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單車方便快捷,但絕不是違規行駛的“護身符”,近日,蓬溪縣一名女子騎共享電單車逆行與一輛無牌摩托車相撞兩人受傷倒地,誰之過?
![]()
5月11日20時48分許,張某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沿蓬溪縣南門口逆行駛向蜀北中路方向,當行至蜀北中路金爵酒店外路段時,與趙某駕駛的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張某、趙某兩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
經蓬溪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認定,張某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而趙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亦存在違法行為,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警方提醒
騎行共享電單車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切勿逆向行駛
駕駛機動車必須依法取得駕駛證
無證駕駛害人害己
安全出行
從每一次守法開始
(來源:遂寧公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