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官方發布警情通報,稱近日接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報案,反映網傳該企業創始人不喝自家品牌飲料等大量不實信息。經該局溯源調查,羅某某(男,39歲,自媒體從業人員)為博取關注、引流牟利,借助AI工具編造虛假信息散布謠言,相關內容廣泛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羅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今日午后,東鵬飲料漲停,報121.99元/股,總市值為895.7億元。
![]()
憑借“累了,困了,喝東鵬特飲!”廣告語深入人心的東鵬飲料(605499.SH)近日因謠言陷入輿論漩渦,一段“創始人不喝自家產品”的虛假視頻將其推向風口浪尖。受此影響,東鵬飲料股價持續下跌,截至6月26日收盤,東鵬飲料A股股價報110.9元/股,相較年初已近腰斬。
6月27日18時30分,東鵬特飲官方賬號發布澄清聲明稱:“所謂飯局視頻為憑空捏造、無任何事實依據,對消費者及投資者造成誤導,損害我司聲譽。公司已固定證據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將持續追究相關人的法律責任。”
27日晚間,被東鵬特飲贊助的張雪機車創始人張雪也發布視頻怒斥,稱“請停止造謠”。視頻中張雪表示:“這個梗是出自我請蔣總(東鵬飲料集團聯席總裁蔣薇薇)喝東鵬,我是參與者,原話是問‘你有沒有喝過別人花錢買的東鵬’。吃瓜竟然吃到自己頭上了。”
![]()
東鵬特飲方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網傳片段源自今年4月16日,東鵬特飲造訪張雪機車重慶總部,雙方官宣合作關系進一步升級。當天活動中,東鵬特飲創始人林木勤由于工作原因并未到場,網傳視頻中的男子也不是他本人。
6月28日,記者檢索網絡平臺看到,雖然東鵬特飲與張雪的主動發聲消解了部分輿情,大部分視頻被下架處理,但仍有網絡賬號發布“東鵬特飲創始人都不敢喝,你們還敢喝嗎”等相關內容。
![]()
相關網絡視頻截圖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查實造謠屬實,相關人員涉嫌多層級違法,需承擔民事、行政雙重責任,情節嚴重將構成刑事犯罪。依據《民法典》規定,法人依法享有名譽權,造謠者虛構飯局、偽造創始人言論貶損品牌,屬于名譽侵權,需刪除視頻、公開致歉并賠償維權損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可處拘留或罰款;若為同行惡意抹黑,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市場監管部門可處以十萬至五百萬元罰款;滿足法定情形則觸犯《刑法》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趙良善強調,謠言造成企業重大商業名譽受損時,造謠者將面臨加重民事賠償、頂格行政處罰與刑事追責三重嚴懲。刑事層面,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若謠言致使企業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渠道大面積解約或股價大幅波動,構成本罪從重處罰,批量水軍、反復造謠、借機牟利等情形法院頂格量刑;民事層面,法院可全額支持市值損失、渠道修復、公證律師費等全部開支,惡意詆毀可適用懲罰性賠償;行政層面,散布謠言從重處以十日拘留并頂格一千元罰款,同業詆毀直接處以百萬至五百萬元上限罰款,造謠賬號永久封禁并列入網絡失信名單,拒不履行賠償判決還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
這家成立于1994年的公司憑借能量飲料大單品東鵬特飲出圈,后又迎合市場需求相繼推出女性功能飲料、氣泡水等產品拓展多元化業務但收效甚微。
不過,東鵬飲料仍不愿止步于東鵬特飲,隨后又推出補水啦、果之茶等產品,通過“一元樂享”等促銷會活動,提高在細分市場的競爭力,不過,從業績來看,短期內,東鵬特飲的主導地位仍難以撼動。
來源:新京報、極目新聞、紅星資本局
責編:高萬鵬
中國品牌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