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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中午12時01分,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1艘戰略核潛艇在太平洋相關公海海域,成功發射1發攜載訓練模擬彈頭的潛射戰略導彈,導彈準確落入預定海域。中國軍方在發射前已向有關國家作了通報。
國防部網站及新華社消息顯示,此次試射是中方年度軍事訓練的例行性安排,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
為何是太平洋?戰略核潛艇的使命
軍事觀察人士指出,戰略核潛艇的核心價值不在于停泊在基地,而在于長期隱蔽部署在遠海。一旦進入遼闊的太平洋,潛艇活動范圍成倍擴大,對手很難準確掌握其位置——這正是世界核大國始終把戰略核潛艇視為“第二次核反擊能力”核心支柱的原因。
此次官方公開潛射洲際導彈試射,說明中國海軍正在實戰化檢驗海基核力量的真實發射能力——潛艇、水下通信、導彈發射、彈道飛行以及全程指揮控制,每一個環節都必須經過檢驗。
官方未公布導彈具體型號。外界分析認為有兩種可能:如果是巨浪-2,射程約7000到8000公里;如果是新一代巨浪-3,射程據推測可超過10000公里,單枚可攜帶多個分導式核彈頭。美國密德伯里國際研究學院軍控專家路易斯分析認為,此次試射最有可能涉及巨浪-3型潛射洲際彈道導彈。
這并非中國第一次向太平洋方向實施戰略導彈試射。2024年9月,中國火箭軍曾向太平洋公海成功發射一枚東風-31AG洲際彈道導彈。再往前追溯,1980年5月18日,中國首次向南太平洋預定海域發射遠程運載火箭。不同的是,1980年是運載火箭,2024年是陸基洲際導彈,而此次則是海基戰略核力量。
“訓練模擬彈頭”意味著什么?
官方通報特別強調導彈“攜載訓練模擬彈頭”。軍事專家指出,2024年火箭軍的行動被定義為“洲際導彈發射”,而此次海軍的行動被定義為“試射”——這意味著此次發射的潛射戰略導彈可能是全新型號,帶有一定的技術驗證色彩。
據外媒報道,日本、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國對此次試射提出不同聲音。日本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強烈敦促中方重新考慮此次試射”。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7月6日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有關發射活動始終保持安全規范和專業操作,希望有關國家不要過度解讀。
從2024年陸基洲際導彈試射到2026年海基潛射導彈試射,中國戰略威懾體系正在從陸基向海陸空“三位一體”不斷完善。能夠在遠海完成潛射洲際導彈發射,本身就意味著中國海基核力量正在向更加成熟的方向發展。
中國長期堅持自衛防御核戰略,堅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此次公開試射更多體現的是戰略威懾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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