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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們,注意了!
廣州將新增一批“移動電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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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獲悉,廣州交警新增了一批移動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執法類別涉及“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電動自行車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駛的”等17類。
移動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取證的重點路段共522條。該批設備將于2026年7月13日投入使用,交警部門將依法對有交通違法行為的車輛進行拍攝取證并予以執法,請廣大駕駛人守法出行、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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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類別為:
1.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3.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4.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5.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7.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8.電動自行車違反規定使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的;
9.電動自行車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駛的;
10.電動自行車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未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的;
11.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12.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13.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未按照規定懸掛本市登記的有效號牌;
14.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人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
15.實施影響號牌識別行為的;
16.電動自行車未按照交通信號通行的;
17.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
移動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取證的重點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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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廣大駕駛人
守法出行、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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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郭文瑜
審核:王玲
復核:林梅芳
簽發:劉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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