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
近日,淮安、南通、無錫多家單位相繼規范內設機構,原以“處”命名的內設機構全部調整為“科”,處長、副處長隨之改稱科長、副科長。
以淮安為例,該市商務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等均已作出相應調整。其中,原綜合處更名為綜合科,原財務處更名為財務科……
因內設機構名稱變更,淮安市商務局原任處長、副處長職務自然免除,不再另行發文,具體任職包括郭曉瑾任綜合科科長、嚴祖會任財務科科長等。
淮安市生態環境局人員職務名稱調整中,衛祥任辦公室(宣傳教育科)副主任(副科長)、林燕任綜合業務科(自然生態保護科)科長等。
![]()
隨著“處”改為“科”,淮安市財政局凌冰由預算處處長調整為預算科科長,宋憲靈由國庫處處長調整為國庫科科長,盧景由政府采購管理處處長調整為政府采購管理科科長……
還有,南通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名稱為“處”的統一調整為“科”,比如孫珍洪任人事科科長,何素琴任老干部科科長、人事科一級主任科員等。
此外,無錫市政府外事辦的歐非處、亞太處、港澳事務處(民間交流促進處)等,已改為歐非科、亞太科、港澳事務科(民間交流促進科)。
關于“處長、副處長”變“科長、副科長”,是“降級”的冷處理,還是“正名”的硬舉措?有關專家指出,此次調整并非針對特定個人的職務調整,而是對機構編制管理中長期存在的“名實不符”現象進行集中規范。過去,部分內設機構命名與機構規格本身不相匹配,不僅導致機構層級與法定層級脫節,也容易滋生“名號通脹”,助長官本位傾向。
有網友表示,無論是“處長、副處長”還是“科長、副科長”,這些職務稱謂都只是工作崗位的標識,而行政級別才是確定干部權責、待遇的關鍵。之前一些地級市工作部門采用“處”作為內設機構稱謂,可能也是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能而采取的便利做法,“名為處長,實名科長”。
免責聲明:部分資料來源于網絡,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分享,如涉及侵權,請聯系我們及時修改或刪除。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敢為蒼生說人話,位卑未敢忘憂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