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現28億,罰款950萬,是處罰還是鼓勵?
文/葉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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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晚間,巨力索具發布公告,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以下稱“河北證監局”)出具《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公司借助互動易發布誤導性陳述蹭商業航天熱點。公司、時任董秘張云、時任總經理楊超(楊子侄子)合計罰款950萬元。
監管處罰塵埃落定,這場坑了近10萬散戶的航天題材炒作“鬧劇”,正式開啟了追責環節。
6月26日河北證監局的一紙罰單,為持續一個多月的巨力索具蹭航天熱點事件畫上了個“輕飄飄”的句號。公司及兩名高管合計被罰950萬,對應著這場炒作背后28億的套現金額、近10萬散戶的虧損,“清算”二字放在這里,更像個冰冷的諷刺——當違法收益與違法成本差距懸殊到如此地步,所謂的“重拳出擊”,不過是對著違法者輕輕拍了一下手掌,既傷不到筋骨,也起不到半分震懾作用。
要算清這筆賬并不難:僅僅靠著在互動易發布幾句和航天業務相關的誤導性陳述,巨力索具的股價在短期內大幅抬升,楊子家族趁機套現28億離場。就算按照最低的1%年化存款利率計算,28億一年的利息都有2800萬,950萬的罰款,連利息的三分之一都不到。更別說這28億的套現所得,本就是靠著虛假信息炒作、收割散戶而來的不義之財。按照證券領域違法的常規處理邏輯,本該先沒收虛假信息發布后的不當得利,再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追加處罰,可最終的結果卻是罰了個零頭都不到的數字,也難怪公眾會直呼“罰酒一杯”。
我們從來不是否定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而是這樣的處罰力度,實在難以回應公眾最樸素的質疑:如果套現28億只需要付出950萬的代價,那對于所有上市公司來說,這根本不是懲罰,而是變相的鼓勵。造假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造假收益卻高到足以讓人鋌而走險,長此以往,只會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效仿這種操作:隨便蹭個熱點、發幾句誤導性陳述,炒高股價后大股東套現離場,最后只需要交一筆不痛不癢的罰款,就能把幾億甚至幾十億的收益揣進自己兜里。而那些接盤的散戶、那些信任市場規則的普通投資者,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血汗錢打了水漂,連維權的門路都少之又少。
更值得追問的是,這場鬧劇里,難道只有公司和兩個高管需要負責嗎?從誤導性陳述發布,到股價異常波動,再到大額套現完成,中間有足夠長的時間窗口,監管的預警機制為何沒有及時觸發?28億的套現不是小數目,相關的減持合規審查是怎么通過的?楊子家族在這場炒作里扮演了什么角色,為什么最后被處罰的只有總經理和董秘兩個“執行者”,背后的實際控制人卻毫發無損?這些問題沒有答案,公眾自然會覺得是找了兩個替罪羊來背鍋,所謂的追責不過是走個過場,糊弄一下被坑的散戶而已。
資本市場的底線是公平,而公平的核心就在于罰過相當。當違法者付出的代價遠低于其獲得的收益,本質上就是在變相縱容違法行為,就是在損害所有普通投資者的利益。我們總說要保護中小投資者,要維護資本市場的秩序,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而是要體現在每一次處罰的力度里。如果坑了10萬散戶、套走28億只需要罰950萬,那這樣的處罰,只會讓更多人對市場規則失去信心,只會讓違法者更加有恃無恐。
這次事件不是個例,近年來上市公司蹭熱點、炒概念、虛假披露的事件屢禁不止,背后的核心原因之一,就是違法成本太低。很多時候,上市公司靠著造假賺得盆滿缽滿,最后被罰的錢還不到獲利的零頭,這種“收益覆蓋成本”的生意,誰不愿意做?要從根源上杜絕這類問題,就得把板子打準、打重:不僅要沒收全部違法所得,還要按違法所得的倍數追加處罰,不僅要處罰執行的高管,還要追根溯源查到背后的實際控制人,讓造假者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才能真正起到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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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的權威從來不是靠“重拳出擊”的口號立起來的,而是靠每一次罰過相當的處罰攢起來的。950萬的罰單換28億的套現收益,這樣的反差,寒的是普通投資者的心,損的是監管部門的公信力。我們期待后續能有更深入的調查,能把這場炒作背后的利益鏈徹查清楚,該退的退,該賠的賠,該重罰的重罰,只有讓違法者真正痛了,才能讓其他試圖效仿的人不敢伸手,才能給被坑的10萬散戶一個真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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