序良俗,更突破了多重法律邊界。
法律諺語:逝者人格尊嚴不容褻瀆,公序良俗是網絡娛樂不能突破的底線。
一、戲謔逝者構成民事侵權,家屬可主張精神賠償
依據《民法典》,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人格利益依法受保護 。借悲劇制作惡搞素材、戲謔調侃,既貶損逝者人格尊嚴,也對家屬造成嚴重精神傷害。逝者近親屬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刪除侵權內容、公開賠禮道歉,并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惡意傳播涉嫌行政違法,平臺需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公然侮辱他人、借公共悲劇散布低俗內容尋釁滋事,擾亂網絡公共秩序的,可處拘留并處罰款 。針對未成年人逝者惡意消費、傳播范圍較廣的,警方可依法從重處置。網絡平臺未盡審核義務放任不良內容擴散,需對損害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三、情節惡劣存在刑事追責風險
若惡意內容大范圍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多次發布侮辱性內容屢教不改,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針對未成年受害者刻意消費苦難博眼球,司法實踐中會酌情從嚴懲處。
最后周兆成想說,悲劇面前保有基本共情是為人底線。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拿他人苦難玩梗牟利,終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金句:娛樂有邊界,苦難不消費,尊重逝者是網絡文明的基本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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