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娜,有沒有權利開演唱會?如此一問,估計所有人都會回答:謝娜當然有權利開演唱會,法無禁止皆可為。
近日,謝娜的演唱會引起爭議。
6月6日,謝娜在《乘風2026》的直播舞臺上宣布自己即將開啟全國巡演,首站北京。當晚,謝娜也在其微博上宣布了此事,此舉引發爭議,出現了不少對其開演唱會的質疑聲。有人向相關部門投訴,還有網友質疑其未批先售。對此,北京站主辦方發布說明,指出《快樂萬歲?我們的青春2026謝娜演唱會-北京站》已經向審批部門正式報批,取得演出批文,演出票務已于6月6日在大麥網正式上架,全部流程合理合規。
北京站的演出時間為7月11日,票價是380-1180 元,北京站門票開票1分鐘就售罄。2026年5月,謝娜已在成都舉辦了其首場個人演唱會《快樂萬歲?我們的青春》,據悉,謝娜成都演唱會門票火爆,不少明星現身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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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6月24日,人民銳評發表評論《我們正經歷一場流量祛魅》。針對主持人跨界開巡演遭質疑以及一些地方花高價投入文旅宣傳,指出公眾正經歷“流量祛魅”。文章強調,沒有硬實力托底的流量終成包袱,流量正從“萬能助推器”回歸“入口”本質。與其挖空心思出圈,不如沉下心來出色,流量會過期,唯有真本事不會。
輿論立刻對應謝娜巡演事件,話題迅速沖上熱搜,全網爭議全面升級。6月28日大麥網正式發布謝娜北京演唱會取消公告,所有購票觀眾票款自動原路退還,主辦方還額外報銷觀眾機票、酒店退改損失。
說實話,我對所有演唱會取消與否無感,從來就沒有到現場看過任何人演唱會,對謝娜的歌更談不上喜歡,取不取消對我個人都沒有任何影響,但用如此方式取消一個人舉辦演唱會的權利,這是比較可怕的。
謝娜完全有權利舉辦她的個人演唱會,只要她不違法,只要她沒有違背公序良俗,只要她沒有利用公權力去強迫觀眾進場。至于她的歌唱得好壞,媒體也不能代替大眾判斷,有人不喜歡,但也有人喜歡,她的演唱會門票一分鐘售罄,就說明有人喜歡。就算是所有人都不喜歡她的演唱,她也有權開演唱會,票賣不出去,也就開不成了。即便第一次粉絲“上當”了,那第二次/第三次,也就沒人買票了,這些完全是市場行為。那些“投訴”者,你不喜歡她的歌,你不去買票好了,人家開個演唱會,礙你什么事了?是搶了你的錢,還是傷害了你的身體?她的歌唱得好不好,和她有沒有開演唱會的權利,這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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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媒體也有權評論誰的歌唱得好,誰的歌唱得不好,但用輿論把一個合理合規的商業行為硬生生地取消了,這實際上是用輿論審判代替正常的市場行為。一個小媒體的評論,主辦方一定不會理會的,就像我說謝娜有舉辦演唱會的權利,主辦方是不會聽我的。但最大的官媒的所謂評論,就帶有風向標的意味,雖然是沒有直接干預,但這種威嚴的評論,下面的部門是把它當做行政命令來執行的,哪個敢不理會?這場輿論效應,看似在倡導社會發展的公共正義,但是用所謂的公共正義來給本應該通過市場解決的行為來定調。眼下輿論場更是可怕,只要輿論一起來,所有活動就取消了,甚至是這個人以后其他的事情恐怕都要受到影響,這種輿論場簡直太可怕了。輿論監督的對象應是違法亂紀的行為,應是拿著納稅人的錢行有害于納稅人的行為。
讓謝娜開演唱會,天塌不下來。開個演唱會既不是食品安全問題,監督不力,假冒偽劣食品會傷害民眾的身體健康;也不是拿著納稅人的錢/國家給的資源進行的學術造假,禍國殃民......僅僅是一個正常的商業行為,既沒花納稅人的錢,也沒有政治立場問題,更沒有違法,就因為有網友不喜歡就導致官媒下場否定導致商業行為無法進行,這才是輿論場最可怕的。再說了,當下,不是要刺激消費嗎?開個演唱會,可以帶動當地的餐飲、住宿、旅游以及交通的消費,這有什么不好的?就算謝娜的歌臭大街了,也沒有掏納稅人一分錢,反倒帶動消費,這有啥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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